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照顾两个孩子,杨凤梅就心虚:“可谈不上的,周队长那会儿对我们村很照顾的。” “他们部队在我们村附近时,我们可没少沾光。” 方华摆摆手:“那也是应该的,部队是人民的子弟兵,就是服务人民的。” 杨凤梅被方华的热情化解了不少紧张,边吃饭边聊天,不知不觉也吃了不少。 梁大壮也觉得惊奇:“我妈很久没吃过这么多东西了。” 姜知知笑:“心情好也是治病的良方,像今晚吃的,婶子以后就不能这么吃,太油腻。一会儿休息一下,我给你扎针。” 杨凤梅感动:“知知,真是麻烦你了。” 姜知知安抚着杨凤梅:“你再不要说谢谢了,要是你这样,你对我照顾更多呢,要不是你们家,我怎么在村里生活?” “还有,要不是在你家吃饭,我都要饿死了。” 杨凤梅笑了:“好了,我也不说麻烦的话,你也不用谢谢我,咱俩扯平了。” 姜知知点头:“这就对了。” 等杨凤梅休息了一会儿,带她去一楼客房,之间是放杂物的,后来家里人来人往太多,方华就把房间收拾出来,当客房。 进屋后,姜知知让杨凤梅脱了衣服趴在床上:“先做后背的针灸,然后还有前面。不用紧张,不会疼的。” 杨凤梅不在意:“没事,我皮糙肉厚,你随便扎针,没想到啊,你现在这么厉害呢。你没回来那会儿,你姑都跟我们说了,每天你们院里来找你看病的凑不少。” 姜知知谦虚:“也没那么厉害。” 杨凤梅和梁大壮住下。 过年时,姜知知和周西野带两人把京市转了个遍,除了长城没去,其他景点都去看了。 周西野还借了个照相机回来,给母子俩拍了不少照片。 弄的杨凤梅更不好意思了,只要回家,就赶紧忙着去帮忙,没活也要找点活干。 初八,商行洲和苏篱结婚,是在京市饭店贵宾楼举办,去的也都是商时毅的同事。 姜知知和周西野提前过去,帮忙在饭店把喜字贴上。 看着喜气洋洋的两人,姜知知还有些感慨:“怎么感觉我们结婚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心态都有些苍老了。” 周西野站在她身边,也是眼底带着笑意,想到的是,商行洲在部队时,天天毛毛躁躁的,没想到也成家立业了。 酒席吃到一半时,商行洲匆匆出去一趟,过了会儿,竟然带回来了李援朝。 姜知知震惊的看着三年没见的李援朝。 现在也是特战队的中队长,常年在野外训练的缘故,皮肤黝黑健硕,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 商行洲搂着李援朝的肩膀,朝姜知知和周西野走过来:“快看,谁回来了?” 姜知知站起来:“我的天啊,李援朝!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们怎么都不知道。” 商行洲拍着李援朝的肩膀:“我也没想到,还是门口的人过来跟我说,有人找我,我出去一看,竟然是这丫的。” 李援朝嘿嘿笑着,冲周西野敬礼:“周参谋长,新年好。” 又冲姜知知笑着:“我今天刚回来,回家发现没人,一问才知道,商行洲竟然结婚了,嘿,他竟然比我还先结婚。” 商行洲有些骄傲:“你有对象吗?你光棍一个,想什么呢?” 商时英他们也发现李援朝回来,赶紧起身过来,上去给李援朝肩膀上一巴掌:“臭小子,你还知道回来啊?” 李援朝哎呀一声:“妈,我现在可是中队长呢,你可不能随便打。” 商时英瞪他一眼:“你现在就是天王老子,我也照样打。” 热闹一番后,又都挤在一张桌子前坐下。 李援朝还是第一次见沈珞珈,还有她怀里的女儿。 惊讶的问李斯珉:“哥,这就是我嫂子和我小侄女,这也太好看了。” 李斯珉轻笑,眼底满是爱意的看着妻子和女儿,他也觉得很好看。 李成章又问了李援朝休假多久,什么时候离开,以及工作上的事情。 叽叽喳喳,一时间很热闹。 因为很久没见,大家好像都有说不完的话题。 李援朝更是,当兵这么多年,中间就回来过一次,这次回来,好多人都不认识了。 抱着小周几去挨个打招呼。 转一圈回来时,跟姜知知商量:“知知,你这个儿子,以后肯定也是当兵的料,正好我们特战队调到京市。回头寒暑假,你送到我那里去,我教他。” 周西野拒绝:“不用,我们总参的特勤中队也很厉害。” 李援朝哎了几声:“我怎么忘了这个事情,我还想收小周几当徒弟呢,倒是忘了,我还是他爹教出来的。” 姜知知噗嗤笑出声:“你也可以结婚生个儿子,自己去训练。” 商时英是连连点头:“对对对,你什么时候结婚啊?这次回京市,正好我可以多给你介绍两个。” 李援朝抱着小周几像兔子一样,飞快离开。 一直聊到傍晚,大家才恋恋不舍的道别。 小周几和商商跟着方华和周承志坐车回去。 姜知知和周西野提议走走。 两人沿着护城河慢慢往家的方向走,能看见远处,落日下的红墙绿瓦。 连河边光秃秃的垂柳,在夕阳下也有了几分诗意。 姜知知看四下没人,伸手挽着周西野的胳膊:“真好啊,大家都很好。” 周西野心情也不错,年前收到了张召的来信。 张召已经转业,他们那一年的兵,大部分转业回家,还有一些也都升了职。 就像姜知知说的,大家都很好。 姜知知呼了一口寒气,看着白茫茫的雾气,笑起来:“我还有一个好消息。” “我们实验室这次研发的疫苗,引起国家领导们的高度重视,不仅要给我们颁奖,还要给我们建更大的实验室。” “我们的团队越大越大!” 周西野含笑点头:“嗯,你们都很优秀很厉害。” 姜知知弯眼笑看着远方的落日,满眼都是幸福和向往:“我很幸运,在这里遇见了你,也很幸运,有了我们的宝宝。” 周西野低头,含笑看着她的眼眸:“我也是!” ————------正文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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