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楼虽说是茶馆,但一楼里边有个戏台。 早年间,不少名班社都在这演出,甚至程长庚等泰斗都在这唱过。 后来就不行了,这地方实在不宽敞,北平城也多了许多新式戏院,既宽敞又大气,玩意儿也多,有钱人逐渐喜欢往那地方去。 现在的广德楼,晚上来唱戏的都是些名不见经传的戏子或者班社的学员,有时候也会扮上唱,有时候就是清唱。 来喝茶的人也不图看戏,就为了听点响动。 今天演的是四郎探母,这是大路戏,谁都会哼两句。 小段着宽大的长袍,带着帽子,脚步挺轻松的走进广德楼。 上了台阶上的雅座,叫了一壶瓜片,静静等待。 一刻钟以后,耿嘉平出现在广德楼门口。 此时他的神情很难看,对上司邱高峰很不满! 本以为去琉璃厂瞎逛,还要扮演成什么“柳嘉”去卖书,对他一个中校副部长来说就够离谱了! 没想到这差事还是连着来的,自己不光要卖书,还要跟人家接头! 耿嘉平不傻,到现在他早就看明白了,这是有人要钓鱼呢! 只不过,邱高峰一个当兵的,掺和这事儿干什么? 越是想不明白,他就越是焦躁不安。 他妈的,邱高峰这孙子靠拍马屁上位,跟刘桐岗倒是跟的紧,他逼着自己干这事儿,别到时候翻脸不认人,借着这次机会把自己埋进去! 听说他想提拔自己人当这个档案部的副部长呢! 可事已至此,自己要是不干,那就真跟顶头上司撕破脸了。 好在看着旁边巷子的角落里,自己这边的人已经埋伏好,只等跟上钩的鱼儿见了面,自己开窗为号,就冲进去抓人。biqubao.com 深吸了一口气,耿嘉平硬着头皮进了广德楼。 ...................... 东方饭店。 白蝶穿着一身闪烁亮眼的礼服,在台上扭来扭去的演唱。 台下离着不远坐着的,正是佟海山。 这个混混头子笑的很开心,他不喜欢在远处的包厢里欣赏歌舞,一来是看不清楚,二来那包厢死过人,不吉利。 就在台下看多好,你瞧瞧,这礼服的开叉,那叫一个高! 白蝶小姐笑的发腻,不停抛过来媚眼。 直看的佟海山心里荡漾! 他这些天可没少砸钱,不光要在报纸上买版面,刊登白蝶小姐亲自撰写的从艺生平,还要送花、送礼物、送衣裳。 不过佟爷要的就是这个范儿! 现在不同以往了! 他不再是那个混迹街头的混混,他现在是兴亚院华北联络部田岛大人的座上宾! 他是河东黑旗队的队长! 既然成了上流人士,那就得有上流人士的玩法! 过了一会儿,白蝶唱累了,娇滴滴捂着胸口鞠着躬,语气又软又糯,“人家去换身衣服,还请佟爷稍候,失礼了......” 佟海山很想说一句,别换了,这身就很好。 但也不能失了身份,于是笑眯眯摆了摆手。 压了压心中火热,佟爷点了一根雪茄。 今晚那事儿办成了,自己就要连夜回津门,到时候,要把这个娘们儿带走! 他妈滴,这捧歌星的事儿真不是人干的,又得交际,又得送礼,还不能着急! 还不如花钱去窑子,只要掏得起钱,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那多爽利! .................. 耿嘉平进了广德楼。 搭眼一扫,就看见装模作样看着书的小段。 见是个年轻人,心里放松许多,心道今晚应该出不了什么岔子。 不动声色走过去,把手里的公文包放下。 小段头也没抬,“这里有人了。” 耿嘉平低声道:“我是从津门来的,借你的地方坐一坐。” 台上,那个老生唱的还不赖,已经到了《坐宫》这一段。 “我和你好夫妻恩德不浅, 贤公主又何必礼太谦, 杨延辉有一日愁眉得展, 誓不忘贤公主恩重如山..........” 小段终于抬头看了一眼,随即又满不在乎的低下头,“随便你,茶钱你得自己付,甭想送茶喝。” 说来也巧,这耿嘉平虽说是个聪明人,可从来没干过这一行,一听这话,还以为真找错人了。 眼睛一扫,看见小段轻轻把书合上,露出《畿辅通志》的封面,这才放下心来。 低声道:“老弟,我看看外面情况,如果没有问题,咱们就交接东西。” 随后站起身来,朝窗户那边走去。 戏台上,节奏逐渐加快。 “萧天佐摆天门两国交战, 我的娘押粮草来到北番。 我有心回宋营见母一面, 怎奈我身在番营不能过关 ........” ................................ 东方饭店。 换了一身洋装的白蝶重新出场。 原来穿礼服还不太能看出来,现在换了裤子,更显出白蝶的修长双腿。 配上高跟鞋,简直了。 佟海山看的两眼放光,笑着鼓掌。 白蝶笑眯眯道:“佟爷这些天对小女子多有照顾,小女子怎能不感谢?” 一边说,一边走到台前。 佟海山心里高兴,砸钱归砸钱,看看这娘们儿的气质、身段,都不是窑子里那些能比的! 白蝶一只手背在身后,笑靥如花。 “今天,小女子要送佟爷一件礼物。” ................................ 广德茶楼。 耿嘉平起身去开窗,小段本来没当回事。 可耿嘉平随身带着的公文包,本来他是竖着放在身边的,他这么一起,那公文包晃了两下,平着倒了下来。 小段随意看了一眼,随后整个人一个激灵! 今天要遭!这孙子的包是空的! 这边想要伸手摸枪,那边的耿嘉平却是已经打开窗户,转过身来。 看见小段的动作,耿嘉平没再犹豫,一个健步扑了过来。 就在此时!! “砰!” 外面传来一声枪响,茶楼中的客人慌乱逃窜! 小段跟耿嘉平,厮打在一起! 那一声枪响过后,外面诡异的安静了几秒钟,随后,密集的枪声传来。 没用两分钟,一队人冲进茶楼。 “仔细搜身,把他们的枪都下了,带回去!” 小段到底年轻,缠斗中被耿嘉平死死压住。 听到这个声音,挣扎着抬头一看。 卧槽,这不是林爷身边的钮三爷吗! 完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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