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喜凤在服务社转了一圈,很轻松地找到了谢惠华。 谢惠华穿着一身打着补丁的旧棉袄,头上包着的蓝色破旧头巾被洗的发白。 她抄着手站在服务社的门口,贼眉鼠眼的盯着每一个出入服务社的客人。 谢惠华注意到乔喜凤一直在盯着她,没有错过她脸上雀跃又欣喜的表情。 但是乔喜凤只是远远观望着她,一直盯着她看,却不敢走过来跟她搭话。 谢惠华心中大喜:一看就是个没出过门的小媳妇儿。 这年头百万知青来北大荒,南来北往的人们操着不同口音、有着不同的生活习惯,让闭塞的本地人大开眼界。本就作风彪悍的本地百姓,在多种文化的融合下,说话做事更爽利热情。 像乔喜凤这样性子拧巴、做事扭捏的并不多,也难怪谢惠华误以为她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媳妇儿。 “大妹砸!你瞅我半天了,是不是有啥事儿啊?” 谢惠华一句大妹砸,差点没把乔喜凤气死。 我跟你认识吗?你就喊我大妹砸,谁是你大妹砸。 乔喜凤心里别扭的很,上一世她一直过得比谢惠华那群人好得多。白红梅、谢惠华这些人看见她,就跟老鼠看见猫似的,只敢在背后蛐蛐她,当她的面只敢赔笑脸。 这一世,跟谢惠华第一次见面,她竟敢喊自己大妹砸,真是不要脸。 乔喜凤咬着嘴唇,心里发堵脸色就不大好看。 谢惠华哪知道乔喜凤又跟自己较劲,以为她面皮薄怕生不敢说话。 又往她身边凑了凑,笑眯眯的问道:“大妹砸,你是不是想去服务社买东西,兜里还没有票啊?” “我这有闲置的票,粮票、布票、盐票还有二斤红糖票,你要哪个?” 乔喜凤终于想起她来找谢惠华的目的。 心里不闹别扭,脑袋也清醒,脸上浮起甜美的笑容。主动勾起谢惠华的胳膊,一脸亲昵的看着谢惠华。 “谢姐姐,你不记得我啦?我是喜凤啊,去年在你这买了好几次东西,才几个月没见,你就把我忘了。” 谢惠华看着乔喜凤的脸,完全想不起她曾经认识这么一号人物。 “喜,喜凤?” 谢惠华暗暗纳闷,她咋不记得去年卖过这个小姑娘啥东西了? “嗯,去年我在你这最后一次买啥来着。” 乔喜凤故意做出熟稔的样子,歪着头一派天真的回忆着。 “我跟姐一起在你这买布票,你那时候还说我比我姐长得俊,但是姐看着更有福气。” 谢惠华听乔喜凤说这两句,脑海里似乎有点印象了。农场女知青那么多,都是三三两两搭伴儿玩。来她这里买布票的,好多都是搭伴儿来的。 “哦,对,我想起来了。原来是你们姐俩啊!哎呦喂,你俩都多长时间没来找我了,差点都没认出来。” 谢惠华也是个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为了卖货很乐意配合乔喜凤。 “我姐嫁人了,喏,就住在旁边这个家属院。结婚的时候,我姐夫给她买了老多花布,做的新衣服三年五年都穿不完。我就捡她不要的旧衣服就够了,所以就没再来找你。” 乔喜凤说的一脸可怜,听得谢惠华心里好奇的不得了。 “你姐嫁我们家属院了?嫁个谁啊这么阔气,给新媳妇儿买的花布三年五年都穿不完?” 谢惠华觉得很稀奇,她竟不知家属院里还有她都不知道的新家属。 结婚新做的衣服三年五年都穿不完,这么阔气怕是跟沈营长家属不分上下了。 想到沈营长那位家属,谢惠华眼底浮浓浓的嫉妒之色。 “你姐叫啥名啊?兴许我们两家住的不远,以后还能相互照应呢。” 认识一下也好,认识之后可以看看她家的新衣服都是啥样的。以后出门走红白事,也好有借衣服的地方。 “我姐啊?” 乔喜凤看着谢惠华脸上的贪婪的表情,抿着嘴偷笑。 “我姐叫乔宝珠,她男人姓沈,是个营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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