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师爷的儿媳妇_分节阅读_1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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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

    她坐在箱子上面,我蹲着帮她绑扎裤腿。她笑着看我,温柔的眼睛仿佛能掐出水。灯光很暗,杳杳冥冥的烛火忽明忽暗,像一直被夜风吹着。四目相对的时候,我捧着她的脸吻下去,她没有拒绝我,还闭着眼睛回应我。她的睫毛很长,向上翘着,她一定很紧张,睫毛像蝶翅扑闪扑闪。她的唇很柔软,像一片花瓣戴着淡淡的馨香。

    我的手摸上她胸口的时候,她忍不住呻[吟了一声,压抑着的呼吸突然找到了出口变得粗重,一直回荡在我耳边。她的脖子白皙颀长,皮肤细腻光滑,含在嘴里像一块丝滑的巧克力,我恨不得一口吃掉她又不舍不得一口吃掉如此可餐秀色。她的手勾在我脖子上,一直难受地在我身下扭动着。

    然而这梦我终究没有做到最后。

    正当我想进一步动作的时候,突然碰地一声闷响,惊醒了这旖旎的春[色。我懊恼地起身,见丁建业捂着肚子跑向厕所,宽松的睡裤显得邋遢不堪。可恶!我懊恼地暗啐一口,胸腔里狂乱的心跳仍未平息,粗重的呼吸声仿佛真的见证了那场意乱情迷的情[事。下[体的湿粘还能清楚的感觉到,我偷偷瞥了一眼,底裤上湿了好大一块,让人很不安。怔了怔,我最终还是抬手轻轻抚了上去,粘稠而炙热的触感令人更加不安,然而我始终没有移开那手。我想着如果没有被丁建业惊醒,是不是已经和她……共覆云雨了?

    周围还静悄悄的,薄雾笼罩上空,灰蒙蒙一片,初秋的夜带着一丝丝寒气。我深深舒了一口气,重新躺在床上。摸过私[处的手,在光线下可以看见晶莹的手指间有被拉成丝的液体,让人羞涩又隐隐期待。

    我想起她纤细修长的手,光滑细腻的肌肤,她美好而柔软的唇,她笨拙却吻得专心一意的舌,她在我手下变得坚[挺的饱满,还有她抚在后背滚烫的温度。

    突然好想要她……

    好想,狠狠地要她……

    作者有话要说:  因17章被锁,而我好像也不能解锁,17章就在此了。

    ☆、第 19 章

    性[欲旺盛的人大多不挑剔对象,挑剔的原因大抵是性[欲乏弱,于是为了掩饰乏弱的结果,要用一个理由来弥补,这个理由就叫做[爱情。

    我想,我大概是个性[欲旺盛的人。

    因为在那一天,我竟然在病痛中做了那样一个春光旖旎又倍感真实的梦,好像我身体里所有的性[欲细胞全都苏醒过来了。我的双手多么渴望抚摸她完美的胴体和丰腴的乳[房,我的双唇多么渴望亲吻她柔软的唇瓣,她的脸颊,她细长的手,她身上的每一个地方;还有我的身体,多么渴望与她融为一体承那鱼水之欢。我甚至不顾羞耻地抚摸自己的私[处,亲眼看着自己的身体因为想象她的欢愉而引起的兴奋。这在过去十七年里,都是从未有过的。我想着这隐晦的感情,竟隐藏了十七年之久,真是……狡猾啊!我一定是没救了。我大概真是个淫[荡的女人。更不可救药的是,我竟然为这样的淫[荡而兴奋着。但我随即又想到身为女人的我,是不配拥有幸福或性福的。这又令我无比的绝望。

    我恍恍惚惚地想了很多,又发了半宿的烧和那场旖旎的春梦,我竟像泄了身般飘飘忽忽脚步不稳,后来我心念着她,辗转了很久终于拖着沉重的身体起来了。我以为她一定会在练功场。她那么热爱歌仔戏,我以为她一定会早早起来,笨拙地挥舞着她手中的长[枪,会嘴角噙着两枚浅浅的酒窝对我说早上好,像前一天一样。

    然而没有!熙熙攘攘的数十人,我一一看过,却没有找到她的身影。我心上的那个缺口好似一点一点的撕开。我以为她可能在厨房,从练功场到厨房短短的几十步路,每一步我都像踩在自己心尖的撕口一样,走得步履维艰。厨房里也没有,我到处都找不到她,她就像凭空消失了,就连丁建国也不见了。我恍恍惚惚的,像做了一场梦,练功的时候竟被自己的长[枪擦伤了手臂。嫣红的血液泅湿了我的衣衫。丁建业惊呼一声,才把我的魂叫回来。我便静静地看着那血沿着我的手臂流成一条暗黑色的轨迹。

    “你干什么呀!”他略带怒气的责备。那天之后,我们几乎没再说过话,见面的时候也只是微笑示好。

    “没事。”我说,“不疼。”

    “都流血了还说没事,到那边坐下,我帮你包扎。”他拉着我在旁边坐下,我便任由他拉着。他跑到屋里拿了纱布回来仍在埋怨着,“你啊,这么大个人了,怎么都不知道好好照顾自己呢。”

    伤口的血渐渐止住了,远端的血迹越发暗沉了,像一条粘附在皮肤表面的蚯蚓。想到这,我竟恶心得干呕起来。

    丁建业又问:“你怎么了?”

    “没事。”我还是这样说。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永远只会问你怎么了,却永远看不出你有多痛。又觉得自己实在很可笑,对于他,我又在希冀他懂什么呢。这根本不关他什么事。最后,我还是忐忑地问了一句,“阿秀他们,去了哪里?”

