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宝珠又在黑市逛了一会儿,主要是看看这里卖的成衣都有哪些款式,大概得价格卖多少。 “不得不说,黑市上的成衣就是比你们供销社卖的好看。” 孙继红点头承认:“我们供销社来的成衣,都是大众款。黑市上卖的都是高级货,价格肯定更贵一些。” 乔宝珠觉得那些所谓的高级货也就那样,以她的审美来看,并没有几件能入眼的。 孙继红一直惦记着那件昂贵的毛衣,再看其他的毛衣,总觉得差点意思。 乔宝珠猜到了孙继红的心思,笑着说道:“继红姐,你是喜欢那毛衣上的高级毛线,还是时髦的样式?” “高级毛线也不是咱们这种人能穿在身上的,我相中的是那件毛衣的花样。要不是那人拦着不让看,我还想琢磨琢磨那花样是咋织出来的。” 乔宝珠促狭一笑:“我认识一个人,她什么花样都会织。你只需要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用不了几天,她就能织出来。” 孙继红一脸惊喜:“这么厉害?上辈子指定是个织女。” 孙继红一时得意,说话声音大了一些,引得周围人朝她看。 乔宝珠连忙扯了一下孙继红的衣角:“继红姐,这话可不敢说啊。” 什么上辈子,什么织女,要让有心听见,治一个封建余孽的罪名,她们俩谁担待的起? 孙继红后怕的吐了吐舌,拉着乔宝珠迫不接待的去寻那‘织女’去。 乔宝珠领着孙继红上了公交车,下车之后七拐八拐的走到了一户朱红色大门前。 “呀,你咋还用要是开门?” 孙继红见乔宝珠掏出钥匙,这才想明白,原来这里就是乔宝珠的家。 “第一次上门,就这么空手,太不好意思了。” 孙继红可不是不懂人情世故的三岁孩子,只是不愿意用在不喜欢的人身上。 乔宝珠眼角瞥见孙继红的局促,浅笑着替她解围:“我从小到达都没有带同学回来过,我爸妈都是残疾人,他们很自卑的。” “你是我第一个带回家的朋友,要是带了礼物,他们反而不安。” 听到乔宝珠的解释,孙继红紧绷局促的心情松了许多了。她是见过乔宝珠的父母的,知道她爸妈一个腿脚不好,一个不会说话。每次见两位老人,他们举止都不太自然。 “嗯,行,以后你不在家的时候。我经常过来,帮二老干干活。” 孙继红没有假装客气,她知道乔宝珠工作的农场挺远的,没时间经常回娘家。 同住在南城这片,自家跟乔家的距离不过两三公里,过来也方便。 孙继红心里暗下决心,既然自己是乔宝珠第一个带回家的朋友,她也得为好朋友做点什么才行。 “院里还打了水井啊,这吃水、用水可真方便。” 孙继红站在院子里看了看,南边倒座两间屋,一看就是没住过人的。 小院儿收拾的干干净净,晾衣绳上挂着床单、被罩。正房三间窗明几净,墙角的木柴、煤块堆放的整整齐齐。 “除了没有厕所这点不好,其他的都不错。住在这个院子里,是真舒服啊。” 孙继红羡慕的看着四方小院,想着自家那鸽子笼里住着祖孙三代五六口人,就觉得憋屈的慌。 孙继红一下子有了人生目标,多多挣钱,换个这样的大房子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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