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从书童到最强锦衣卫_第338章 初六的遭遇,周楚的对策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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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六每天的生活很稳定,基本都待在醉仙楼,现如今京城的各大赌场,见到初六全都像孙子一样,赌又赌不过,惹又惹不起。
  之前有个不开眼的赌场想要教训一下初六,结果被突然冒出来的一群锦衣卫吓得直接跪了,跪在初六面前磕头如捣蒜。
  自那以后,初六背后是锦衣卫的消息在各大赌场之间就流传了开来。
  这些赌场倒也识趣,每年都会给初六送上不少钱财,权当保护费了。
  当然,这钱初六也不白收,这些赌场一旦遇到了解决不了的老千,就会请初六镇场子。
  于是初六就成了京城各大赌场的挂名暗灯,收了他们的钱,关键时刻为他们解决问题。
  这笔买卖对各大赌场而言稳赚不赔,毕竟除了初六,偶尔也会冒出来一些千术高手,从赌场之中卷走不少钱。
  和初六不同的是,这些人往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不像初六毫无顾忌。
  当然,相对应的,锦衣卫也会经常通过初六在各大赌场打探消息,甚至安插暗探,对初六和锦衣卫而言,这更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初六长相很普通,属于放在人堆里毫不起眼的那种,如果好好打扮一下,倒也不至于这么普通,但作为老千,最忌讳的就是引人注意,这种长相是初六刻意为之的结果。
  再加上初六明面上的身份就是醉仙楼的伙计,极为低调,谁也不知道,这个醉仙楼的伙计,如今已经存了近十万两白银了。
  这还是初六对金钱没什么太大的欲望,在他看来,钱够花就行了,太多了反而不是好事。
  那是七月底的一个夜里,初六正好帮一家赌档解决了一个手法很高明的老千,准备回家,却看到那几个老千从赌档出来之后,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直奔另外一家富户人家而去了。
  这让初六顿时来了兴致。
  如今的初六虽然不怎么混蓝门,但是对蓝门的这些门道还是清楚的,这些人恐怕不只是盯着赌档,还在对其他人做局。
  自那之后,初六就开始有意无意的开始留意这家人家,每日都会从他们门口路过。
  这家人姓丁,家主叫丁俊,在京城也算个不大不小的商人,家底倒也算殷实。
  这些信息都是初六找锦衣卫要的,对锦衣卫而言,京城之中没什么太大的秘密。
  丁家有两儿一女,女儿叫丁兰,很快,初六就见到了丁家的这位千金。
  丁兰长的不算顶漂亮的,但一颦一笑却正中初六的心尖上,自那之后,初六一日见不到丁兰,就觉得心里少了点什么。
  直到丁家的家主丁俊,被那些老千算计的家破人亡,初六终于找到了机会,给丁家一家租了个住处,并且告知丁俊他被那些人做局了。
  这话不止没让丁俊幡然醒悟,反而恼羞成怒,丁俊作为一个商人,他可以接受做生意失败,但绝对接受不了自己被骗的事实,他觉得初六是信口雌黄,胡说八道,不过是图谋他女儿的美色罢了。
  不过生气归生气,他们一家子还得指望着初六,丁俊也只是说了几句不太好听的话,但心里却是憋着火的,他甚至觉得自己家家破人亡和初六有很大关系。
  一个人一旦往阴暗处想另外一个人,那么他看这个人怎么都是不顺眼的。
  这就是丁俊和初六之间的关系。
  虽然丁俊和初六关系不好,但丁兰和初六之间的感情倒是进展很快,丁兰心地善良,不像丁俊那般对初六充满成见。
  初六在他们一家最绝望的时候接济了他们,让原本陷入灰暗的丁兰看到了希望,再加上初六虽然没谈过什么感情,长相也一般,但身上少年感十足,完全不像京城其他的那些公子哥,给丁兰的感觉十分不一样。
  丁俊一家看着自己的女儿和初六感情越来越深,却也不好阻拦,毕竟他们一家还要靠着初六,直到初六找到那些老千,反向做局将丁家的家产尽数赢了回来,将其交还给丁俊之后,丁俊一边不动声色的收下钱财,收完之后就翻脸了。
  初六不帮他们找回来这些钱财还好,现在这么轻松就找回来了,这更让丁俊坚定了之前的想法,害他们一家的就是初六,为的就是他的女儿。
  丁家一家拿回宅子之后,全都搬了回去,自那以后,初六想要再见到丁兰,难如登天,不只是丁俊阻止,丁家一家人都对初六没什么好脸色。
  大多数人都是如此,丁家一家落难的时候,在他们眼中,初六是以施舍的姿态出现,这让素来衣食无忧的他们内心难以接受。
  一旦再次有钱了,他们第一时间想的就是远离初六。
  但丁兰对初六也已经情根深种,中间偷偷跑出来过两次,被丁家人发现之后,对她的看管更加严了。
  甚至最近丁家已经开始为丁兰说媒了。
  这让初六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所以才会显得满脸心事。
  “这事还不简单?”
