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知知和商时英看着两人笑闹,怎么看怎么都像小两口。 关于苏篱说要收商商当徒弟,姜知知并没有想太多,如果苏篱愿意教商商一些她感兴趣的东西,其实也挺好。 商时英抱着孙女给姜知知看:“你有几天没见我们贝贝了吧?快看看,贝贝是不是又变好看了?” 姜知知笑看着贝贝粉嫩的小脸:“好看,我们贝贝刚生下来就是个小美人,现在是越来越好看了。” 李斯珉和沈珞珈都好看,生的女儿自然也很好看。 而且性格也很好,见人就乐。 姜知知抱过孩子,逗着小丫头,又问商时英:“怎么没看见嫂子啊?” 商时英笑着:“斯珉也放假了,今天带珞珈出去逛街看电影,过年了,给珞珈也买两身新衣服。” 又感叹着:“你别说,你给珞珈调的中药饮,喝了还真是管用,瘦了不少,奶水还足。” 姜知知笑着:“那必须的,是根据嫂子体质专门为她开的药方。” 商时英有些心动:“知知,你也给我弄个药方,我也减减肥。” 姜知知摇头:“姑,你现在微胖刚好,看着富态气色也好,身体健康是最重要的。” 商时英想想也是,又给姜知知出主意:“你说你这个方子,要是拿去卖钱,是不是也挺好?” 商行洲在一旁听着就觉得不靠谱:“姑,很多人一年到头能吃几顿肉啊,你还让人家减肥,你以为谁的日子,都像咱们大院的人?” 商时英遗憾:“反正这个办法挺好,我看珞珈现在皮肤都很好,走出去还跟个小姑娘一样,一点都不像刚生完孩子。” 姜知知笑着,倒是觉得这些以后也许能用上。 …… 过完年,苏篱和商行洲又去了南方,商行洲在新建的经济特区开了个进出口贸易公司。biqubao.com 因为资源过硬,生意还是很好。 姜知知过完年,又带着团队研发新的课题。 五月时,上面给他们换了新的实验大楼,在学校旁边。 再也不用挤在学校的一栋小楼里。 姜知知和一帮同事开心的搬完办公室,看着宽敞明亮的新实验室,心情大好的要请大家去铜锅涮肉。 所有人积极响应,一群人开心的去了附近不远的东来顺。 竟然碰见了很久没见的孙晓月和蒋东华。 姜知知看见两人时,都有一种恍惚,要不是再见,她都要忘记还有这么两个人渣的存在。 看蒋东华的状态,应该是过的不错的。 孙晓月比从前胖了很多,整个人都是浮肿的状态。 看见姜知知,孙晓月背过身去,并不想让姜知知看见她现在的样子。 她不知道蒋东华从哪儿弄的一些药,让她吃,说是可以改善内分泌,让气色变好。 她就信了,吃了两个月后,皮肤没有变好,反而是越来越蜡黄,人也胖的浮肿起来。 吓的孙晓月赶紧停了药,但是还是没用,现在体重依旧在上涨中。 蒋东华看见姜知知,眼睛一亮,虽然很久没见姜知知,但一直关注着姜知知的动态。 他们的实验室还上了报纸。 没想到现在的姜知知依旧那么年轻好看,身上更多了一份成熟的干练美。 快步朝着姜知知走过去:“知知……” 姜知知皱眉:“我和你很熟?” 蒋东华愣了下,却也知道,姜知知是他不能奢望和招惹的人。 他要想在京市好好待下去,就要远离姜知知,否则,不管是商家,还是周家,捏死他都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想着,赶紧退后两步,看着姜知知面无表情的离开。 孙晓月等姜知知进了包间,才过来冷笑着:“还不死心?你和姜知知,现在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你们这辈子都不可能了。” “除非你死了重生一次!而且,不用周家和商家动手,周西野就能掐死你。” 蒋东华气的脸色铁青,转头瞪眼看着孙晓月:“你在乱说什么?管好你的嘴,否则,我就跟你离婚。” 孙晓月立马闭嘴,她现在的样子,丑陋不堪,跟着蒋东华,还能过一点好日子。 要是离婚,她只会更苦。 蒋东华看着臃肿的孙晓月,特别是激素脸疙疙瘩瘩,直犯恶心:“以后,你别跟我出门,丢人!” 说着,丢下孙晓月,快步离开。 姜知知没把这次见面放在心上,只是意外,孙晓月的胖明显不正常,而那个脸,也明显是服用大量激素的激素脸。 等着上菜时,小张好奇的问姜知知:“小姜老师,你认识那个三院的副院长两口子?” 姜知知点点头:“认识,不过不太熟。” 小张直摇头:“也不知道那个副院长是怎么当上的,人品差的很。” “他们和我家一个胡同,两口子经常打架,他媳妇最近莫名其妙的胖了很多,我听说是他也申请了一个实验室,就在他们医院。” “研发了一种抗癌症的药,这个药什么审批手续都没有,他就拿回来让他妻子吃。所以,他妻子才变成那样。” 姜知知意外:“他这是违法操作。” 小张摇头:“不太清楚他是怎么想的,可能是为了成功出名吧,他本来是医院管后勤的副院长,现在是管业务的,还是挺有手段的。” 王文忠突然好奇:“小姜老师,我们什么时候也能研发抗癌的药。” 姜知知也想:“目前国内设备落后,我们可能还要等等,先把这些基础药整明白再说。” 姜知知没想到,过了几天,孙晓月竟然上门找她。 见她,噗通一下就跪下:“知知,我求你救救我,我现在可能快死了……” 姜知知看她双目泛黄,脸上浮肿还像是涂了一层铁灰,直摇头:“你要是生病,可以去医院,一个医院看不好,你就换个医院,唯独不应该来找我。” 孙晓月连连摇头:“不,不是的,我已经去医院看过,都说我内脏受损,没办法救了。你医术厉害,肯定能救救我。” 姜知知皱眉看着孙晓月:“你觉得就之前你无数次想弄死我,我还会救你?” 孙晓月咬着牙:“姜知知,你要是救我,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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