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予墨诧异地看向许婆婆。 “你如何得知?” 许婆婆,“因为世子您刚才看到的细作,就是小姐放进来的。” “什么?” “比起老夫人,小姐更加不想离开京城,因为回到老家,即便是最顶层的人,也不如京城里一个普通的世家,官家子弟。” 叶予墨愣住。 “这些,世子想不到吗?” “那就还有世子更加想不到的,老夫人受伤也是自导自演,就为了能留下。” 许婆婆看着叶予墨,“王爷觉得,按照老夫人这性子,留在京城反而不太安全,所以才会想要将人送回老家。” “一部分为了之前受贿的事情有个交代,一部分是保护老夫人,可惜被世子您给破坏了。” “老夫人没能走,京城里便多留了一个对付王爷的把柄。” 叶予墨,“把柄?为什么是把柄?” “受贿,就是王爷永远摆脱不掉的污点,只要老夫人还在,就会随时被人提起,如今世子将人带回,就是将王爷的把柄交给了外面的人呢。” 这话让叶予墨的脸色一片惨白。 “这,我没有想这么多,我只是……” “是啊!”许婆婆说,“世子将我们都迷晕,轻易就出了栖子阁,出了王府,又去了皇宫,一切都顺利得不行。” “可世子也去过皇宫,不知道皇宫的守卫有多森严吗?” 叶予墨的脸色更白,“我,当时太紧张了,就没有注意。” 许婆婆又点头,“所以以世子如今的能力,德不配位。” “你!”叶予墨想说放肆。 但这个时候却是脑子突然清醒了。 许婆婆能知道这么多事情,又被父亲派到了他的身边,那就只能说明许婆婆是父亲的心腹。 他的确是不能再胡言乱语了。 “从前的事情是我错了,但我之后,定然是可以重新证明我自己的。” 许婆婆垂眸,“奴婢拭目以待。” 另外一边,和许婆婆说的一样,叶诗诗根本就不敢去找叶惊宸。 那日被叶惊宸发现她在等人接头,就被叶惊宸好一阵审问。 即便是压着脾气,叶诗诗也能感觉到当时叶惊宸的怒火。 若不是叶予墨听话,她就真的被送回太许县,想再回来都难了。 但若是母亲被困,那她在府里就是孤立无援了。 如今叶惊宸又满心满眼都是林安玥,她必须要找个帮手的。 就在叶诗诗一筹莫展的时候,丫鬟平儿进门。 “小姐,后日就是花灯节了,今年可还要提前准备衣裙,首饰?” 提到花灯节,叶诗诗一下就想起了,当年她和唐染就是在花灯节上认识的。 那时候,老夫人借着散心带她出去玩儿,直接就去了唐染的店里,那日花灯节没有逛,但唐染却送了她很多东西。 且认识唐染这么久,叶诗诗太知道唐染对叶惊宸的心思了。 当下便觉得,这会是她的帮手。 “去,自然是要去的,你也顺便去给我打听下,唐染是不是也会参加。” 平儿愣了一下,又问,“小姐找她做什么?当初章姑姑不是说过……” “平儿!”叶诗诗沉了脸,看着眼前丫鬟,“你要知道,你是谁的丫鬟!” “而且,章姑姑已经回去了,以后都不会再来了!你若是分不清谁是你的主子,我不介意让人牙子过来将你带走。” 平儿白了脸,立刻跪下。 “小姐饶命,奴婢这就去打听。” 说完,起身就要走,又被叶诗诗叫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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