  周楚听完之后,似笑非笑地看着初六道。
  “我早就说了,这都不算事,是这小子非要胡思乱想。”
  一旁的孙强附和道。
  “少爷有办法?”
  初六听到这话,顿时满脸期望地看着周楚。
  “说白了,他们一家看不上你,并不是真的觉得是你对他们家做了什么,而是看不上你的身份,你明面上的身份只是醉仙楼的一个伙计,倘若你是一个锦衣卫总旗,他们一家还敢用这种态度对你吗?”
  周楚看着初六,有些恨铁不成钢道。
  “就是,那丁俊不过是看你没什么身份背景,才敢如此对你,只要你有了身份,他丁家还不得满脸笑容地迎你进丁府?”
  孙强说道。
  “可是,他们不是觉得是我害了丁家吗?”
  初六满脸不解道。
  “要说你聪明,你比谁都聪明,这蓝门的手艺你练到了巅峰,要说你糊涂吧,你比谁都糊涂,他丁俊又不是傻子,怎么会看不明白呢?他只是不愿意承认自己很蠢罢了,你告诉他他一个商人被骗了,他能接受吗?他看你不顺眼,不是怀疑你什么,是看到你就想起自己被骗。”
  周楚敲了敲初六的后脑勺说道。
  “说白了,还是你的身份问题,你的身份如果只是醉仙楼的一个伙计,在他眼里,根本不用看你的脸色,他想如何对你,就如何对你。”
  周楚补充道。
  初六听到这话,顿时如同醍醐灌顶一般。
  “原来如此,我说怎么感觉他从一开始就看我不顺眼呢。”
  “从明日起,你锦衣卫暗旗的身份转明。”
  周楚说道。
  初六听到这话,眼睛顿时亮了。
  初六在锦衣卫一直都是有职务的,实际上不只是初六,孙强也是有的,他俩经营着醉仙楼,一直在为锦衣卫收集情报,两人在锦衣卫之中的职务都是总旗,不过一直都是锦衣卫的暗旗,没有对外表露过身份。
  更何况初六本就是蓝门高手,特殊人才,锦衣卫之中有着各种特殊人才,初六这种自然是不可或缺的。
  当然,初六的身份如果要转明,就得借助另一层身份,周楚的远房表弟,而不是以醉仙楼伙计的身份转明。
  倘若以醉仙楼伙计的身份转明的话,很多人都要重新审视醉仙楼了。
  但以周楚远房表弟的身份,直接安插进入锦衣卫,如此一来,可以看做周楚以权谋私,但不会有人因此联想到醉仙楼。
  理由也是现成的,这不是要去丁家提亲嘛,身份不够可不行。
  “你看,我早就和你说了,这都不算事,就你小子能被丁家为难住。”
  孙强看着初六,满脸不屑道。
  初六听到这话,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熊掌的做法很考究,各个熊掌之间也有很大的差别,最好吃的是右前掌,因为熊都是用右前掌掏蜂蜜,冬天的时候,熊的右前掌会存着很多蜂蜜,熊就靠舔右前掌过冬。
  如此一来,右前掌不说被蜂蜜腌入味,但味道和其他几个熊掌是完全不同的。
  “二哥,你把那虎鞭送给我是什么意思?我看上去很虚吗?”
