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父母有关的东西,许艺仔细一想,她是一样都没有。 父母都很爱她,为了她竭尽全力。 一些事情回忆起来至今还让她想要掉眼泪。 哪怕是这种公众的场合,她也很难控制住自己。 许艺想了想,“临董,你方便告诉我你朋友是哪位吗,只要他肯把手串给我,价格可以随便他开。” 临冬想要的是绝世玫瑰,之所以告诉这件事,并不是为了让许艺拿着钱去找人私下成交的。 她必须做这个人情。 “我知道你不缺钱,但是如果我朋友不是看在我的面子上,是不可能出手这只手串的。” 临冬说这话的时候,一脸认真,也不再像刚才那样和她套近乎的模样,而是公事公办的态度。 “但是我去出面,我朋友或许可以答应我,这串手串对你有非同一般的意义。” 许艺深吸了一口气,临冬如果想要帮她拿到这只手串,直接给她对方的联系方式或者地址就好了。 许艺看破没说破,只好问临冬,“临董要怎么做才肯帮我呢?” “绝世玫瑰,你能否开个价。” 许艺思索了片刻,“你能来找我问,说明你知道这枚戒指是我丈夫宋晏明先生向我求婚的戒指,先不谈价格,你也该知道这戒指对我来说非同一般。” 虽然她差点就忘了这枚戒指,但她一直放在保险柜里珍藏起来的。 可以不戴,但必须珍重对待。 “这枚戒指我知道价格,我的客户会以你拍卖时的价格购买这枚钻戒,而这只手串,你若是愿意,我可以当做给你感谢礼。” 绝对不止是感谢礼这么简单,她是想用这只手串,将她和齐豫的过去一笔勾销,好让她释怀,从而消除自己内心的愧疚感。 临冬说完后看着许艺,“这样一来,你不会亏,你也会得到你父亲的遗物,而我的生意也做成了。” 许艺突然间有些生气,“临董,你知道的,绝世玫瑰是我丈夫宋晏明先生送给我的求婚戒指……” 那天他甚至跪下了,亲自给他戴上。 戒指忘了,这件事她可是一直没忘。 抛开戒指本身的价值,这枚戒指的意义才是相当重要的。 临冬说道,“所以我很抱歉,只要许艺,你愿意把绝世玫瑰让出来,让我去跟我的客户谈,西素跟他的合作一定能达成,你父亲的遗物……” 许艺感觉自己被临冬摆在一个相当尴尬的位置上。 她猛地起身,“一个是我丈夫,一个是我父亲,你要我怎么选?” 临冬没说话,“别激动许艺,你是孕妇,别动气,我之所以跟你说也是希望你能好好考虑,我内心深处其实是希望你答应我的,但你如果不答应,我也不会强人所难,就当我没来过。” 许艺看着她,一字一句,“怎么可能当你没来过,你已经把我可以用我的东西交换我父亲的遗物这件事告诉我了,我若是不把我父亲的遗物弄到手,岂不是不孝?” 临冬站了起来,“我是真心希望你能够帮我这个忙,给你带来困扰并不是我的本意。” “临冬师傅!” 许艺终于不再叫她临董了,“认识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是一个很好的人,之后得知我母亲和你的渊源,我更是无条件的信任你,什么时候都会找到你商量,设计上,我们各有见解,但和你讨论起来一些作品我们彼此都很开心……” 临冬有些惭愧。 但她想要帮着西素拿下那一单国际订单。 现如今霍云华是不可能再帮着她了,她心里有数,她也老了。 江城的时尚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她必须为西素的以后做打算,但靠着江城这个国际性大都市的知名度不行了。 好不容易才打听到对方的老板钟爱钻戒,曾经因为错过绝世玫瑰的拍卖而遗憾到现在。 许艺手里有,她也有能让许艺妥协的东西,没有理由不搬出来。 “铭馨。” 临冬低着头说道,“一码归一码,你若能让出绝世玫瑰,我一定想办法劝说我的好友将你父亲的手串让出来,由我送到你手里。” 许艺气得不想说话了,她不该幻想着还跟临冬谈感情。 当初就已经决定了老死不相往来,她不该期待着临冬能够改变主意。 商人就是商人,她为了西素的发展,不知道卖了多少母亲的消息给霍云华,她自己觉得那不算卖,但事实上,说难听点,她就是靠着卖消息让霍云华帮助她,才能够有现在的西素。 现如今为了西素的发展,她用父亲的遗物要挟他,看上去不相干的两件事,用的都是同一个手段。 她就是商人,妥妥的利益至上。 过去与她的情分或许也不假,但利益和情分产生分歧的时候,她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利益。 许艺点了点头,“明白了,我需要考虑一下。” “你能理解我是最好的。” “我理解不了,但我尊重你。” 许艺嘴上说着,是为了让临冬放松警惕,刚从咖啡厅出来,她就给宋晏明打了个电话,“要让你掌握一个人的通讯信息会很难吗?” “不难。” 宋晏明说道,“不过要看是谁,如果只是些小人物,你让秦泰去办就可以了。” “临冬算是小人物还是大人物。” “小人物。”宋晏明说道“不过我可以替你转告秦泰。” “谢谢老公。” 宋晏明喝了一口咖啡,“说吧,要查什么。” 他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多厉害的人,但是许艺找他办事总让他很有成就感。 “查临冬最近有没有跟一些拍卖会主办方联系,还有就是……她最近有没有见过一些爱好收藏珠宝的人……我希望你能拿到那些人的联系方式,并且列个名单给我。” “好。” 许艺松了一口气,“好老公,这件事对我来说非常的重要,千万不要搞砸了,答应我好吗?” “好。” 挂完电话,宋晏明心想,多大点事他还能搞砸,这不是有手就行吗? 看不起谁呢她,在她心里他有那么弱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72_172666/788491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