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桦市是早上九点多,程安宁转了地铁公交回到周靳声安排的住处。 早餐没来得及吃,也没胃口,肚子空荡荡,心里头也是,提不起任何劲。 开门进屋,脱了鞋子,光脚踩上地板。 进到卧室,浴室门紧闭,水声从里面传来,周靳声在洗澡,他早上有洗澡的习惯,晚上也洗澡,洁癖是真严重,大冬天他的习惯依旧不变。 程安宁腹诽,还好他是南方人,这要是搁北方,几天半个月不洗澡,肯定会要他命的。 虽然是南方人,可大男人主义一点都不少。 周靳声洗完澡出来,程安宁坐在床边趴着玩手机,懒洋洋看他一眼,又看回手机,似乎手机比他好看。 “张贺年也回桉城了?” “没有。” “吃过早餐了?” “没有。” “你妈又找你了?” “没有。” “……” 周靳声走过去抽走她的手机,随便往床头一丢,把人捞到怀里坐他腿上,他身上散发沐浴露的味道,黑色浴袍敞开,露出大片胸肌腹肌,皮肤湿漉漉的,头发滴着水珠子,他捏着她下巴:“你母亲给你打电话还说了什么?” “没什么。” “你是吓到了还是生我气?” 程安宁身心俱疲,说话的力气都没有,躲开他的手指,“没有。” “外面有早餐,先吃早餐。” 说着,周靳声在她唇上落下一吻,抱着人去了餐桌,仍旧是抱着她的姿势,没让她下来,她放弃挣扎,乖乖待着,喝了半杯牛奶,吃了一个菠萝包,又吃了点草莓,“吃饱了,放我下来。” 周靳声下巴抵着她的肩胛骨,“我没吃饱。” “……” 她穿的淡蓝色吊带连衣裙,刚进屋脱了外衫,他的气息洒在她肩头、颈间,潮潮的,热热的,激起一片胆颤,她就知道,他不会那么耐心陪她,所有的好,都是有代价的。 “周靳声,最后一次。” 圈在她腰身上的手慢慢收紧,颈侧的呼吸更重了,“因为照片的事?” “不止是照片,再这样下去,那层窗户纸迟早捅破。” “不需要我管你母亲了?” 程安宁沉默。 是啊,她一个人无所谓,可还有母亲,在周家,她和母亲是彼此的依靠,血浓于水,她们才是最亲近的人。 微凉的指尖触碰她的耳垂,她敏感得往外躲,抬起头看他,说:“姜倩知道了?照片是姜倩发的?对不对?” “是又怎么。” “你不怕么?她是你未婚妻,你们迟早……” “不妨碍。” 周靳声无视她刚刚的话,吻上她不施胭脂的唇,她没躲掉,他偏头,变幻角度吻着,另一只手不会安分守已的,人就在怀里,他一向不会亏待自己。 程安宁这几天没有心情收拾打扮,乱糟糟的,头发也没保养,有点枯燥,她心烦意乱,偏偏周靳声一大早不消停…… 糜乱得很。 程安宁不明白,他是不是把劲都撒她身上了,怎么跟十几年开过荤一样。 他身边不是一向不缺女人么。 越想越膈应,结束后,程安宁问他:“你和我的同事,有没有其他女人?” “床上?” “是,我怕得病。” 情yu褪下,周靳声又恢复往日清冷得像雪山的形象,靠在床头,在抽事后烟,光着上半身,胳膊上有几道抓痕,触目惊心,有种颓废的放纵感。 他吐了口薄雾,薄唇微张,舌尖抵了抵上牙,漫不经心说:“嫌弃我?” 每次不想正面回答她问题,他的态度就会模棱两可,让人猜不透他到底什么意思。 猜久了,程安宁也累。 这几年,已经把她对他那点子喜欢都消耗光了。 和这种男人玩刺激可以,长久不行。 程安宁捡起地上衣服套上,挡住被折磨惨的皮肤,没有四五天可能消不下去,“小叔,我有个亲叔叔。” 周靳声斜眼睨她,猜到她接下来要说什么。 