  陆炜此时来到了周楚面前,有些义愤填膺道。
  “你不虚,把虎鞭还我,我正好炖着吃。”
  周楚瞥了一眼陆炜道。
  陆炜听到这话,表情一窒,他没想到周楚不按套路出牌,他来这里只是想证明自己不虚,但要让他把虎鞭还回去,他实在是不舍得。
  实际上他最近确实感觉有些力不从心,这和他经常去教坊司有关。
  “见天的往教坊司钻,你现在每天还练武吗?还起得来吗?”
  周楚没好气道。
  陆炜听到这话,愈发的不好意思了。
  “我是不是和你说过,教坊司一个月去一次可以,你这见天的去,武也不练,书也读不进去了,再让我知道你去教坊司这么勤,我把你腿打断。”
  周楚面容严肃道。
  这两年多周楚不在京城,陆炜可谓是脱缰的野马,见天的往教坊司钻。
  陆炜听到这话,看着周楚那严肃的神情,顿时被吓的不敢说话了。
  “二哥放心,从今日起,我最多一个月去一次。”
  陆炜急忙保证道。
  “最好如此,马上就要乡试了,这次你要再考不中,你看叔父会不会饶了你,你以为你去教坊司瞒得过叔父和大哥的眼睛?”
  周楚冷哼一声道。
  周楚之所以送这个虎鞭给陆炜,可不是为了嘲讽陆炜的,眼看着乡试在即,陆炜要是这么下去,这次乡试很难考中,如今他的心思完全不在读书上面。
  “乡试之前,不能出门,好好读书,不然腿给你打断!”
  周楚厉声道。
  陆炜听到这话,吓得浑身一哆嗦。
  “二哥放心,我这就去读书。”
  陆炜说着一路小跑离开了周府。
  熊掌整整被炖了大半天,才被端上来,除了熊掌之外,还有很多其他菜。
  “趁热吃吧。”
  周楚说着拿起了筷子,开始大快朵颐。
  初六和孙强也不客气,他们三人在一起的时候很是自在。
  “我们三人很久没在一起喝酒了,今日好好喝一顿,明日就去那丁家。”
  周楚说着端起了酒杯。
  孙强和初六急忙端起酒杯陪了一杯。
  三人都没有喝多,周楚每天有太多事要处理,即便不忙,周楚也不敢随意喝醉。
  作为锦衣卫指挥使,不知道有多少人盯着自己,这一点周楚还是清楚的。
  初六也没喝醉,因为他心里装着事。
  孙强明日还需要经营醉仙楼,也不敢喝醉。
  “今时今日,却不如往年往日,以前我们还可以喝醉。”
  周楚有些无奈道。
  初六和孙强听到这话,互相对视了一眼,什么都没说。
  他们很清楚,周楚只是想说一些话,并不需要他们应和。
  第二天一早,京城之中,一个消息不胫而走。
  原本醉仙楼的那个伙计,叫初六的,居然是锦衣卫指挥使周大人的远房表弟。
  周大人直接将他提拔为锦衣卫总旗。
  为此锦衣卫还做足了排场。
  “不都说周大人铁面无私吗?怎么会这么做?”
  京城的一个百姓满脸不解的问身边的人道。
  “可以了,周大人为官这么多年,可曾听说过他安排过其他人?周大人的这个远房表弟在醉仙楼干了很多年了,我听说前些日子,这位喜欢上一位富家小姐,但那家人嫌弃他身份低微,如果你是周大人,你该怎么做?”
  另外一个人说道。
  “还有这事?不过周大人的这位表弟我倒是听说过,确实在醉仙楼干了很多年了,我要是有周大人这样的亲戚,恐怕一天得求他十趟。”
  “谁说不是呢?周大人已经够大公无私的了,锦衣卫本就是周大人和陛下说了算,安排个人进去真不算什么,又不是需要科举的官员选拔。”
  “是啊,周大人看到自己的表弟受辱,想来也是十分难受的。”
  其他人纷纷附和道。
  “什么?那个初六是锦衣卫指挥使周大人的表弟?”
  丁府之中,丁俊听到这个消息,手中的茶杯都拿不住了,直接掉在了地上。
  “完了完了,我们一家对他那副态度,他要是想秋后算账.....”
  丁俊的大儿子此时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般,来回踱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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