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老板的话,无异于给下属们打了一针兴奋剂。 再度去拉扯宋瑾和学姐。 蒋随州把宋瑾紧紧护在身后,几个保安与蒋随州撕扯起来。 学姐没人管,很快被人钳制住往外面一辆车上拖! 韩文看不下去了,边喝止边去救学姐,与几个保安缠斗在一起! “马骥!马上让他们停手,你们已经触犯了法律,再不停手我马上报警——” 情急之下,蒋随州直呼马老板全名。 但话没说完,就被两个孔武有力的保安一左一右架住牢牢抵在一张办公桌上! 宋瑾抡起背包朝靠近自己的保安砸去,无奈男女力量悬殊,很快落了下风,被拖出马骥的办公室。 马骥厂里的保安都是圈养的打手,蒋随州和韩文两个文弱书生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几下就落了下风。 韩文见势单力孤立马停止反抗,寻找自救的机会,蒋随州的所有心思都在宋瑾身上,看到宋瑾被带出去,疯了般与摁住他的人厮打。 短短几分钟就被打得口鼻出血。 马骥早就膈应蒋随州一次次坏他好事儿,让下属直接把蒋随州绑在一张铁椅上! 蒋随州声嘶力竭地朝马骥喊话,让他放了宋瑾和那个女孩。 喊一次,就有人打他一拳,直到他浑身上下血肉模糊,再也没有力气开口为止。 宋瑾和学姐被塞进一辆厢货车之后,就被他们用一双手铐铐在一起! 车子快速驶出化工厂。 此时夜色深浓,能说会道的学姐吓得除了哭,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宋瑾也是第一次经历这种惊心动魄,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这个时候,自救才能脱身! 她努力平复好情绪,快速打量了下车厢内的情况。 除去前面的司机和副驾驶上的保安,只有两个男人在她和学姐身侧。 整个车厢,只有与驾驶室相通的地方有一个窗户,两尺长,一尺宽。 车厢内仅有的光都是前面窗户折射过来的,明灭不定。 或许是因为给她们戴了手铐,看守他们的男人放松了警惕,一个在靠近窗户的地方抽烟,一个在哼着歌儿闭目养神。 宋瑾用没与学姐捆一起的手,在羽绒服口袋拿到手机。 轻轻侧身,用敞开的羽绒服挡住手机屏的亮光,快速点开微信找到叶星奕,发过去个共享位置。 然后点开语音键,并把手机塞进羽绒服里面,急声对抽烟的男人说,“大哥,你们限制我和学姐的人身自由,已经涉及违法犯罪,只要放了我们,我们绝不追究,再给你们一笔酬金!” 做这一切的时候,她手指在颤,身体也在颤。 “姑娘,看你长得挺漂亮伶俐,不会连这点儿事儿都看不透吧?”抽烟的男人看都没看她一眼,依旧沉浸在吞云吐雾中,“马哥看上你了,今儿要睡你。马哥心狠手辣,你给多少酬金我们都不敢放人。” 宋瑾感觉到微信语音已经自动停止,不紧不慢调整了个坐姿,把进行位置共享的手机调成静音,并紧紧护在怀中。 向叶星奕求救,是她深思熟虑之后的决定。 最亲近的是爸爸妈妈,但他们此时人在港城,第一时间无法赶来,再安排别人进行营救,会浪费不少时间。 叶星奕在京城,只要听到刚刚那段语音,肯定会报警! “姑娘,今天就是你人生的一道坎儿,怎么都过不去了。凡是马哥看上的女人,没有一个能躲得掉!”闭目养神的男人掀开眼皮,瞥了眼宋瑾。 “真要跟了马哥,你一年能弄个十万八万的零花钱,也不亏!现在大学生一抓一大把,毕业后顶多找个三千块的工作,朝九晚五累死累活的哪有被人养着舒服?” “别看马哥其貌不扬,化工厂一年下来得赚个一两百万。马哥真要占了你便宜,你只有等他腻了才能离开,否则他有一百种办法让你生不如死!” “你真要去告,也告不赢。因为马哥有个大哥在港城,黑白两道都吃得开。” 两人一唱一和为马骥做说客。 “在港城?”宋瑾的脑子中忽然灵光一闪! “当然是港城。”抽烟的男人满眼自豪,“但凡在港城有点地位的人,都知道马骏的赫赫大名。” “马骏,马骥——”宋瑾小声念叨起两个名字,“还真像是亲兄弟啊。” “什么像是亲兄弟,人家不光是一个爹妈生的,还是双胞胎!” 这句话瞬间打通了宋瑾的任督二脉! 难怪第一次见马骥觉得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如果没猜错,暑假期间在机场遇到的徐蓝歌和她干爹,就是马骥的亲哥马骏! 马骏与马骥都是矮胖身材,一脸横肉,马骏身上匪气更浓,马骥则透着市井小人的奸诈。 原来是因为马骏在港城黑白两道通吃,她和宋津南找的调查徐蓝歌的私家侦探,才什么都没查出来! 以至于宋津南和宋怀川都怀疑,是她故意污蔑徐蓝歌有干爹。 好不容易才打听到徐蓝歌干爹的情况,宋瑾自然不肯放过,“马骏是不是有个干女儿?” “马骏的干女儿多着呢!”闭目养神的男人睁开眼,立马来了兴致,“他之所以在港城能黑白通吃,都是他那些干女儿的功劳!” “怎么讲?”宋瑾急切地问。 男人忽然回过味儿来,“看上你的是马骥,不是马骏,你打听马骏做什么?” “就是好奇,想知道马骥如此猖狂,到底有个多么厉害的哥哥。”她试着把话题往马骏身上扯,“大哥,我天生爱八卦,你就与我说说马俊的干女儿呗!” 男人刚想往下说,就被抽烟的男人喝止,“被马哥知道你与别人议论港城的马哥,小心揭了你的皮。” 男人立马噤声。 车子颠簸,半小时后停下。 停车的刹那,宋瑾快速把手机放进衣袋。 她和学姐紧紧抓住车门,试图拖延时间,但僵持了不到两分钟就被从车上扯下,带进一个叫“春意阁”的茶馆。 宋瑾发现茶馆四周冷清,道路狭窄,感觉是个不好找的僻静地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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