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屿君放弃起诉叶星奕,令宋瑾对他又多了几分了解和欣赏。 越发觉得叶星奕与楚屿君没有任何可比性。 两人的感情日益弥笃。 有时候,她会把三个男人放一起来比较。 楚屿君比叶星奕沉稳、情绪稳定,比蒋随州自信、体贴。 她在工作上除了忙,可谓顺风顺水。 两个月不到,接连赢下四桩官司,其中就有徐蓝歌的维权官司。 与徐蓝歌打了几次交道,任宋瑾如何旁敲侧击,也没问出她与那位干爹的纠葛。 自从宋怀川在电话中把感情的事儿摊牌,来京城非但不再避讳宋瑾,还会隔三岔五带着徐蓝歌与宋瑾聚个餐。 宋瑾一开始还会敲打他,但他一句都听不进去,后来就决定顺其自然,不再惹他心烦了。 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这么一句话:每个人的感情都是命定的,无论是缘分还是劫难,都躲不过。 既然怀川一头撞在南墙上,认定了徐蓝歌,那么,她这个局外人就不再多管闲事了! 与楚屿君不紧不慢的处着,楚屿君年龄比宋瑾大,阅历比宋瑾深,能随时为她提供有效的情绪价值。 不知不觉中,她就把楚屿君当成了在京城的依靠。 进入阴历腊月,楚屿君正式邀请宋瑾去楚家做客。 说是做客,其实是去见家长。 宋瑾没有立即应下,只说好好考虑一下再说,当晚就给乔晚打去电话,征求意见。 从他们确定交往那刻,乔晚就想到了这一天,认真地告诫宋瑾,“你如果已经把楚屿君看成准男友,就去楚家。如果暂时没有这种想法,还是算了,别让人家空欢喜一场。” 这个棘手的问题又回到宋瑾这里。 几经思索,还是决定缓一缓。 给楚屿君的答复是:年后再说。 楚屿君十分失望,但内心深处还是对宋瑾恪守着尊重,笑着回:“你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 令宋津南乔晚没想到的是,女儿没去楚家见家长,儿子却把徐蓝歌带进了宋家! 来之前,宋怀川给宋津南乔晚打了个招呼。 乔晚自然十分抵触,找出各种理由婉拒。 宋津南却义无反顾站在儿子这边,说孩子都成年了,有选择感情和异性朋友的权利。 就这样,徐蓝歌被宋怀川带进了宋家。 出于对徐蓝歌的重视,宋怀川提前把宋瑾弄到了港城。 徐蓝歌带了很多价值不菲的礼物,宋瑾知道,仅凭徐蓝歌现在在演艺圈的咖位,根本拿不出如此贵重的东西,肯定是怀川买的。 经过那场维权官司,宋瑾与徐蓝歌打过不少交道,对她也有了了解,徐蓝歌出现在家里,她还是放下所有不满,端茶递水果,主动聊天。 乔晚虽然心里不舒服,但顾及儿子的面子,见到徐蓝歌那刻也是笑意满满。 徐蓝歌这次登门做了充足的准备,素颜,扎了个马尾,设计简单的羽绒服,里面是件中规中矩的白色宽松卫衣,深蓝色牛仔裤,清爽又干净。 打眼一看,就是个清纯可人的邻家小妹妹,与娱乐圈的污秽一点也不沾边。 宋瑾不禁暗暗惊叹:徐蓝歌是真懂如何拿捏怀川的心! 怀川行事低调,为人处世谨慎内敛,没有一点富家公子哥的浮华之气,徐蓝歌则卡准了这一点,以清纯形象出现在他面前,把他勾得五迷三道! 看在怀川的面子上,乔晚还是为徐蓝歌准备了两个现金大红包。 徐蓝歌嘴巴很甜,在宋家“叔叔”“阿姨”“姐姐”的喊着,令宋怀川高兴得合不拢嘴。 午饭只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就结束了,宋怀川找出个理由带徐蓝歌离开。 最愤愤不平的是乔晚,把对怀川的不满一股脑发泄出来。 “瞧怀川那劲头,还真把徐蓝歌当成未来的另一半了!我选儿媳不在乎家境学历工作,但人品一定要好,单单她与那个姓马的干爹这一项,就过不了我这一关!” 宋瑾安静听着,生怕引火烧身,不敢应声。 因为到现在,乔晚还在计较楚屿君两任谈婚论嫁前女友。 宋津南语重心长劝慰许久,才把乔晚心中的意难平给压下。 宋瑾临回京城,乔晚还不停叮嘱,“年前就不要去楚家了,好好想一想楚屿君值不值得你托付终身。真要想去,等到年后再说。” 其实宋瑾也是这么想的。 不是不认可楚屿君的人品,而是不想被楚家人过早贴上“楚家儿媳孙媳”的标签! 这个年很快就过去了。 大年初二,楚屿君再次向宋瑾提出去楚家吃饭的请求,宋瑾婉拒。 初三,又提,宋瑾再次婉拒。 初四,再次不厌其烦提起,宋瑾不好意思再推拒,答应初六上午去楚家。 听到这个消息,身在江城的楚屿君欣喜若狂,一向沉稳有度的他竟变得语无伦次,“太好了,糖糖,你能答应来我家,我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此时的心情。我会马上把这个消息告诉祖父祖母,他们一定比我还开心——” 宋瑾知道,去楚家并不是意味着吃顿饭那么简单,而是去见家长,承认自己是楚屿君准女友的身份。 如果不是楚屿君一直纠缠,她现在是不准备去楚家的。 她觉得既然应了,就要当做一件重要的事来对待。 结束与楚屿君的通话,立马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乔晚和宋津南。 乔晚的脸当即沉下来,“大正月的就别去了,下个月再说吧。” “可是我已经答应楚屿君了,现在估计整个楚家人都知道了。”宋瑾颓败地喃喃,“就是吃一顿饭的事儿,您没必要过度忧虑。” “你觉得只是去吃顿饭,楚家人可不会这么认为!”乔晚很是不满,“到时候送你红包、贵重见面礼,你收还是不收?” “您和老爸也给徐蓝歌准备大红包了,只是出于礼貌,也没把她当做准儿媳呀!” 宋瑾与她唱反调。 乔晚还想说什么,就被宋津南喝止,“糖糖以后与楚屿君处得来,就继续处;处不来,就一拍两散。去楚家吃顿饭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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