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笙本想用桂花酪羞辱乔晚,却没想到反被乔晚将了一军,脸上自然挂不住。 “早就听说津南这三年过得一点也不舒心,我现在算是明白了。” “叶小姐还真没看明白。宋先生外面有莺莺燕燕争风吃醋,公司有江秘书红袖添香,坐享齐人之福,怎么会不舒心。” 乔晚心中窝着火,毫不留情怼道。 “我一直以为津南娶了个知书达理,温柔体贴的好妻子,没想到——” “笙笙,先去车上等我。” 宋津南打断叶笙的话,并把车钥匙递到她手中。 叶笙轻蔑扫了眼乔晚,又笑着看向宋津南,“津南,别耽误太久。” “外面温度太低,上车后先把空调打开。”宋津南目送叶笙的背影远去。 看着两人软言温语互动,乔晚的眼神越来越冷。 心底对宋津南仅存的一点点不舍,就此湮灭在绝望中。 不生气,不生气。 她默默劝自己。 渣男就是渣男,现在不过是叶笙代替了江蔚书的位置,她没有什么可气的! 她努力平复好情绪,主动对上宋津南复杂难辨的双目,“尽快把办理离婚手续办了吧,我好为叶小姐腾地方。” “我和叶笙才聊了几句,宋太太就受不了了?”宋津南朝她走近,伸手把她圈在一辆车身上。 两人的距离忽然拉近,她手中的购物袋“咚”地一声落在地上。 “宋津南,你到底想怎样?” 与这个男人生活了三年,乔晚对他的了解很肤浅,这种肤浅还是他想让乔晚知道的。 其实他的内心世界,乔晚连十分之一都不能窥到! “宋太太别以为搬出九合苑,就不用再尽妻子的义务了。” 宋津南的手轻轻落在她额头的纱布上,喉咙深处漾出一声压抑的低笑。 她的第一反应是,宋津南还想继续与她上床,单手解开衬衫最上面一粒扣子,恨声问:“在这儿,还是去就近开个钟点房?” 顷刻间,宋津南的表情凝住。 乔晚又解开第二粒扣子。 “我在你眼里就是如此不堪。”他扣住乔晚的手腕,一粒一粒替她扣上。 乔晚的脑子有些凌乱。 “今晚陪我出席一个酒会,季天五点会接你去选礼服做造型。”宋津南轻轻拍了下她的脸颊,转身走向自己的黑色轿车。 她冷眼看向副驾驶上的叶笙,叶笙正笑吟吟与宋津南聊天。 俨然就是一对儿你侬我侬的恩爱情侣。 叶笙回来了,以叶家在江城生意场的地位,把叶大小姐带出去会更有面子,宋津南为什么还要让她去参加酒会! 乔晚忽然就搞不懂了。 宋津南应酬很多,但三年来,也就带她回宋家老宅吃个饭。 前几天,把她带到医院招呼探视老爷子的亲朋好友,现在又带她出席酒会—— 肯定是相信她和周庭安是清白的!biqubao.com 否则,又岂会在这个时候与她一起成双成对出现在公共场合! 在酒会上,她肯定要挽着宋津南的胳膊,宋津南也要对外公布她的身份。 乔晚苦涩的心口竟泛起一丝甜蜜。 还没回到西子湾,她脑子就清醒了。 宋津南总会在她绝望的时候给点盼头,结果呢,带给她的除了羞辱就是委屈。 下午季天来接她,上车后,她问季天出席哪里的酒会。 “华洲的年终答谢酒会。”季天不假思索地回,“华洲大小叶总低调惯了,邀请的是几家有实力的合作商,并没要求带伴侣。” 她忽然搞不懂了。 季天把她送到江城最高级的造型工作室,做了头发,化了妆。 摘掉额头的纱布,分下一缕发遮住伤口。 挑礼服的时候乔晚有了选择困难症,站在高定成衣室里看看这个,瞅瞅那个。 漂亮得令她移不开眼。 每件礼服还搭配着首饰,包包。 “别选了,前几天托朋友在F国定了件,看看喜不喜欢。” 不知何时,宋津南已站到她身后,手中还拿着个质感很好的灰色盒子。 她转身,宋津南已把盒子打开,一件白色抹胸长裙映入她眼帘。 刺绣,碎钻,鱼尾裙摆,完美得如同一件艺术品。 “漂亮!”她捂唇惊呼。 女人对美丽的东西总是特别敏感,很快,乔晚就把裙子穿到身上。 行云流水般的立体剪裁,把她本就前凸后翘的身材衬托得越发有料。 她及肩的卷发斜斜拢在一侧,另一侧用蓝钻发卡压住,五官精致得像一个挑不出任何瑕疵的瓷娃娃。 望着镜中的自己,乔晚竟看痴了。 因为工作原因,她经常要穿一些出挑的礼服,但这一件给了她不一样的感觉。 “喜欢?”宋津南站在她身后,双手落在她不盈一握的腰肢上,温热的呼吸已在她耳边起伏。 “喜欢。”她的目光和宋津南在穿衣镜中相遇,“是按照我的尺码定做的。” “不然呢。”宋津南嗓音低沉,目光灼热,把她的心撩拨得沸腾起来。 “谢谢。”她转头看向宋津南,却不料两人的脸太近,唇瓣一下子贴到宋津南唇上。 如果此时她脚上没踩恨天高,那么,她的唇勉强落在宋津南衬衫第二粒扣子上。 宋津南就势揽住她的腰,强势霸道地回吻上去,并关掉了上方最亮的一盏灯。 紧闭的试衣间,男人,女人,一切水到渠成。 宋津南不知餍足,是她带着哭腔求他多时才结束的。 从试衣间出来,乔晚脸颊泛起的红潮比腮红都漂亮。 上车时,宋津南主动上了后车座,坐到乔晚身侧。 乔晚意犹未尽,记忆还停留在更衣室那场刻骨铭心的癫狂。 她记得很清楚,宋津南曾咬着她耳垂说了句“晚晚,你是我的”。 已经多年没有这种少女怀春的悸动了,她主动去握宋津南的手。 宋津南似乎在考虑问题,一动不动任她握着。 车子刚驶入华洲大厦,宋津南就甩开她的手,朝旁边靠了下,与她错开些距离。 她冷冷笑了声,刚睡完,就翻脸不认人了。 “宋先生送我锦衣华服,把我带到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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