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魂不守舍,沈南乔竟跌跌撞撞地撞到了一个人。 对方身边的小厮立刻呵斥道:“怎么走路的?没长眼睛吗?撞了冲撞了我们家公子,你有几条命赔得起?!” 锦衣青年的眉宇间原本也染了几分戾气,但看清沈南乔的模样后,他的神色一下子变得玩味起来。 原来是沈大人的嫡长女,宸贵妃的姐姐啊! “本公子平时不是教导过你,不可仗势欺人?狗奴才,一边去!” 锦衣青年呵斥了小厮一顿,含笑望着沈南乔:“这位夫人,你没事吧?可有摔到哪里?” 沈南乔一抬头,就对上了一张俊美的脸。 他穿着一袭藏蓝色的蜀锦长袍,用金丝线织就的暗纹蜿蜒其上,在阳光的照耀下若隐若现,华贵无比! 袖口和领口处,绣着精致的花纹。细密的针脚,一看就是极有经验的绣娘,耗费许久的心血才能做好。 腰间束着一条白玉腰带,为他整个人添了几分灵动的气质。 那双眼眸里带着浅浅笑意,唇不点而朱,似春日里娇艳的桃花。 陆江临也是个美男子,但眼前的这个锦衣公子跟他比起来,容貌更胜一筹! 尤其对方还如此温柔地望着她,跟她说话,沈南乔不禁有些无措。 她后退一步,福了一礼道:“我没事。” “险些冲撞了公子,还望公子勿怪。” 说着,沈南乔便匆匆离开了。 毕竟她一个已经嫁人的妇人,在大街上与男子过多接触,恐会传出难听的流言蜚语。 锦衣公子望着她仓促离去的背影,神色越发玩味。 随即,他吩咐一旁的小厮:“派人注意那位陆夫人的动静,看她何时会再出门。” 小厮一愣,十分错愕:“公子,您什么时候不喜欢二八少女,对已经嫁人的妇人感兴趣了啊?” 刚才那位夫人底子看起来虽不错,但皮肤粗糙,神色憔悴,一看平时的日子过得就不好。 公子就算要喜欢嫁人了的妇人,也不该喜欢那种类型啊…… 锦衣公子又踹了小厮一脚:“你懂什么?” “宫里那位宸贵妃娘娘不是滴水不漏吗?本公子就要从她全是漏洞的姐姐身上做文章!” “宸贵妃把咱们家害得那么惨,不让她付出点代价,本公子如何甘心?” “况且做好了这件事,父亲说不定也会对本公子刮目相看。” 小厮点点头:“原来公子如此深谋远虑,是小的愚钝了。” “小的这就去办。” …… 距离沈知念的手臂在上元佳节那日受伤,已经过去将近四个月了。 她的伤口不仅全好了,连一丝伤疤都没留下。 孙贵人正在主殿陪着沈知念说话,见唐洛川最后一次来为她的手臂复诊,忍不住惊呼道:“唐太医的医术也太好了吧!”m.biqubao.com “宸贵妃姐姐当初伤得那么重,嫔妾还以为,她无论如何都会留下一点疤痕呢。没想到,真的一丝丝痕迹都看不到!” 孙贵人一边说着,一边将沈知念的手臂翻来覆去看着。 沈知念忍不住失笑:“唐太医的医术,本宫向来是放心的。” 听着她的夸赞,唐洛川的唇角,浮现出了一抹浅浅的笑意:“宸贵妃娘娘和孙小主谬赞了,这都是微臣的分内之事。” 他们正说着话,外面忽然传来了李常德的通传声:“陛下驾到——!!!” 众人连忙起身行礼:“臣妾/嫔妾/微臣参见陛下,陛下万岁!” 南宫玄羽挥挥手,示意他们起来。 他走到沈知念身旁坐下,含笑问道:“在聊什么呢?聊得这么开心。” 沈知念伸出自己受过伤的那条手臂:“孙妹妹刚才和臣妾说,臣妾的手臂当初被刺客划了一道那么深的口子,居然一点伤疤都没留下。这谁看得出,臣妾曾经受过伤啊。唐太医的医术,真是非同凡响!” 孙贵人摸着自己的肚子,夸赞道:“是啊!这几个月,多亏了唐太医照料,臣妾和皇嗣才一切都好!” 南宫玄羽看唐洛川的眼神更满意了。 沈知念趁机笑道:“陛下可是说过,若唐太医能让臣妾的手臂恢复如初,要大大嘉奖他,可不能说话不算话。” “你呀你。” 南宫玄羽无奈地看了沈知念一眼:“君无戏言,朕怎会食言?” “来人,传朕的旨意,唐洛川为宸贵妃疗伤祛疤,为孙贵人安胎有功。即日起,晋为一等太医!” 太医院的太医也分等级。 唐洛川自效忠沈知念以来,升过好几次官,但到现在只是个二等太医。 二等太医和一等太医,看似只有一字之差,但其中的差距宛如天堑! 因为一等太医,通常都是院判和副院判的预备役。 放眼整个太医院,一等太医都屈指可数,哪个不是上了年纪,有着极其丰富的经验。 唐洛川如此年轻,就已是一等太医,传出去了,还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惊愕不已! 唐若川心中十分欣喜,跪地道:“微臣谢主隆恩,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南宫玄羽宠溺地看着沈知念:“你不该谢朕,而是该谢宸贵妃。” “你对宸贵妃尽心,朕自然不会忘记你的功劳。” 唐洛川又道:“微臣多谢宸贵妃娘娘!” 说这话的时候,他语气里带着一抹不易察觉的温柔。 沈知念微微颔首:“本宫处事向来公允,有功自当赏,这一切都是唐太医应得的。” 南宫玄羽看向了孙贵人高高隆起的肚子,趁着唐洛川在这里,他温声问道:“孙贵人的皇嗣如今已经七个多月了,一切可都好?” 唐洛川拱手道:“回陛下,孙贵人与皇嗣都很康健。只是……若皇嗣发育得太大,孙贵人生产时恐怕要遭罪,也不利于皇嗣顺利出生。” “剩下的几个月,孙贵人还当适量忌嘴。” 此事他已经在私底下,跟孙贵人说过许多次了,但孙贵人总是管不住嘴。 宸贵妃娘娘住在主殿,也不可能时时刻刻看着她。 希望陛下的金口玉言,能让孙贵人听话些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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