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段时间周靳声烟酒很少沾,应酬也少了,没有之前繁复。 他长得不显年纪,头发剪短一点,下颌线比她人生规划还清晰,身材没有半点发福变宽的迹象,更加沉稳老练,和她单独相处荤话信手拈来,很不正经。 和李青打电话的时候,周靳声沉默抱起她到窗户前的躺椅上坐下来,她面对面坐在他腿上,无数次坦诚相见,对彼此早就熟悉得仿佛彼此是一体。 程安宁听李青说完,挂断电话,她直勾勾盯着他,手指头戳着他的胸口,男人常那几套衣服,工作需要,每天穿着衬衫西裤,精英派头,他衣柜里大多数都是这类的衣服,休闲装有,但少,要么就是在家里不出门穿家居服,那样才多了几分居家男人的味道。 居家男人,和他之前的作风完全搭不上边。 程安宁觉得他是到年纪了。 想到年纪,程安宁又有些心酸,他们认识这么多年,分分合合,吵吵闹闹,她的虚岁快三十,才和他尘埃落定,和他有法定的婚姻关系。 “周靳声,你要答应我,好好保养身体,要长命百岁,有没有孩子不要紧,要紧的是你这个人,我想你多陪我几十年。” 生理因素,女人的寿命相对男人更长,更别说他大她八九岁,还抽烟喝酒,压力那么大。 周靳声无奈地看着她,“领证那天聊离婚,做个身体检查聊寿命,你诚心的。” 程安宁微蹙眉,眨了眨眼,“有点害怕,害怕这些是美梦。”biqubao.com 每天一觉睡醒,她总要第一时间确认一下所处的环境,是不是和他所在的家,他们是不是结婚了,他是不是睡在旁边,胖墩在不在。 美好得……真的像一场梦。 生日那天之后,确认的事情多了一项床尾的那副落地框起来的闪蝶玻璃墙,早晨的阳光照进来,玻璃里的蝴蝶好像有了生命,在光线的微尘下闪动轻薄的翅膀。 “总觉得在一起的时间还是太少,周靳声,我们浪费了很多时间,你工作时候,我在学校,放假在家,你不常在,偶尔见面,人前保持距离,我得喊你小叔,算起来我们其实见面相处的时间并不多。” 那会太小了,她总是仰望他的背影,关于他的事,只能从别人嘴里得知他谈了女朋友,车接车送的。 她有阵子放学故意不回家,到他工作的律所附近闲逛,盼望着祈祷着偶尔能见到,还真见到了,也看到他车里下来漂亮长卷发的女人。 那些女人都好漂亮,妆容精致,身材前凸后翘,浑身上下散发女人的魅力,是同性看了都心动的类型。 她低头看自己穿的衬衫短裙校服,平板,幼稚,干瘦,没有半点滋味。 身边同龄人有偷偷谈恋爱吃禁果的,传得到处都是,卓岸跑来跟她和秦棠八卦,秦棠是乖乖女,除了学习的事,其他事都不关心,只有卓岸絮絮叨叨说着,她听进去了,知道了很多课本上的生理以外的知识,知道了男人的审美。 她问过卓岸,男人一般喜欢什么样类型的异性。 她不敢直接说如果是她小叔那样的男人会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少年时期的卓岸什么都懂,笑眯眯说:毛都没长齐的小男孩喜欢好欺负的乖乖女,年长一点的有社会阅历男人的审美是标准成年人审美,绝对不会喜欢幼稚没有女人味的。 她想,周靳声应该就是标准的成年人审美。 在他身边出现的异性几乎都是大美女,身材火辣诱人的。 她的男生同学真的不多,大部分同龄的都很臭屁,在班里,男生和女生好像天生不合,有一条泾渭分明的界限,互相看不顺眼,单独的男生女生稍微走近一点,就会被起哄开玩笑他们是不是偷偷谈恋爱,卓岸是男女通吃,跟谁都玩得好,跟谁也走得近,人缘太好了,没有人会觉得他跟哪个女生走得近就是谈恋爱。 她和秦棠都把卓岸当朋友,在一起相处很自然,坦荡荡的,反而没让别人觉得他们有谈恋爱那种偷感。 而她和周靳声有那种感觉。 很强烈。 以前读张爱玲,她说如果一个人对你时刻保持清醒、克制,那都不是爱。 爱从来不是一个正常的状态,它让人失去理智,无法克制自己的感情,让你心乱如麻、魂不守舍,让你心疼、惦记,甚至想要立刻见到对方。 她就是这样,在没长大的岁月里,期待着快点长大,快点长大,长大后才能拥有自由,她留长发,烫卷发,穿裙子,往成熟上打扮,吸引他的视线。 殊不知,他早就洞悉一切。 因为喜欢一个人,眼神和肢体完全是藏不住的。 他年长她八九岁,生活阅历摆在那,什么人都见过,又怎么会看不出她的小心思。 确认自己喜欢上他的那一刻开始,她成了‘偷窥者’,小心翼翼躲在暗处窥探他的一切。 殊不知,她也被‘偷窥者’。 程安宁短暂的走神,想起陈年往事,满腹心酸,年少的暗恋是独角戏,上演过千百回,怕他知道,又怕他不知道。 周靳声擦掉她眼角溢出的水珠,叹息一声,说:“不哭,这是真的,不是做梦,我答应你,戒烟戒酒,修生养性,争取多活几年。” 程安宁还是哭了,伤感来得猝不及防,可能因为这段时间过得太幸福,总听人说幸福容易转瞬即逝,她害怕,怕自己没这个命能把握住,怕幸运之神对她吝啬,哽咽着说:“以前总盼望长大,长大就能自由,不被管束,不用天天坐在教室里听着无聊又枯燥的课,可是长大后又觉得时间过得好快,你不年轻了,我也到了三十岁。” “宝贝,你才二十九,不到三十。” 周靳声温柔拭去她的泪水,他何尝不是觉得时间过得太快,转眼到现在的年纪,和她还没有一个孩子,张贺年和秦棠的小孩都三岁多了,能跑能跳,能吵能闹,到了狗都嫌弃的年纪。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74_174376/791453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