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如兰一愣,似乎反应过来,沈如风说的‘累着了’,是几个意思。 她没想到,两人的进展,竟然这么快。 王如兰惊喜地问道:“真的吗?时愿同意了???” “嗯。”沈如风颔首,和母亲说:“是同意了,原本我没想那么急,也没提前准备求婚的东西,是时愿先提了。 让一个女孩子主动,已经够委屈她了,剩下的当然得我们来主动了。” 王如兰觉得儿子这话很有道理,高兴得不行,说:“你说得对,哪有让女孩子主动的道理,放心吧,婚期看日子什么的,这些交给妈,我来帮你们安排。” 说着,她还欣慰地拍了拍儿子的肩膀,感叹道:“这么多年了,你小子也算是等到今天了,我终于能有个儿媳妇了。” 听着老婆这话,沈建国也是一脸喜悦地说道:“是啊,盼了那么久,儿子终于出息了。” “好了,你们赶紧过来吃早餐,吃完我立马就去找人看日子。” 在王如兰看来,自己接下来忙得很。 看完日子,就要准备见见时愿的家人,然后商量俩孩子的婚宴,婚宴的规模,宴请的宾客,请帖的样式…… 事情一件接一件。 不过,他们家第一次娶儿媳妇,这辈子也就这么一次,就算是累一点,王如兰也甘之如饴。 何况,儿媳妇那么好,前半生吃了那么多苦,现在他们有幸把人娶回家,当然要让她看到,他们沈家的诚意了! 早完早餐后,王如兰就和沈建国匆匆出门,去帮孩子们看日子了。 他们走后不久,姜青黎也起来了。 看到外头日头高悬,就知道,自己起晚了。 她有些懊恼地拍了下额头。 在别人家里留宿,居然睡到这时候才醒。 她心里着急地开始在想挽救的方法。 却不知,自己的小动作,早已落入某人的眼中。 沈如风眉眼含笑地看着她,语气温柔地问道:“醒了?在想什么呢?” 姜青黎看到他后,又是一阵尴尬,“我睡到这么晚才起来,要是叔叔阿姨知道了,会不会给他们留下坏印象?” 她很喜欢沈如风的家人,所以很担心他们因此对自己有意见。 沈如风看出来了,他笑着揉揉她的脑袋,说:“没事儿,我爸妈出门看日子去了,放心吧。” 他凑近姜青黎的耳边,提醒道:“你是我爸妈认定的儿媳妇,在这里,你想怎么睡就怎么睡。” 姜青黎理解他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不由脸红了起来,娇艳欲滴。 沈如风看得心动,眷恋地抱着人亲了亲。 姜青黎靠在他的怀里,也享受属于他们的温存,她问道:“你今天不上班吗?” 她记得林毅说,他最近工作很忙,时常要加班。biqubao.com 她担心自己的到来,会耽误他的工作。 可沈如风却说:“今天不上班,今天的工作就是陪你,要出去走走吗? 还是在家……做点喜欢做的事情?” 这话不知道为什么,让姜青黎想起昨晚的画面。 她连忙摇摇头,面红耳赤地说道:“出门!” 起来洗漱后,姜青黎吃了点东西,就和沈如风一起出门了。 海城她以前不是没有待过,但也仅仅是在这里待过,为了工作,为了金钱奔波劳累,从没停下脚步,好好看看这个城市。 今天沈如风就开着车,带姜青黎去兜风。 两人在海城到处逛,也算是满足了姜青黎对这座城市的期待,看了个够本。 中午的时候,两人没有回家吃饭,而是约了林牧野,还有周承尧一块儿在外面吃。 去的还是那家熟悉的餐厅。 不过,装修比以前更加华丽。 两年没见,林牧野和周承尧,还是原来的样子,一点也没变。 “姜小姐,好久不见,你现在越来越漂亮了,我们风哥和你站在一起真是般配啊!” 一见面,林牧野就十分热情地和他们打招呼。 沈如风带着姜青黎落座,给她点了很多她喜欢吃的菜。 姜青黎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着道:“谢谢,林先生和周先生两年不见,还是风采依旧。” 周承尧也笑着说道:“虽然两年多没见,但现在看到你们俩在一起了,还是要和你们说一声恭喜,总算是修成正果了。” 说到这儿,林牧野都忍不住说道:“是啊,你们这段感情,也太不容易了。 啧啧,我们和风哥从小一起长大,这还是第一次,看到风哥这么隐忍。” 说着,林牧野不由拍了拍好兄弟的肩膀,说:“难为你了,为了抱得美人归,真是煞费苦心了。” 接着又和姜青黎悄悄爆料,说:“你是不知道,风哥有多爱你,你俩不是一个在国内,一个在国外吗? 他忍不住相思,这两年多,每个月都要往m市跑几趟,这份感情,老天爷看了都要被感动,还好,最后还是把你追回来了。” 被人这么调侃,沈如风也是第一次,他自己倒是没感觉怎么,就是怕姜青黎会不好意思,于是就说道:“好了好了,祝福收到了,调侃的话就免了,你要是那么闲着,就先准备好份子钱,等着喝我们的喜酒。” “哇!你们要结婚了?!”林牧野听到这个消息,惊讶得不行。 这下更是给沈如风倒了一杯茶,“来来来,看在你一会儿还要开车的份上,兄弟以茶代酒,敬你一杯!” 周承尧也跟上,说:“恭喜你们,修成正果,百年好合,长长久久。” 姜青黎也拿起桌子上的茶水,回敬了对方,笑着说道:“谢谢你们。” 沈如风也不扭捏,直接接受了兄弟们的祝福,把杯子里的茶一饮而尽。 姜青黎觉得心里都是甜的。 她知道他对自己的感情。 但从别人口中,听到他这两年的样子,只觉得自己对他的喜欢,更深了。 聚餐结束后,林牧野和周承尧,很识趣地先离开了,没有打扰小情侣的约会。 和他们道完别,上车后,姜青黎就忍不住抱住了沈如风,在他的怀里温软地蹭了蹭,没说话。 但是对他的感情,都包含在这个拥抱里。 沈如风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说:“我们之间,不用提以后,现在就很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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