连长分析完局势,介绍完炮兵的布置后,正要安排进攻的部队,李诺一说了话。 “连长,这次让我们排打主攻吧!” 连长抬头有些意外地看着李诺一,没有马上说话。 “我们排保证拿下那座工事,请大家相信我!” 气氛有些凝重,大家都知道一排的战士射击水平高。 他们如果死在冲锋的路上,就是其他的排长,也觉得非常可惜。 看大家都不说话,李诺一略带激动的说: “别考虑那么多了,我有把握,先给我半小时时间,我需要让排里战士做准备,你们先商量着,半小时后,我带人进攻。” 说完李诺一转身就要走,连长赶紧出声叫住了他。 李诺一转过头,等待连长发话。 连长张了张嘴,没发出声,一个呼吸后,最终化作了一句: “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记住了,尽量减少人员的伤亡。” 李诺一其实不知道,连长对他的一班,早就喜欢到骨子里了,他还指望着这些战士,以后到其他班排开枝散叶呢。 “是!连长你放心,我一定护住战士们的安全!” 李诺一转过头走了,连长喃喃的道: “他说的护住,是什么意思?” 大家都摇摇头。 没谁能保证,在战场上可以护住谁。 李诺一离开后,立即召集自己排的战士,让他们赶紧集合。 交代了大家集合后去到卡车那里找他,他就先走了。 卡车的停放处,没有什么人在这里,李诺一到了后,马上买了十具pf89a型火箭筒。 这个型号的火箭筒,口径依旧是80毫米,只不过在火箭弹上进行了增强。 此种火箭弹在破甲或穿透工事后,会爆炸散布大量的钢珠和碎片,用以杀伤工事或坦克里的人员。 刚才的战斗,李诺一发现,美军的巴祖卡基本没有用,并且危险太大。 巴祖卡火箭弹,口径小,射程短,重量重,装弹复杂,需要两个人配合发射。 往往发射的战士站起身,还没准备好,就会被机枪扫中。 所以刚才的战斗,没有一发火箭弹能打出去。 他买的火箭筒,完全克服了以上的缺点。 火箭筒基本是塑料构件,只有1.9公斤,再加上火箭弹的1.8公斤,整个重量只有3.7公斤。 完全不用第二个人协助装弹,弹体是事先装好了的。 单兵就可以迅速完成发射,发射操作也简单,记性好的,一分钟内就能教会。 后世的部队,已经做到人手一支,成为步兵单兵标配。 等战士们到了后,李诺一让所有人围过来,拿出一具火箭筒,给大家讲解。 讲了三遍后,李诺一问他们都记住了没有? 看有人还有些犹豫,没有马上回答,他于是又讲了一遍。 因为刚才的战斗,排里伤亡有些重,此时大家一些就想着怎么给战友报仇,没有人有心思打听这种武器的来历。 看所有人都没问题了,于是李诺一说道: “等会战斗,一班的人,先拿着火箭筒上前发射。 记住,接近两百米后,就可以发射,不需要等待命令。 其他的战士掩护,如果前面发射的战士中枪,旁边掩护的人,负责继续发射,明白吗?” “明白!” “好了,拿上火箭筒,我们准备出发,此次我们排主攻。” 拿起眼前的十具火箭筒,一排的战士们信心大增。 要知道,刚才的战斗,全连才有三具巴祖卡火箭筒,而且那种火箭筒,要前行到距离目标几十米内发射。 刚才李诺一告诉他们,接近两百米就可以发射,这让所有人都认为,洋鬼子的末日到了。 李诺一带着大家直接到达进攻的区域,然后用对讲机告诉连长,他们已准备完毕。 连长看了下时间,刚好是李诺一需要的半个小时后。 “命令炮兵开炮,三排跟在一排后面接应。” 老排长用对讲机,将连长的命令传达了下去。 自己这边的炮声一响,李诺一带着战士们向前移动。 炮弹炸起的烟尘,阻挡住了美军的视线,此时是最好的进军时机。 在前进到距敌八百米的时候,李诺一单独停下来,其他战士则继续前进。 他依旧找了个弹坑,将自己藏好后,从空间里取出了一把枪。 这是他刚才买火箭筒的时候同时买的。 与其说这是一把枪,不如说它是一种发射器。 它就是国产11式榴弹狙击枪,或者叫榴弹狙击器。 这次进攻,李诺一真正要依赖的,是他手中的这支狙击器。 在它面前,巴雷特什么的都弱爆了。 它发射的是35毫米榴弹,射程能达到两千五百米。 在一千米内,能够实施精确的狙击,对点目标实施完美的狙杀。 如果使用破甲杀伤弹,在一千米范围内,既能杀伤又能破甲。 破甲后的杀伤半径能达十米,破甲深度接近80毫米。 这是后世全球唯一可以抵肩射击的,精确高速榴弹狙击枪。 更加吊炸天的是,此枪有火控系统和一套光电瞄准具。 它配有自动瞄准仪,具有激光测距、弹道计算和夜视功能。 它可以测量和补偿气压、温度和射击角度等因素对射击所造成的影响,给出精确的射击点。 也就是说,不用狙击手来计算,内置芯片完全代替狙击手对弹道进行测算,狙击手只要根据测算的结果对准开枪就行。 此枪有脚架,还是有些重,李诺一费了些功夫,才将他架设好。 他给枪装上了一个容量7发的弹鼓,弹鼓里装的都是破甲杀伤弹。 将枪准备好后,李诺一抬头看向前方的战场。 炮击还没有结束,美军的炮火也在反击,双方的炮弹,呼啸着在头顶上空飞过。 看来这次连长他们的策略成功了,自己这边的炮击时间,明显延长了不少。 美军的工事周围,烟尘滚滚,肉眼看不清楚受损的状况。 他拿出望远镜仔细观察,发现和上次一样,炮弹大多无法直接击中工事。 即便是有击中的,所造成的损毁,也不足以让美军丧失工事所发挥的功效。 再看看自己班的战士,都已经移动到前方四百米处,他们还在继续的前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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