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泽重新审视了一下眼前这个看起来粗豪的混混头子。 这个江湖草莽说话做派都极有分寸城府,绝不像看起来那么大大咧咧。 自己当初打了他小弟,铲平了大通旅社,本应该是就此结下梁子,江湖人士最看重脸面,今天这个佟海山即便忍着不发作,也不应该如此热情才对。 他肯定不是健忘症,而之所以如此做派,肯定是有更大图谋。 换句话说,跟林泽掰掰手腕子与他即将要做的事相比,肯定微不足道。 那他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呢? 从松琦直人说佟海山是来跟治安军谈收编一事的,林泽就打心眼里不相信。 松琦他们关心则乱,面对跟田岛的博弈忽略了一点:他们为什么要大张旗鼓的跟治安军谈收编的事? 私下里谈不好吗? 难道就是单纯想弄个大场面,营造一些舆论,给松琦直人施加压力? 这可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不是小孩子过家家! 所以,佟海山这家伙来北平,还这么大张旗鼓,一定在掩盖别的事情! “佟先生就下榻在东方饭店吗?实不相瞒,我觉得倒是有个更好的去处,北平有家料亭,档次很高,您若是有空到是可以去看看。” 说着,林泽还挤挤眼睛,“吃喝玩乐,乐不思蜀啊!” 佟海山露出一个男人都懂的笑容,爽朗道:“哈哈哈,没想到老弟也是此道中人,哪天去了津门,我肯定好好招待老弟,不过这几天我就不去享受,毕竟……嘿嘿……” 王会长笑道:“佟队长是看上了东方饭店的白蝶小姐,刚一来到,就又是送花,又是登报造势,看来不久就能抱得美人归啊!” 林泽一听,白蝶?之前程锡庚喜欢的那个歌女? 看来这女人还挺有魅力,尤其受中老年成功男士的喜爱,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快就找好了下家。 那天光忙着杀程锡庚了,也没仔细看看到底长的怎么样。 故作惊讶道:“现在追求美人,不光要送花,还要登报吗?” 王会长是此道老手,笑眯眯指点道:“生民,这你就有所不知了,挂水牌子也好,登报也好,这都是造势的办法,以前捧戏子就这样,现在捧歌星,还是这样。” 其实这就是买软文造势。 头二十年,北平有很多小报都以此为生,还诞生了最早一批娱记,专门写一些戏曲评论,花边新闻什么的。 你要给他钱,他就说这个角儿唱的是响遏云霄、绕梁三日,要是不给他钱,那就是呕哑嘲哳难为听,没练好功夫就上台。 饭店大堂里就有一堆报纸,作为白蝶演唱的主场,当然有不少关于白蝶的报纸摆在最上面。 林泽随手抽过来一张,黑白照片上,这女人长的还真挺可以,骨相很美,有点像后世那个国际张,笑的很灿烂,但多少有点风尘气。 文章写的倒不很夸张谄媚,只是介绍了一下白蝶的从艺生涯,什么时候学艺,学了多少年,跟了多少个师傅,练了多少首歌,倒是有点娓娓道来之感。 林泽随口夸赞道:“这文章写的倒是不错,没有那么谄媚。” 佟海山得意道:“我一个大老粗,不懂什么文章,不过这文章是白蝶小姐亲自写的,应该不错,白蝶小姐不光是唱歌好听,也有文化的很呢!是官宦人家出身,只不过后来家里败落了,才卖艺为生。” “那就祝佟老哥早日抱得美人归了!” 佟海山猥琐道:“借老弟吉言,早日,早日,哈哈!” 宴会开始以后,白蝶果然出来献唱,穿着素白的裙子,妆容细腻,声音动听,佟海山看的都快流哈喇子了,不停的打赏。 面对金主,白蝶也不吝讨好,媚眼频飞,看来用不了多久,这两人就能勾搭上。 这女人本来戴着长长的白色蕾丝手套,但林泽眼尖,看到她右手虎口处好像有一个什么图案。 再想细细看,白蝶却把手背了背。 这个女人,不像看起来这么简单啊! 听了一会儿歌,又跟各路人马打了招呼,林泽不再久留,推托局里还有事,先行离开,众人又都来相送。 临出门,林泽给焦振国使了个眼色。 到了晚上,老高跟焦振国一起来协管局找林泽。 老高一进办公室就迫不及待道:“这个混混头子很不简单!” 林泽让他们坐,看向焦振国。 老焦沉稳许多,沉声道:“佟海山带来的那些人不简单,有几个倒是吊儿郎当,但更多的一看身手就不错,他们足足带了六辆日产,还有一辆卡车。” 林泽想了想,这不一定是什么问题,可能是佟海山怕死,担心在北平出事,才带来这么多好手。 “他们说什么没有?” 焦振国摇摇头,“刘桐岗一开始没到,后来倒是来了,但也只是看看节目,他们没到单独的房间去会谈,应该是今天只接待佟海山,谈正事要等到明天。” “佟海山有没有跟什么人接触的比较多?” 焦振国想了想,“在内场安保的时候,我倒是发现一个细节,佟海山这人有点假客气,包括跟王会长,他都刻意说些客气话,主动给他点烟,但跟一个军官攀谈的时候,两人很熟络,佟海山抽烟也没刻意让他。” 说完,焦振国补充道:“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判断,后来这两个人也没再接触。” 高升平插话道:“老焦一跟我说,我就让人查了,这个军官是治安军档案部的上校部长,邱高峰。” 妈的! 林泽已经隐隐约约有些眉目,这个佟海山来北平,绝对不是冲着跟治安军谈事儿来的。 弄不好,他也是冲着畿辅通志来的! 是要截胡这条情报吗?可是,既然接头地点改成北平,他们怎么会这么好心,跑到北平来管闲事? 看着焦振国,林泽突然来了一句,“对了,我那朋友的儿子,叫段什么来着?在你那怎么样了?” 林泽说的太突然,焦振国差点一哆嗦。 努力挤出正常的笑容,“局长以前交待过的,我哪敢不上心,段文轩在我那干的不错,都当上小队长了。” 林泽就像是偶然想起来一样,头都没抬,随意摆摆手,“那就好,照顾好他,他爹倒是给我送了不少东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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