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蒋随州说分手,宋瑾脸上的表情瞬间凝滞。 她紧盯蒋随州的双眼,“你说什么?” “我说分手。”蒋随州垂着眼帘,根本不敢与她对视,“宋家门楣太高,我高攀不起。” “这算什么理由?”她眸光坚执,“我不接受。” “宋瑾,我人穷、家也穷,但还不想被人戳脊梁骨,说我靠女人吃软饭。”蒋随州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语速缓慢,苦涩,“我们好聚好散吧。” “我只知道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才不要什么好聚好散!”她主动上前,从后面紧紧拥住蒋随州。 蒋随州一副心如死灰的模样,“宋瑾,从一开始你就不该骗我,早点告诉我实情,我们都不会陷得这样深。” “如果一开始就把真实情况告诉你,你早就被吓跑了。”她的头贴在蒋随州后背,贪恋地嗅着独属于这个男人的清润气息,“自从年前那次辩论会,我就喜欢上你了,想与你在一起——” “宋瑾,我是不是很傻?”蒋随州掰开她的手,目光嘲讽又凛冽,“竟然以为你的家境与我相似,我真是没有一点自知之明。你是首富宋津南的女儿,我,是个不名一文的穷小子!拜你和你爸所赐,恒合律所才接到扬泰和金利的法务合作!否则,别说盈利,就是房租我都付不起!” “我只是为你和扬泰牵了个线,你真要过不了他们的考核,我就算在我爸那里把嘴皮子说破,也无济于事。” 宋瑾被怼得眼圈通红,但还是耐着性子解释,“与扬泰合作的成功,为你引来了金利的合作,与我没有任何关系。” “别再强词夺理了,宋瑾——”蒋随州紧攥掌心,带着几分苦涩开口,“资产上亿的扬泰集团原本就有成立多年的法务部,与之合作的是一家金牌律所。年前,扬泰集团忽然终止与金牌律所的合作,重组法务部,不就是为了让我的恒合律所上位么?” 这番话戳到了宋瑾的软肋。 一开始确实是她向宋津南闹腾,逼着季天放水,才让没有任何资历的恒合律所拿到了扬泰的合作。 宋津南和季天当时仅仅是为了照顾她的面子,怀的是看戏的心态,根本没把蒋随州放在眼里。 是蒋随州接连打赢几桩侵权官司,用实力改变了宋津南季天对他的看法,赢得了后续更长远的合作。 她虽口齿伶俐,但几乎从未与人吵过架,被蒋随州怼得红了眼,“你只看到,我为你去找我爸开绿灯,为什么看不到自己有多优秀,多努力!” “在京城,像我这样优秀努力的人一抓一大把。我一个穷小子,能拿到扬泰金利的合作,是因为吃上了宋大小姐的软饭!” 蒋随州这次被彻底打击到了。 但凡宋瑾的家境能比真实情况差一点,他也不会如此崩溃! 宋瑾是首富宋津南的女儿—— 自从叶星奕离开,他脑子里乱糟糟的,只有这一个念想。 说到底,还是骨子里的自卑在作祟。 “蒋随州,你如果一直固执地认为自己在吃软饭,我也没办法——” 饶是再爱蒋随州,宋瑾也是二十岁的小女孩心性,从小到大在众星捧月的环境中长大,何曾受过这种委屈! 此时的蒋随州与她相距不到两米,看她的眼神却是从未有过的疏离,冷漠。 她眼瞳覆了层水光,哽着嗓子,“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你如果真心喜欢我这个人,又何必对我的家境耿耿于怀!” 蒋随州眸底幽深,陷入沉默。 父亲去世得早,做小学老师的妈妈把他和妹妹抚养长大,生活谈不上富足,但也过得去。 妈妈一直告诫他,努力学习才能改变现状,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他也是这样做的。 从小学到高中,无论在哪个学校都是第一名。 全身心地沉溺在学业中,优异的成绩令他忽略了自己的家境。 直到高考成绩出来第二天,苏一真的爸妈到他家去闹,说他勾引苏一真,把原本能考上本科的苏一真耽误得只能上个专科。 还说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看看自家什么条件还妄想高攀,做苏家的上门女婿。 正是从那个时候起,他第一次正视自己的家庭。 原来,家庭与家庭之间有天壤之别。 原来,他除了优异的学业成绩,再也没有其他拿得出手的东西。 自卑伴随着自立在心底深深扎根。 他无比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把所有心思放在学业和事业上,发誓在事业有成之前绝不交女朋友谈恋爱。 宋瑾就像一束明媚的阳光,出现在他黯淡无光的世界里。 第一次见宋瑾,是大一新生开学那天。 宋瑾是素颜,扎着长马尾,即便穿的是再普通不过的白T牛仔裤,在一群注册的新生中也是鹤立鸡群的存在。 他的目光第一次因为一个女孩而停留。 只是很遗憾,宋瑾当时忙着递交各种报道的材料,根本没注意到他。 从那时起,他就失了魂。 每次去上课都要从法学院本科宿舍楼绕过去,为的就是想遇到那个扎着高马尾的漂亮女孩子。 后来,在学校林荫道、食堂遇到过,但都是匆匆一瞥,女孩就离开了他的视线。 他一边悄悄寻找相遇的机会,一边又纠结于自己这个时候该不该谈场恋爱。 直到在法学院的一场辩论会上,他不光见到了心仪的女孩,还知道了女孩叫宋瑾。 令他没想到的是,宋瑾对他印象不错,开始找各种理由接近他。 他是个很有定力的人,但面对心仪女孩的表白还是犹豫了。 在他准备谈人生第一场恋爱的时候,妹妹打来电话,才知道妈妈已经是乳腺癌晚期。 经过深思熟虑,他拒绝了宋瑾。biqubao.com 原以为,他和宋瑾不会再有以后了,宋瑾却独自来到安秀镇紫薇巷。 看到宋瑾站在自家堂屋那刻,他死寂的心再度沸腾。 半年相处,他爱情事业双丰收,骨子里的卑微也在渐渐消失。 但在听说宋瑾是宋津南的女儿时,他才如梦初醒。 引以为傲的律所业绩,是宋瑾替他讨来的! 如果不是“傍上”宋瑾,他现在连律所的房租都付不起! 一无是处的颓败涤荡在他的五脏六腑,他仅有的骄傲和尊严根本接受不了自己在“吃软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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