程安宁挽起头发,扎了个马尾,双手背在腰后拉上裙子链子,“年轻的时候跟您一样,仗着家里最小,爱玩,最喜欢嫩模,一夜好几个,嚯嚯不少人,第一个老婆也是因为受不了他跑了,现在年纪大了,家底败光了,五十岁沧桑得跟七八十岁一样,还染了不少病。” “您当心跟我亲叔叔一样,仗着现在年轻,透支身体,四五十了身体就不行了。” 周靳声没说话,修长的手指弹了弹烟灰。 程安宁弯眸笑着说:“您年纪也不小了,三十好几了吧,还是节制一点,收敛一点,别怪我说话难听,忠言逆耳,我也是为您老年生活着想。” 烟没抽完,周靳声碾灭在烟灰缸,掀开被子,长腿迈向她,她见状不对,在他起来瞬间拔腿往外跑。 触到老男人逆鳞了。 最后说分开的事也没下文。 照片的事却没结束。 到了下午,从床上起来,程安宁下意识翻开手机看微信,王薇发了几十条问她那个男人的身份,要她老实交代。 最新一条则是:【如果他没结婚,不是不道德的,年纪大一点也没关系,你要是喜欢,妈妈不反对,你别藏着掖着。】 程安宁揉了揉眼睛,巧了不是,那个野男人没结婚却快结婚了,而且不道德,年纪也大。 程安宁自嘲一笑,越怕什么来什么。 王薇没空深究照片是谁发的,背后的人肯定是知道隐情的,万一有其他什么目的,那就麻烦了,赶紧搞清楚那个男人身份,如果合适,赶在对方有所行动之前他们先公开,可以免去更多麻烦! 然而王薇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那个野男人的身份…… …… 港城,私人医院。 秦棠的病好了,张贺年还是摁着她在医院做了详细的体检,以防万一,说到底还是不放心,尤其是她的胃病。 抽血的时候,秦棠很紧张,一大早空腹,张贺年捂着她的眼睛,声音温柔落下:“不要看,一会就好了。” 她只是紧张,不是怕血。 每次看到血会忍不住想起他受伤那几次。 有点小阴影。 姑娘(护士)调侃说:“男朋友很关心呀,别担心,一阵就好。” 透明针管涌入鲜红的液体,很快抽了5ml左右,姑娘拿棉签抵住止血,飞快拔掉针头,贴上胶布,秦棠不知道是太紧张还是低血糖的原因,不太舒服,有点反胃,好在张贺年提前问姑娘问了一杯葡萄糖水,扶着秦棠喂她喝了一点,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秦棠出了一身冷汗,刚刚真有点意识不清,张贺年抱她到一旁椅子上坐下,“好点了吗?” 秦棠点点头:“好多了。” 姑娘过来看她,“你是不是贫血?还是晕血?以前也晕过?” “应该是低血糖,以前没晕过。” “你男朋友很关心你,对你真的好好,长得又帅,又高。”姑娘见她脸色恢复正常,缓和气氛用港城话调侃。 张贺年和他们沟通都用港城话,姑娘以为他们是本地人,闲聊几句。 张贺年则说:“我们结婚了,她是我太太,她这么漂亮,我占了便宜。” 姑娘笑得灿烂,没好意思再开玩笑,还有工作先走开了。 姑娘一走,秦棠掐他胳膊:“什么占便宜。” “配我,委屈你了,你是下嫁。” 秦棠经不住他一本正经说肉麻话,“才没有,你也很好。” “有多好?” “就是很好啊,天底下最好的人。” 张贺年啄吻了下她的额头,“还不够,我会对你更好,让你离不开我,对我死心塌地。” 要她从身到心都是他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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