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曲叔叔啊~” 曲振华自报家门,乔宝珠总算明白他身上的那份熟悉感是怎么来的。 曲阳的眼睛、鼻子、下巴都随了爸爸,尤其笑起来父女二人简直一模一样。 “曲叔叔,快请进。” 乔宝珠也没想到,今天竟然是曲振华来接女儿下班。 而且…… 乔宝珠忍不住瞄了一眼曲振华。这老头竟然还在门外听她们说话,还好她没有背后说人坏话的毛病。 要不然得罪了老头,她上哪儿买特价煤去。 “爸,你咋来了,我妈呢?” 曲阳见门外的人是老爸,先是呲个大牙高兴。再见老爸自己进屋,忍不住往他身后看。 “小没良心的,我自己来接你下班不行吗?” 曲振华听见女儿喊妈,憋着笑故作生气的弹了一下曲阳的脑瓜崩。 “唔……” 曲阳一脸不满,撅着嘴巴撒娇:“疼。” “小孩儿都这样,一会儿不见就喊妈。” 郑照红见曲阳的父亲都来了,猜到刚才大家说的话都被他听见。 他既没有偷偷离开,也没有露出不高兴的神色,想必是愿意帮大伙买煤的。 只要曲医生愿意帮忙,哪怕就这一次,她心里也是一百个感激的。 郑照红比其他人年长几岁,是下乡回城的知青,人生经历比大家丰富,想的也格外的多。 “这几天晚上特别冷,从家走过来,身上都得凉透了吧?曲叔叔,您先喝口热水暖暖身子。” 郑照红拎起暖瓶,给曲振华倒了一杯热水。 曲振华扶着杯子,冲着郑照红笑着道谢。 “你就是小郑吧?阳阳,你看人家才比你大几岁,接人待物多体贴,比你强多了。” 曲振华笑睨了女儿一眼。郑照红心头狂跳,笑着夸赞曲阳。 “小曲也不差,她性格好,脑子灵活,学什么都快,是我们这的开心果。刚才老板还夸她是福星呢,她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郑照红不愧是下过乡的人,没有被曲振华的一句夸赞而沾沾自喜。 而是落落大方的夸赞曲阳,顺便将自己的老板乔宝珠捧出来。 她把自己聪慧、谦虚、果断识时务的一面展现出来,让乔宝珠十分得惊讶。 曲振华不动声色的看着乔宝珠惊讶、赞许的表情,嘴角微微翘起来。 没想到这间小小的服装店,竟然藏龙卧虎。 “小郑同志,你太谦虚了。阳阳是我最小的孩子,她从小身体不好,家里人都宠着她,把她惯的骄纵又任性。你们在一起工作,若是她有做的不好的地方,还请你们让着她点,过后来找我,我一定会弥补你们的。” 众人一愣,大家你看我,我看你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本以为曲振华只是单纯接女儿下班,谁能想到老头是来给女儿撑腰,顺便下马威来了。 曲阳臊的满脸通红,又急又气,推着曲振华的胳膊:“爸,你说这干什么呀,我啥时候欺负过别人啊?” 气死人了!臭老爸胡言乱语,让乔姐姐怎么想她啊。 在乔姐姐面前丢脸,她不想活了。 曲阳捂着脸,恨不得钻进地缝里,不敢去看乔宝珠。 “曲叔叔太见外了。曲阳可是我这的得力干将,也是大家的好帮手。从来都没有欺负过同事,我们也都很喜欢这个可爱的小妹妹。” “请曲叔叔放心,她在我这里上班,绝对不会受委屈。” 可怜天下父母心,曲振华的忧心,乔宝珠能感同身受。 明明是一句简短的客套话,曲振华却心头一热,红着眼眶冲着乔宝珠点了点头。 “哎呀,老爸,乔姐姐,你们别再说这些没用的了。时间不早了,老爸,你快跟乔姐姐说正事儿吧。” 说正事儿?啥正事儿? 当然是特价煤了。 众人一脸正色,紧张又兴致勃勃的盯着曲振华。 “乔老板,这个冬天你还需要多少煤?20吨,够不够?” 曲振华可是听女儿说了,乔老板为人大方,给店里取暖用的都是最好的煤块。 妻子也说过,每次来这接女儿,屋里面都是扑面而来的热气。 现在煤价居高不下,乔老板能舍得花大价钱给员工取暖,是个仁义的好老板。 再看女儿的几个同事,虽然身体各有残缺,但人品都不差。 “你们几个也都回家商量商量,看看需要买几吨煤。倒时卸在乔老板这里,你们各家用板车拉回家。” 曲振华愿意帮大家买特价煤,众人激动地欢呼起来。 “我,我家买两吨就够,不,三吨吧。也不知道特价煤多少钱一吨。” 郑照红结婚多年,对家里的情况了如指掌。 黑市上的煤价,她是也只舍得买一吨。 要是特别便宜的话,她愿意买两吨甚至三吨。 “今年特价煤二十三一吨。” “什么?二十三一吨?那不就是……,一袋才一块多。” 郑照红激动地喊了出来。 “一块多还便宜?” 曲阳一脸茫然的看着郑照红,一副不知人间烟火的模样。 郑照红激动的心脏扑通扑通跳,大声尖叫道:“那不是一会儿!黑市上煤价已经炒到了七块八了,百斤装的丝袋子,一袋子七块八。” “你知道一百斤能烧几天不?咱们店,一天烧一丝袋子煤块!” 一吨煤在乔宝珠这里只能用20天,就算是特价煤也得二十三块钱。 服装店又不是国企,所有费用都是老板自己掏钱。乔宝珠肯花大价钱给员工们取暖,众人越发感动了。 毕竟自己家里都不舍得花这么多钱买煤取暖,而她们说白了就是个打工的。 众人心里感动,都表示以后要更加努力干活才对得起老板这份厚爱。 乔宝珠笑而不语,通过提高员工福利来促进工作效率,这是她上一世得出的经验。 打工人的要求一直都很简单:工作餐吃的稍微好点、能正常休假、没有职场霸凌、不拖欠工资、老板是个正常人。 这些最简单的要求能够满足,员工就没有跳槽的想法。大多数人宁可放弃更高的工资,也愿意跟着精神正常情绪稳定的老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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