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瑶听到来送饭的人是宋家的保姆时,开始暗暗质疑宋瑾的家境。 宋瑾以前说她爸妈是港城一个步行街的小商贩,每月赚的钱勉强能供她和弟弟念书。 现在,蒋瑶吃了宋家丰盛的饭菜,看到宋家贴心恭敬的保姆,心中的疑虑更大了。 好几次看向宋瑾,但话到嘴边又咽下。 宋瑾发现她的欲言又止,“想说什么?” “姐姐,你家里伙食这么好,叔叔阿姨到底是做什么工作的?”蒋瑶脱口而出。 “做小本生意的。”宋瑾轻轻带过,挑起另一个话题,“医院对面有个商贸大厦,待会儿我带你去转转。” “谢谢姐姐!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来港城这么大的城市,这里比潼市大,也比潼市繁华热闹。” 蒋瑶十分兴奋,已迫不及待看向窗外街道闪烁的霓虹广告牌上,与宋瑾聊得不亦乐乎。 蒋随州只有安静倾听的份儿。 吃完晚饭,把饭桌收拾妥当,宋瑾带蒋瑶出了医院。 蒋随州给蒋瑶微信上转了三千块钱,还发了一条信息:无论买什么东西都不许花宋瑾的钱,这些不够就吱个声,再转给你。 蒋瑶回复“好”的时候,还是被宋瑾看了去。 宋瑾慢悠悠叹气。 蒋随州这家伙总是这样有边界感! 宋瑾带蒋瑶来商贸大厦,是想为她置办几件新衣服。 为了照顾蒋随州的自尊心,特意选了中等偏上的国产牌子。 外套,卫衣、毛衣、鞋子、裤子,外加两套内衣,结账时蒋瑶抢着付款,在听到收银员说三千七百八的时候,既心疼又窘迫。 果断把购物袋全部放下,只在里面选了一件最便宜的卫衣拎起,红着脸对收银员说,“我只要这一件。” “你身边的美女已经付完账了。”收银员笑容甜美,弯腰把购物袋一一拿起,朝她递来。 宋瑾主动接过几个购物袋,招呼蒋瑶,“我们去男装区,再给你哥买几件。” “姐姐,哥哥不让我花你的钱。”蒋瑶根本不接那些购物袋,愧疚看向宋瑾,“怪我,不该头脑一热选这么多。” “你第一次来港城,这些衣服就当我送你的见面礼好了。回去之后,你不说,我不说,就说是用他的三千块钱买的,他又能把你怎样?” 宋瑾为她支招儿。 蒋瑶摇头,“我和哥哥从小省吃俭用惯了,哥哥赚钱不容易,我如果把三千块全买了衣服,哥哥肯定会觉得我大手大脚乱花钱。还是只留一件卫衣吧,这个钱我自己付。” “大过年的,哪有那么多事儿!回去后实话实话好了,我直接告诉蒋随州,这些东西是我给你买的。” “我哥特意叮嘱过,不让我花姐姐的钱。” 听到蒋瑶这么固执,宋瑾有些不耐烦了,直接沉下脸,“如果你还认我这个姐姐,就什么都别再说了,拎起这些东西跟我去男装区。” 蒋瑶皱眉沉思的空当,宋瑾故作生气走出当前的店铺。 察觉到宋瑾不高兴,蒋瑶急忙拎起所有购物袋追上去,“姐姐,我听你的!” 宋瑾脸上这才露出笑容。 因为深谙蒋随州的脾性,真要买超过四位数的单件,他会不会穿还是个未知数。 为他选衣服,只看中档价位的。 毛衫,外套和西裤加一起花了不到两千。 离开商厦前,宋瑾又为蒋瑶买了一套五百多块的化妆品。 蒋瑶嫌贵,几经推辞还是没能说服宋瑾。 宋瑾每次买东西付账,眼皮都不眨一下,这令蒋瑶越发质疑她的家境。 两人拎着几个满当当的购物袋,有说有笑来到商厦一楼出入口。 外面又下起小雪。 宋瑾想去负一楼超市买把伞,被蒋瑶拦住,说商厦与医院也就两三百米,把羽绒服帽子戴上将就一下就行。 宋瑾正准备照做,就看到叶星奕撑着伞从外面进来。 确切地说,叶星奕身边还有一个郑盈。 两人手臂紧紧相挽,举止亲密,俨然是一对儿热恋中的小情侣。 叶星奕穿了一身黑色系,五官俊美硬挺,比以前多了几分沉稳。 宋瑾忙垂下眼眸,想装作没看到,但叶星奕的目光已经落到她身上。 昨天在江城图书馆不欢而散,叶星奕窝了一肚子火,但在看到宋瑾那刻,所有的不开心统统不见。 目光中既有偶然相遇的欣喜,又有爱而不得的酸楚。 “走啦,姐姐。”不明就里的蒋瑶催了句。 宋瑾和叶星奕都没有打招呼的欲望,像个陌生人一样擦身而过。 叶星奕像是丢了三魂七魄,她的身影在风雪中再也看不见,还痴痴站在原地。 “既然还想着她,就去追。人与我在一起,心却在她身上,这份窝囊气我受够了。” 郑盈耍起小脾气。 她是土生土长的港城人,在江大念书,前几天在江城的一个酒吧遇到叶星奕,两人一见如故聊得十分投契。 初次见面,叶星奕就吊儿郎当地说失恋了,想找个漂亮女孩子慰藉下内心的失落。 打动她的不单单是这份直白,还有叶星奕俊美的五官,疏狂不羁的性子。 尽管一直知道叶星奕心中藏着个念念不忘的初恋,短短几天相处,她的心还是沦陷了。 只是没想到,很快见到了那个叫宋瑾的女孩。 宋瑾素颜就美得惊心动魄,她只有自惭形秽的份儿。 令她愤怒的是,她的脸与宋瑾有五分像! 那个时候她才知道,声名显赫的江城“太子爷”叶星奕为什么会找她。 她厌恶被当成替身,但真要不做替身,不为叶星奕提供情绪价值,她这辈子都没有进入叶星奕生活圈子的机会。 刚刚又遇到了宋瑾,叶星奕的失魂落魄再次激怒了她。 她的抱怨听在叶星奕耳中,很不舒服。 “既然受够了窝囊气,那就马上一拍两散。”叶星奕俊颜紧绷,甩掉头上的雪水珠,走出商厦。 郑盈眼圈红了,喊着他的名字追上去。 宋瑾与蒋瑶回医院的路上,一直担心叶星奕跟来,不停地往身后瞅。 还好,到了住院部也没发现叶星奕的身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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