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当就笑了笑,说“你们也是跟着聂局和刘队一起办案一段时间了的,怎么就没从他们身上学到一些东西啊,就算学到个皮毛,也是可以很受用的了。 其实这个事情判断很简单,就是其他几个人虽然都出现的很频繁,但是你们看他们与这辆车子相关的轨迹都是出现在二手车市场附近的,这个就很好判断了,他们应该就是做二手车生意的,应该是一个车行的不同工作人员。 但是那个崔正海的话,基本上也就是事发之前一个星期出现在二手车市场一次,之后就没有与黑车相关的踪迹了。 但是之前他也没有和这辆黑车有相关的轨迹,这就说明这个家伙是事发前一个星期买了这辆二手黑色私家车,然后刻意的隐藏行踪了的。 那么一切不都联系起来了吗?” 听了邹当的分析,所有组员都是恍然大悟,他们就对邹当的办案能力和天赋也有了很大的认同。 之前他们都心里不服气的,觉得大家都是下面区县抽调上来的民警,凭什么邹当就可以当这个小组长,而他们就当不了呢? 但是现在看看,他们觉得自己是要服气了的,因为果然能力水平方面是很不一样的。 就觉得聂涛刘成他们选人用人还是眼光很精准独到的。 那些所谓的走关系之类的传言,也就一下子烟消云散了。其实公信力的建立,无论是体制内部还是外部,都是很简单的。 公升明,廉升威。 只要做到公正,就什么事情都解决了。 但是成年人的世界里,公正又是很难很难的东西。那些愿意替下面的人说话的,太少了,而且是越来越少。 穷人永远是受欺负的对象。 邹当他们锁定了直接凶手之后,就立即向聂涛那边汇报了。 聂涛和刘成第一时间向局里申请了通缉令,然后动员起来了整个贺城市的公安力量进行大搜捕,同时也把协查函发到了省内的其他地市。 这个事情是孙潇亲手操办的,他收到了报告的第一时间就亲自打电话布置下去了。 专案的事情现在是孙潇的头等大事,一个市委书记被关押在这里,那不是开玩笑的。 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创造历史了。 所以在破案上也必须创造历史。 否则这个事情自己这边肯定是被动的,侯勇那边能顶多久,谁都不知道。 说是六个小时应该没问题,但是这个事情也不是侯勇那边一个人能定下来的,面对领导孙潇嘴上是不说,但是心里面却是犯嘀咕的,他知道所谓的这六个小时,侯勇大概率是顶不下来的。 因为这个事情实在是太触官场忌讳了,不是他一个正厅级的地级市市长可以左右的。 说实话,别说六个小时了,就是连三个小时,他都觉得侯勇那边够呛。 不过好在,聂涛那边的专案组还算给力,只是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就查到了重大嫌疑人的身份。 所以孙潇自然是要铆足了劲的,把这个犯罪嫌疑人给抓获归案。 不过他心里面也是不抱希望的,谁都不傻的,做了这样的事情之后,肯定老早就远走高飞了,怎么可能还会留在贺城呢? 这些亡命徒都是全国甚至是全世界流窜的,现在人别说在贺城了,甚至可能都不在国内了。 这个情况,聂涛那边也是考虑到过的,但是办案就是这样的,很多时候靠的不是什么思维缜密的逻辑和精心布置的计划,而是靠直觉靠运气。 聂涛承认这里面有赌的成分,但是不赌的话永远不会有收获。 当然,聂涛之所以感觉这个事情希望渺茫还要去做的最底层逻辑是,虽然嫌犯不一定能抓住,但是通过寻找嫌犯,一定能够找到一些蛛丝马迹的。 这就是线索的拓展性了。 但是不得不说,有些人就是天生适合办案子的,因为这些人不但天生有一个好直觉,而且还有天生的好运气。 孙潇和聂涛他们原本是对通缉嫌犯并不抱有什么希望的,毕竟这是一年之前发生的命案了。按照常规的话,人早就销声匿迹了。 但是万万没想到,这个全城通缉令发布之后,很快就传来了一个消息,那就是重大嫌犯崔正海被找到了。 当消息传来的时候,别说是孙潇了,连聂涛都不信自己的耳朵。 “聂涛,这个事情可是事关重大,你一定要查清楚喽,是不是误报的消息啊?这通缉令才发布出去几分钟? 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有消息了?” 孙潇有些不可置信的问道。 “都查过了的,的确是这么快的,就是之前那个雷华强和赵铁柱两个黑恶集团专案里面的人,是雷东城集团手下的,当时是在广场那边抓获了的,然后现在案件还在走流程呢,现在还在法院的审判阶段,人就还关押在我们市看守所。 所以通缉令发出去之后,只是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市看守所那边就有消息反馈了。”biqubao.com 聂涛把发现此人的过程,简短而全面的和孙潇做了汇报。 孙潇这才把心放下来,说“聂涛啊,别人都说你小子运气好,之前我都还不信的,现在算是见识到了。有了这个人就好办多了,但是呢,怕就怕这个人也是个油盐不进的,现在我们拖不起啊。” 孙潇说的这个担忧,聂涛其实心里面也清楚的,但是他还是很有把握的,因为已经粗粗的看了一下这个崔正海的资料,于是就说,“放心吧,孙局,我现在已经在赶往市看守所的路上了,马上就要见到这个人了,我有把握一个小时之内拿到想要的东西。” “呵呵,聂涛你的口气还真不小啊,那行吧我等你的好消息,椰城可是夸下了,到时候完不成可别怪我拉下脸来。” “孙局,我这可不是立军令状啊,”聂涛反应很快,立马开启了死皮赖脸的模式,在体制内混如果不会这个技能是混不下去的。 因为你会发现,如果你人好不懂得拒绝,喜欢吃亏,那你就有吃不完的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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