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豪1978_第57章 法外狂徒继任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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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晚上林朝阳一改前一阵的状态,坐在书桌前下笔如飞,挥笔不停。
  上床时陶玉书问他:“我看你今晚写了不少。”
  “嗯,灵感充沛!”
  充沛个屁!
  他之前一直在磨洋工,恰好今天白天刘昕武的上门约稿算是给他添了一把动力,觉得进度抻的差不多了,才加快了速度。biqubao.com
  “创作是这样的。开头总是需要一些深度思考,把想法都捋顺了就好。”
  陶玉书平时虽然也会给林朝阳上压力,但同时也会注意他的创作状态,时不时的就要和他交流交流。
  周日这天,半个多月没见的小舅子杜峰又来了。
  林朝阳当他又是来找自己“润色”情书的,两人热情的打了个招呼。
  “女朋友追的怎么样了?”
  杜峰笑了笑没说话。
  “再给你来几份情书?”
  “不用了。”杜峰摆了摆手。
  林朝阳以为是女朋友追到手了,哪知杜峰说道:“姐夫,我马上去云南了。”
  “云南好啊,四季如……”
  林朝阳的话戛然而止,他反应过来,看向小舅子。
  “去云南?”
  杜峰故作轻松的点了点头,“前线战事正酣,我们这群文艺兵也不能吃干饭不是?”
  “什么时候走?”林朝阳问道。
  “后天。”
  “这么快?”
  “被我爸发配的。”杜峰苦笑,道出了实情。
  “什么意思?”
  “我谈恋爱这事被队长发现了。”
  林朝阳问:“又不是学生,谈个恋爱有什么的?”
  “她才16。”
  好家伙,你小子法外狂徒啊!
  林朝阳没想到自己差点成了杜峰这小子的帮凶,震惊过后,他又问道:“那去云南是咋回事?谈个恋爱而已。”
  “我爸不让我找文工团的。你不知道,我们部队里有些人,专门找文工团的女同志当儿媳妇。”
  林朝阳意会的点了点头,他还记得后世有部叫《幸福像花儿一样》的电视剧,讲的大概就是此类故事,杜峰父亲看来是看不惯部队内一些同志的作风。
  “我爸说前线战士正在浴血奋战,我只知道谈情说爱,一气之下就要把我送到前面去。”
  “你爸真舍得啊!”
  嘴炮爱国谁都会,可真到上阵流血的时候又有几人能奋勇上前呢?
  这就是前辈们值得钦佩和敬仰的地方。
  杜峰叹了口气,“他这辈子,刀山火海里过来的。从小我就没他掉过眼泪,我有时候都怀疑他心是不是铁做的。”
  他又说道:“不过我们只是去慰问,没你想象的危险,真正危险的是战士们。”
  杜峰安慰着林朝阳,语气却逐渐低落,更像是在安慰自己。
  林朝阳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只是拍了拍杜峰的肩膀,语气真诚的说道:“等你回来了,请你喝酒!”
  杜峰沉重的点了点头,又从怀里掏出一条烟来。
  “干啥?”
  “谢谢你这个月老。”
  杜峰朝林朝阳眨了眨眼,“我说我写检查,没说我们俩不处了啊。”
  林朝阳笑了出来,年轻人的爱情像突如其来的火焰,熊熊燃烧,你越是阻挠,越像火上浇油。有时候你放任他燃烧,烧着烧着可能激情一没,俩人自己就断了。
  两人聊完了天,杜峰出了房间,又将这件事告知了陶父陶母。
  两人虽然替杜峰担忧,倒还算镇定,陶玉墨这个小丫头片子反倒是哭了。
  别看她平时跟杜峰吵吵闹闹,可说到底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没事,我就是去演出而已,哪有你想的那么危险。”
  跟大家告别后,杜峰谢绝了陶母一起吃饭的邀请,跨上自行车,朝大家摆了摆手,故作潇洒的离去。
  这一天,陶家一家人都心情都有些沉重。
  翌日上午,林朝阳准备跑去大教室蹭课,路过图书馆东侧时又看到了朱光遣在跑路,看样子老头儿还真是风雨无阻,今天朱光遣身边竟然还多了个金发卷毛小哥。
  卷毛小哥身高一米八多,跟在身高还不到一米六的老朱头儿身旁,有种莫名的喜感。
  燕大一直都有外国留学生,平时在校园里时不时就会看到,不过林朝阳平时在图书馆很少能看到这群人的身影。
  上课的时候,林朝阳听中文系的学生在讨论要不要去工人体育馆看美国波士顿交响乐团的演出。
  这两年中美外交处于蜜月阶段,前段时间老人家刚刚访美,两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领域都将迎来全面交流,波士顿交响乐团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行访华演出。
  乐团先是在3月15日抵达了沪上,在沪上交流、演出了两场之后,又飞到了燕京,前几天报纸上就已经在报道这则新闻。
  这些年国内的文化活动交流并不多,作为世界十大交响乐团之一,波士顿交响乐团访华演出通过媒体的渲染在民众当中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你能搞到票吗?”林朝阳问梁佐,刚才就他讨论的欢。
  “得抢才行,不好说。”
  看个交响乐团演出还得抢票,这也就是前些年老百姓精神生活过于贫瘠的后遗症。
  林朝阳是想请陶玉书去听听音乐会的,他们夫妻俩平时很少有出门约会的机会,既然票不好抢那就算了。
  蹭完课,林朝阳顾不得吃饭,先回图书馆。
  刚一走到前台,就见胡文琼正跟一个老外鸡同鸭讲,老外正是林朝阳早上看到的那个金发卷毛小伙子。
  燕大图书馆有不少高学历人才,其中不乏会讲英语的,胡文琼的英语也不错,但却是哑巴英语。
  小伙子的汉语也不熟练,发音不太标准。
  两人各说各的,胡文琼急的额头直冒汗也听不明白,正打算去找人。
  林朝阳听了好一会儿,艰难的辨别出,说道:“胡姐,他好像是要找《金瓶梅》。”
  “庆彭妹,怼怼怼!”
  老外的散装中文儿这会伶俐了不少,说着还要上来跟林朝阳击个掌,这做派一看就是老美来的。
  林朝阳的英语也就是四级水平,不过好在后世实用的机会较多,还算说的过去。
  磕磕绊绊的跟老外交流了几句,才知道他确实是美国来的留学生,英文名叫MatthewMouw,他还给自己起了个英文名字,叫毛天赐。
  “你可以叫我阿毛。”
  阿毛?
  林朝阳跟他握了握手,这个名字挺好,配合上毛天赐的发型,很形象。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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