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豪1978_第12章 好福气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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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世燕大的食堂有很多,从以“学”开头的学一、学五、学六、学八、学十食堂,到颐园、五四、风味,再到燕南园、桦桦餐厅……
  众多食堂各具特色,滋养了燕大学子的味蕾和肚皮。
  但在这个年代燕大只有四个食堂,大饭厅就是其中之一。
  大饭厅与图书馆相隔也就百米左右,这里是1952年院系大调整后,北京大学迁至燕园为了适应实际需要建起来的,当时建起了一大一小两个学生食堂,其中较大的那个食堂被称作“大饭厅”。
  大饭厅从建成起就没有座位,所以还兼任着礼堂的功能,每逢大型会议、放电影、文艺汇演,这里总是座无虚席。
  林朝阳来到大饭厅的时候这里已经被学生们占领,大家人手一个用毛巾和带子缝成饭包,内装着饭盒,挂在书包上。
  食堂的每个窗口前都排着长队,林朝阳第一次进来,想看看食堂都有什么菜色、价钱如何,便在每个窗口前都转了一圈。
  食堂的菜分了几个等级,熬土豆丝、熬洋白菜、熬萝卜丝这些常见素菜五分钱一份;鸡蛋西红柿、锅塌豆腐这些沾点儿荤腥的菜就得一毛了;一毛五的菜就属于真正的肉菜了,比如鱼香肉丝、宫保鸡丁,还有两毛钱的回锅肉、红烧肉和四喜丸子,这放在东北叫硬菜。
  林朝阳看了一圈,菜的卖相没的说,尤其是红烧肉,他看着有学生里打了一份,油亮油亮的,隔着几米远都能闻见肉香。
  而且以这个年代的条件来说,燕大食堂所供给的菜品几乎吊打国内95%以上的食堂,关键是价格便宜。
  一份红烧肉才两毛钱,看着至少得有个三两肉,这个菜价估计连肉钱都赚不回来。
  燕大的学生幸福啊!
  林朝阳坚定的站在了红烧肉队伍的后面,眼见着到他打菜了,前面的哥们儿却站在那犹豫了起来。他在红烧肉和锅塌豆腐两个菜之间纠结了半天,最后还是选择了锅塌豆腐。m.biqubao.com
  转身的功夫,林朝阳瞥见了对方的长相。
  肤色黝黑,小分头,眯眯眼,薄嘴唇,他第一眼看过去便觉得眼熟。
  顾不上多看两眼,轮到他打菜了,一份米饭、一份红烧肉装在铝饭盒里都冒尖,看着便觉得喜庆,这可比后世食堂大姨的手稳多了。
  打完了饭,想找个地方吃饭,林朝阳才发现周围的餐桌都没位置了。
  他踅摸了一圈,发现刚才打菜犹豫那哥们儿旁边恰好还有个空位置,便走了过去。
  大饭厅没座位,吃饭只能站着,林朝阳发现这帮学生里大部分人吃饭的速度都很快,偶尔有不紧不慢的,看着穿戴便知道是家里条件不错的。
  不过林朝阳最佩服的是站着吃饭还能看书的,若是放在后世,林朝阳肯定看到这情况肯定要腹诽一句:装逼犯!
  可这是七十年代的燕大校园,不存在这种装逼犯。
  这么说有点绝对,因为林朝阳脑子里又飘过了火车上遇见的“逼王”章耀中。
  他正想事呢,冷不防肩膀上被人拍了一下,吓的他一块红烧肉差点卡在嗓子眼。
  转头看去,他心里冒出来一句话:你是真禁不住念叨!
  “隔着老远就觉得像,还真是你!”
  章耀中一脸故人重逢的喜悦,语气夸张。
  “小章?好巧啊!”
  两人打了个招呼,林朝阳紧忙扒拉完饭盒里的饭菜,对章耀中说道:“我先去刷个饭盒,等会出去聊。”
  “好。”
  刷完碗,林朝阳提着吃饭的家伙出了大饭厅,便瞧见了章耀中正在跟刚才打菜犹豫的那哥们儿说话。
  “林大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中文系的同学、小师弟刘振云,河南人,今年HEN省的高考状元。”
  章耀中介绍的看起来很熟,实际上他也是前两天接新生的时候认识的刘振云。
  林朝阳这才反应过来,怪不得刚才看着这人眼熟,原来是他。
  他又给刘振云介绍道:“振云,这是林朝阳林大哥。”
  林朝阳跟刘振云握手寒暄了两句,章耀中问道:“林大哥,你怎么在燕大了?嫂子不是在燕师大上学吗?”
  “我在这工作。”
  章耀中闻言表情满是诧异,在火车上相遇时林朝阳都是捧着章耀中聊天,把他的个人信息查了个底儿掉,章耀中对林朝阳却一无所知。
  他只记得林朝阳说他陪媳妇来燕京上学,还说自己是个队小老师。
  “你在这工作?”
  “嗯,在图书馆当图书管理员,临时的。”
  临不临时不重要,重要的是“燕大图书管理员”这七个字。
  火车上陪妻子来燕京上学的队小老师,再见面华丽转身成了燕大的图书管理员,这个变化让章耀中一时张口结舌。
  “诶,这个……林大哥,真没想到……”意识到自己的失态,章耀中又补充道:“能在学校又碰上你,真是缘分。”
  “确实是缘分。”林朝阳笑道。
  章耀中随即又高兴起来,“这下好了,以后图书馆有熟人,方便占座了。”
  林朝阳没想到上班第一天头上被安了个“工具人”标签,这小子多少有点不把自己当外人啊。
  章耀中对林朝阳能以队小老师的身份成为燕大图书管理员非常好奇,问道:“林大哥,你怎么到图书馆工作了?”
  林朝阳并没有遮掩,说道:“你嫂子家里是燕大的,我跟着她回城,作为教职工家属被安排在图书馆工作。”
  此话一出,章耀中惊诧的眼神中带着几分艳羡,背后又隐藏了一点对林朝阳软饭硬吃的嫉妒,表情复杂的憋了半天,才说出一句:“林大哥,好福气啊!”
  别说是他了,连一旁一直听着两人聊天的刘振云都觉得神奇。
  农村娃娶了个城市女知青,不仅被带回了城,还给安排了燕大图书管理员这么体面的工作。
  眼前这个貌不惊人的青年运气未免太好了。
  林朝阳还得回去换胡文琼吃饭,他没功夫附和章耀中的惊叹,又跟他聊了几句便告辞而去。
  章耀中望着林朝阳的背影,脑海中闪过陶玉书明艳的长相,过了好一会儿才悠悠道:“林大哥好福气啊!”
  “确实。”刘振云点头同意。
  章耀中看了刘振云一眼,你根本不知道他的福气有多美。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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