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星奕曾为救宋瑾,带十几个人去京郊茶馆抢人,为此差点摊上官司。 也曾为了救宋瑾,被撞断右腿骨。 现在叶星奕只想让她履行承诺送件礼物,她不好意思推辞。 “靠路边停车,我去给你买礼物。”她已经瞅到一家卖包包的大牌店铺。 叶星奕照做,满怀憧憬为她拧开车门。 “你在车上等着,待会儿等着拆盲盒。”宋瑾不许叶星奕跟着。 叶星奕笑着止步。 宋瑾为叶星奕选了个黑色钱夹,质感很好的头层牛皮,全手工,没有任何折扣,五位数。 为了有点仪式感,宋瑾特意让店员在纸盒外面包了层包装纸,还打了个深色蝴蝶结。 当她把漂亮的纸盒递过去的时候,叶星奕双手接过,眉眼上是发自肺腑的喜悦。 “等我下车再拆。”这是宋瑾第一次送叶星奕礼物,有些不好意思。 叶星奕的手轻轻抚过包装盒外面的蝴蝶结,笑意朗朗,“听你的。” “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款式,就选了个比较顺眼的。喜欢,就留着;不喜欢,扔了便是。” 别看她与叶星奕认识那么多年,但对叶星奕的喜好一点也不清楚。 “这是你送我的第一份礼物,我会当做宝贝来珍藏。”叶星奕看她的眼神溢满深情。 忽然间,她觉得车内的气氛有些微妙。 以前与叶星奕独处,是心无旁骛;此时,竟多了几许暧昧。 她把这一切归结到包间的那个吻上。 叶星奕的唇落在她唇瓣那刻,她竟然萌生了生理冲动! 她对叶星奕没有爱,怎么能有本能的欲念呢? 这是她的耻辱,这辈子就烂在肚子里好了! 纵使她能把这个小秘密守口如瓶,却无法自欺欺人。 自从对叶星奕产生那种念想,就不敢再正视叶星奕深情款款的双眼,连独处时的呼吸都带了克制,生怕一个不小心露出端倪。 “在想什么?不会在想着要把礼物收回吧?” 叶星奕的调侃打断了她的思绪。 “我才没有那么小气!”她呲了声,心虚解释,“怀川每年过生日我都会送礼物,你和怀川都是弟弟,送你个礼物也在情理之中,哪有收回的道理。” “你只有一个弟弟,宋怀川。我不是。”叶星奕再次为自己撇清。 她语塞。 十几分钟后,车子驶入她所在小区的地下停车场。 叶星奕把车停好,抢先一步下车为她拧开车门。 “你还真是客气,连车门都要替我开。”她拎着手包下车,“谢谢你送我回来,我上楼了,你回去也早点休息。” “糖糖。”叶星奕语调悠长,眼底是肆无忌惮的爱意。 她嗯了声。 叶星奕凝住她,她今天穿的是件设计简单的白衬衫、牛仔裤,妆容清淡却又难掩明艳,浑身上下唯一的饰品就是右手上的一块腕表。 “记得你答应过我的,好好考虑,三天后给我个回话。” “我记下了。”她垂着眼帘,越过叶星奕进了单元楼。 电梯门关闭,她的神经线才松懈下来。 三天后的事情,三天后再说吧。 因为她知道答案,就是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辞说出来,才不会伤到叶星奕的自尊。 叶星奕没有急着离开,掏出支烟抽起来。 白雾缭绕,尼古丁的辛辣令他越发清醒。 与宋瑾三年没有过任何联系,他不止一次试着忘掉宋瑾,开始新的感情生活。 但事实却一再打脸,令他越发坚定了自己的内心。 宋瑾家世好,有自己的事业,是个独立人格的女性,对他又无男女之情,追求宋瑾,他可谓一点优势都没有! 被拒的颓败和失望,早就把他打击得刀枪不入。 纵使前路再多荆棘崎岖,他都会义无反顾走下去! 扔掉还带着火光的烟蒂,坐进车内拨出个电话,压低嗓音交代一番。 对方听完有些发怵,“叶少,就算您给我十个胆子,我也不敢散播宋津南女儿的谣言!我不是不想帮您,是真的不敢。” “我知道你缺钱,说个价。”叶星奕言语嘲讽、强势。 手机那头的男人陷入沉默。 “再给你一分钟的考虑时间,你不做,会有人抢着做。把机会给你,是因为兄弟一场,知道你缺钱,给你一个赚钱的机会。” 叶星奕语气逼仄。 “叶少别生气,这单生意我接了!”男人十分迫切,顿了顿,“给我一百万,我保证会在一天之内、把宋小姐要嫁给楚屿君的消息弄得江城人尽皆知!” “把银行卡发过来。”叶星奕话落挂了电话,唇角露出势在必得的笑。 以他对宋瑾的了解,三天后会得到什么答复早就心知肚明。 所以,决定用点心思推波助澜。 步入职场的第一场出庭官司胜诉,无异于给宋瑾注了一支强心剂。 她全身心的投入到星糖的维权官司中,查资料,找证据,早上第一个到律所,下班后几乎是最后一个离开。 三天后的一个下午,接到了乔晚的电话。 乔晚对儿女说话一向温和,这次宋瑾刚点开接听键,就听到乔晚的厉声责问。 “你最近是不是一直与楚屿君有往来?” “没有任何往来。”她果断回答,又想起件事,“相亲结束后见过两次面,我态度很明确,直接告诉他没有后续了。” “你是我的女儿,我自然信你。但不知为什么,你要嫁给楚屿君的消息已经在江城传得沸沸扬扬!”此时的乔晚,被气得太阳穴头突突地疼。 “我要嫁给楚屿君?哪个大嘴巴说的——”宋瑾愤怒不已,噌地一下从工位上起身,瞬间引起周围同事的侧目。 她惊觉不妥,攥着手机跑出办公室,躲进步梯间才恍然大悟。 “我知道是哪个说的,是楚老夫人!叶星奕前天就告诉我,楚老夫人逢人就说我要嫁给楚屿君,还说楚家已经在看黄道吉日了——” “真的是楚老夫人说的?”乔晚半信半疑,“我只与楚太太说过顺其自然,看两个孩子有没有缘分,并没有答应过他们任何东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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