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过后,陶玉书去翻开她上学用的帆布包。 “本来还想等到过年的时候给你的。” 陶玉书说着话,从自己的帆布包里掏出一个蓝色的盒子,正面是“沪上”汉字组成的商标,下方还有“沪上”的汉语拼音。 “手表?” “嗯。” 陶玉书打开表盒,露出里面的亮银色手表。这是一块沪上牌的7120手表,表带是全钢的,表盘采用的是有机玻璃。在这个年代,戴上这块手表绝对是身份的象征。 “戴上看看。” 陶玉书动手将表套在林朝阳的手腕上,相看来相看去,喜滋滋的说道:“真合适!” “花了多少钱?” “连表带票,一共花了一百六。” 一百六十块,快赶上林朝阳四个月的工资了。 “太贵了!” 林朝阳有些肉疼,他折腾了三个月,小金库还不够买块手表的。 这该死的生活! 陶玉书擎起他的胳膊又看了看,不甚在意的说道:“本来是想过年的时候再拿出来的。再说你在外面上班,有块表看时间方便。” 这年头,有块表可不只是看时间方便的问题,也在无形之中抬高了一个打工人的身份。用后世的例子类比一下的话,大概相当于13年之前拿iphone。 夫妻俩互赠礼物,你侬我侬,如胶似漆。 要不是碍于家里这个破床,林朝阳早就提枪上马了。 同时,他又因为小金库的事隐隐有些良心作痛。 “诶,咱们家现在有多少存款了?”林朝阳问陶玉书。 “算上妈给的,还有六百八十五块。” “还有这么多?”林朝阳有些意外,媳妇给他买手表可是花了一百六十块。 “你的工资、我的补贴,再加上爸上个月给了我二十块钱。” 林朝阳无语的看了媳妇一眼,你光说丈母娘偏向大舅哥,老丈人偏向你的事你是一句也不提啊! 这么一看,在家里咋咋呼呼的小姨子,居然爹不疼、妈不爱? 林朝阳想想突然有点替小姨子心酸。 一想到他们夫妻俩的存款加在一起竟然有近七百块钱之巨,林朝阳的那点良心不安烟消云散,好歹我也有一份功劳。 12月的月末赶上了周末,可以休个周日,再加上元旦放假一天,就是两天的休息时间。 在陶母的动员下,陶家里里外外做了一次大扫除,距离79年春节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现在收拾一番,过年的时候可以少干很多活。 元旦假期后,燕大校园里平添了几分萧瑟。 各个学院、系正在筹备期末考试,校园里活跃的学生身影比往常少了很多。 每当这个时候,燕大图书馆的自习室就会达到爆满状态,反倒是借阅处的工作比之前轻松了不少,学生们都在专注期末考,把学习精力都放在了书本上,没空借书了。 这天,林朝阳终于收到了来自《沪上文艺》的稿费单。 这次他投给《沪上文艺》的稿子还是篇短篇,但篇幅要比《牧马人》长了不少,足足两万八千字。 《沪上文艺》给的稿酬标准是千字六块,可比《燕京文艺》大方,让他一下子收获了168块稿费,比他在《燕京文艺》上发两篇的稿费都高。 还是字数多好,真赚钱! 不过还有个遗憾就是,给《沪上文艺》投稿他用的又是新马甲,延续之前的思路,笔名直接用的小说男主人公的名字。 正所谓狡兔三窟,哪个好作家没有几个马甲? 要是用上“许灵均”这三个字,千字稿费高低还得再涨点。 做人不能太贪心,林朝阳告诫自己。 下午上班没事,林朝阳捧着一本浩冉的《金光大道》。 当年他还是个文青的时候,为了彰显逼格,外国的名著读了一堆,可国内很多名家的作品却不屑一顾。 现在人成熟了,也有时间了,倒是想把这些作品好好恶补一番。 浩冉的作品是典型的“三突出”创作原则的产物,即在所有的人物中要突出正面人物;在正面人物中要突出英雄人物;在英雄人物中要突出主要英雄人物。 五六十年代,《艳阳天》《金光大道》成就了他的高光时刻。但在改革开放之后,他的这种创作风格又迅速成了老旧过时的东西。 这里面不仅有文学风格本身的更新迭代问题,也有很大的政治因素影响。 刨除政治因素,林朝阳始终认为像《金光大道》这些作品是值得肯定并且应当流传下去的。 有人说文学不能是千篇一律的歌颂,可也没说就得逮着下水道描写吧?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朝阳!” 林朝阳正看书的时候,闭架借书处前来来了个熟人。 自从刘振云知道了林朝阳比他还小一岁之后,消息迅速扩散开,七七级中文系这帮人已经没人管他叫“哥”了,因为班里年纪最小的都跟他岁数相当。 他们专业最大的叶俊远今年都三十二了,被同学们亲切的尊称为“老叶”。 林朝阳的鼻子嗅了嗅,空气中一股雪花膏的味道,是从章耀中身上来的,之前他可从来没闻到过。 林朝阳仔细打量两眼章耀中,这小子不会谈恋爱了吧? “你这么看着我干嘛?”章耀中被他盯到浑身不自在。 “没什么。你怎么有空跑我这了?” 章耀中把身后的同学拉过来,“专门来找你的,有点创作上的事想向你请教请教。” 林朝阳立马看了旁边一眼,胡文琼看书看的认真,应该是没听到。 他朝章耀中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别瞎说,然后跟胡文琼打了个招呼,跟两人走到阳光大厅的角落里。 跟着章耀中来找林朝阳的是他们班同学梁佐,圆脸小眼睛,鼻梁上挂着副金丝边眼镜,文质彬彬,看着还有几分喜庆,不用章耀中介绍林朝阳也认识。 梁佐之前并不知道林朝阳,去小西天儿看电影那回才知道他。昨天他偶然从章耀中口中得知,林朝阳竟然是最近正火的《牧马人》的作者。 震惊之余,他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拉着章耀中来厚颜向林朝阳请教一番。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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