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子_第315章满营旧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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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水冲刷过后的土地本该是清新、干净的,但此刻连绵十余里的战场上却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一片污水浑浊。
  一道道泥土的沟壑、一片坑坑洼洼的血泊都象征着战事的惨烈。
  被撞马撞死的、被弓弩射中面门的、被长枪弯刀砍碎的。
  残肢断臂随处可见、血肉模糊的景象触目惊心。
  在这样的战斗中,想留下一具全尸都是奢望。
  大雨停了、燕军退了,但倒在左函军镇的数千将士再也回不来了。
  数不清的军卒正黑着脸、闷着声打扫战场,翻遍每一座军营看还能不能多找出一些活口。
  百里曦的推测没有错,在燕军撤走后不到两个时辰,琅州卫凤字营、左骑军外加三千步卒就倾巢而出抵达战场。
  若是燕军不走,一定会被凉军抄了后路。
  当琅州卫的将士们看到数以千计的尸体时全都陷入了沉默,一场小胜,转眼间就变成了大败。
  不幸中的万幸就是左函军镇没丢。
  晨风艰难的迈动双腿,一瘸一拐的在泥泞的战场中穿行,每一步都像是掏空了浑身力气。
  满身甲胄破破烂烂,泥垢与鲜血混杂在皮肤表面,让这位还算清秀的男子变得臭不可闻。
  可晨风毫不在意,只是茫然的往前走。
  顾思年默默的跟在他身后,生怕晨风一个体力不支就当场晕厥。
  鏖战一整夜,手刃十数名贼寇,现在的晨风已经是强弩之末,支撑着他前进的无非是胸中那一口气。
  走着走着,晨风的脚步突然顿住了,用一种极度哀伤、难过的神情看向前方。
  这是一片丘陵间的要道口,立着一道用木桩与碎石筑起来的营墙,木制的营墙不算长,但地势险要。
  燕军攻破这里,骑兵就能长驱直入、大杀四方。
  营墙早已破碎,豁大的缺口是被燕军步卒用巨大的树桩强行撞开的,这也是第一批被燕军攻破的营墙之一。
  但燕军在攻入这扇营门之后就被晨字营赶来的三百悍卒给挡住了,几乎没能再往前走一步。
  士卒与战马的尸体层层堆叠,塞满了这片狭窄的山道,各种各样的兵器散落一地,死尸无数。
  三百晨字营将士无一生还,更有不少乡勇倒在血泊中,用血肉之躯挡住了燕骑前进的道路,堪称壮烈。
  没有他们,整个战斗还会艰难数倍。
  “扑通~”
  晨风跪倒在血水中,溅起一片水渍,眼眶中满是泪水,看得出他在强忍住不哭,身躯剧烈的颤抖。
  他哆嗦着手掌,费劲巴拉的从死人堆里拖出一具尸体,当那张被弯刀砍得血肉模糊的脸颊映入眼帘时,这位晨字营主将再也忍不住了,失声痛哭:
  “啊~”
  “啊啊!”
  沧桑又粗狂的哭声中充满了无尽的悲伤,泪水顺着脏兮兮的脸颊不断的往下流,哭声回荡在山谷中,闻者无不心颤。
  顾思年什么也做不了,只能默默的将一只手搭在晨风的肩膀上。
  晨风一边哽咽,一边喃喃道:
  “他叫王奔,晨字营都尉。
  我晨风十六岁离家从军,投入平陵王麾下,十七岁第一次提枪上马,将枪尖捅进了燕人的胸口。
  其实那时候我没有恐惧、害怕,心中更多的是痛快、解气!
  我当小旗官的时候,王奔刚好入军跟我,这么多年,我升官他也跟着升,我死战,他也陪着我卖命。
  他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给我的印象特别深,当场就尿了裤子,要不是我摁着他,他估计已经被当成逃兵斩了。
  这汉子曾经笑谈,他没有当将军的本事,更没有享受荣华富贵的命。
  但他一条命不值钱,跟着我一直杀燕贼还是可以的。
  三十四岁,本该是为国效力的好年纪,本该是军中的中流砥柱,却死在了这。”
  一个上战场会尿裤子的士兵,今时今日却用命拦下了数倍于己的敌军。
  顾思年目光一颤,这么说的话,此人不也是平陵王旧部?
  “我知道顾兄在想什么。”
  背对顾思年的晨风喃喃道:
  “对,不仅他是平陵王的旧部,死在这的三百汉子几乎全是,整个晨字营也是以平陵王旧部为班底搭建起来的。
  晨字营在雍州卫战力极为靠前,不是我晨风有多厉害,而是我沾了平陵王的光。”
  顾思年良久无言,目光怅然。
  他了解过,平陵王当初屡次自雍州出,进兵北荒,抵御燕贼,战功赫赫,巅峰时曾掌青、雍、琅三州兵权,麾下兵马近十万之众。
  而雍州作为紧邻北荒的地方,也应该是平陵王旧部残存最多的。
  晨风继续自言自语:
  “平陵王谋反一案牵连甚广,王爷麾下的高阶武将要么被斩首、要么被革职流放,幸免者只剩中低层将校。
  原先的兵马也被统统打乱,要么退出军伍要么分拆到边军各营。
  我晨风侥幸,躲过一劫,一心只想着继承王爷遗愿,守卫我大凉河山。
  这几年我费劲千辛万苦,才聚拢起这么些王爷的旧部,今日一战,损失殆尽。”
  顾思年终于明白了晨风失态痛哭的原因,这不仅仅是上千同袍的牺牲,更像是平陵王留在世间的痕迹越来越少。
  “我怕啊。”
  晨风双膝没入血水,嗓音沙哑:
  “我怕有一天我们这些人死绝了,大凉边军就再也没有真心守土护国的勇士,全都变成胡瀚苍、庞鞠政、屠震那种钩心斗角的小人!
  我怕啊,我怕王爷在天之灵不能瞑目。”
  在燕军攻入大营的那一刻,晨风毫不犹豫地率全营军卒投身战场,宁死不退。
  现在打完了,晨风却无比悲痛,其实如果他下令撤退,起码晨字营两千人会完完整整的撤离战场,也就没有这一片片的尸山血海。
  在他看来,是他一手将这些平陵王旧部推进了坟墓。
  “别怕。”
  顾思年轻声道:
  “边关有你,有这些壮士英灵。也有我、有北瞻,有千千万万的边军将士。
  我大凉,永远不缺少大好男儿!
  倒下一个平陵王,会有千万人站出来,守护河山!继承他的遗愿!”
  晨风艰难的转过头来:
  “真的吗?
  王爷到死都在念着北荒,北凉。我晨风穷极一生,都想去那儿看看。
  可没了这些将士,哪年哪月才能踏足北荒啊~”
  全天下都知道,平陵王最大的夙愿就是打造一支强军,击败燕贼、收复北荒!
  王爷如此、晨风如此、全军皆如此。
  顾思年目光紧凝,喃喃道:
  “好好活着,他日跟着我,马踏北荒!”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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