    他一愣,道:“他们去镇上领结婚证了。”

    是了,我怎么把这件事忘了呢。他们原本就是要回来领结婚证的,我怎么就忘得一干二净的呢。我听说丁建国在台北经营一家建材公司,事业蒸蒸日上。她婚后一定会很幸福的。我算哪根葱呢?我仿佛看见心里那道裂口又撕开了几寸,只疼得我倒抽了一口冷气。我甚至忘了丁建业,只木然地转身离开了。

    我独自坐了一天。丁永昌又出门找戏去了。除了下午的演出,没有人找我。手臂上的血迹,被我擦掉了。其余时间,我就坐在木箱上面。我想起毓敏秀。我认识她不过短短三天,短暂又漫长的三天,我的心忽悲忽喜,大起大落。见到她的时候会忘却所有的烦恼,不见她的时候觉得天都塌下来了,而她什么都不知道,甚至我也不知道。

    傍晚时分,他们回来了,手里拎着一大袋东西。我仍然坐在木箱上面,从下午的演出之后脸上还没有卸妆。夜场的演出又准备开始了。我不知道该如何跟她招呼,该笑着若无其事,或者默默就好,抑或暗暗落泪,我只是静静地坐在那儿。

    王玉桂问他们去了哪里。

    “阿秀说想去山上看日落,我看今天是个好天,就带她去了。你记得吗阿母,小时候我们演戏路过这里,山上就有一大片杨桃林,没想到今天都还有哦,我们摘了好多”丁建国兴奋地说着,将袋子里的杨桃递给王玉桂,“阿母,你尝尝。”

    王玉桂嗔怨道:“你啊,这么大个人了,还这么贪玩,山路难行,小心伤着阿秀。”

    毓敏秀急忙否认,“没有,阿姨,山上蛮好玩的,而且看到的日落和台北很不一样,在台北都只能看到钢筋水泥,比不得山上清爽空旷。”

    王玉桂宠溺地朝她笑了笑,没再说话。多么和谐的一家人啊,母慈儿孝,婆媳友好,正应了那句老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不像我,虽然王玉桂也时常宠着我,可我总觉得那宠溺太不真实。我时常觉得倘若有一天她知道了一切,知道了我是这样一个人,只怕也会像别人一样手指戳我的脊梁大声斥骂的吧。说到底,还是我自己不好。

    我拿起画笔,一下一下沿着旧痕描摹着脸上的颜彩。毓敏秀拿了一个杨桃来给我吃。她还惦记着我的病。我心里一冷一热间,鼻子就有些酸了。

    “生病了要多吃点水果,对身体好,你试试,这杨桃一点都不酸的。我吃两个了。”她把杨桃放在台上,还得意地扬起两根手指。

    或许是刚下山的原因,她的脸上现出一层薄薄的红晕,额上有细密的汗珠。多么快乐活泼的女子!我嫉妒什么,又祈求什么呢,难道指望她爱上我吗?爱上我像我一样忍受这无休无止的折磨吗?若真的爱她,又怎么忍心她承受这样的苦难?我觉得自己自私透了。

    她活泼灵性的眼睛调皮地眨了眨,用糯糯的声音引诱道:“试试吧,还不错的。”

    那枚小小的杨桃,在橙黄的灯光下似乎熟透了。果皮透亮透亮的,有洗过的痕迹。我轻声说道:“谢谢,我待会吃。”她又叮嘱我一定试试才走开,好像在极力同我分享生活的快乐。

    画上唇彩之前,我小小地咬了一口,只觉酸涩无比,然而我还是一口一口把它吃完了。杨桃这种东西,大概就和爱情一样,与心爱的人同食,再酸涩也甘如蜜澧,而第三者独食,除了酸涩更无其他。

    后来的故事,他们回了台北。我像初见那样躲在台柱下阴暗的角落里看着她,看着她同每一个人打招呼,看着她拖着小小的皮箱,看着她隐晦的在人群中张望,似在寻找什么。我一厢情愿地认为她可能在等我,但我没有现身,一来我怕自己会忍不住哭出来,二来留点遗憾大概她会记得我久一点吧。她仍穿着那件蓝色深v的连衣裙,精巧细致的高跟凉鞋。她的皮肤在阳光下散发着柔和的光晕。最后,她回头看了一眼,拉着箱子同丁建国一起走了。

    我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再见,也不敢想象再见的时候又会是怎样的光景。我只是久久地站在台柱下,待他们的背影消失在路的尽头才收回目光。小黄蹭着我的裤腿,跑了出去,一颠一颠的。笨重的大肚子,永不可能在愈合的瘸腿,它就要以这副惨样儿做母亲了。我眼里涌满了酸涩,流浪狗永远是流浪狗,就算暂时找到一个好心的主人收留,管它三餐温饱又能如何,有朝一日它的主人再也供养不起它的狗仔也只好再次被抛弃,到时候它的狗仔会不会怪它,不经过它的同意就擅自把它带到这世上,成为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我蹲下[身摸着它的大肚子,问它:“小黄,这仔儿咱不要了好吗?”然而它毕竟听不懂,只是舔了舔嘴巴,喉间含糊地应了一声。

    我的眼泪就落了下来。

    ☆、第 20 章

    我终归没有残忍到真的要去伤害一条生命,失去爱人和失去骨肉的痛,该都是同样的透彻心扉。那时候镇上还没有兽医院,我只好问王玉桂能否凭借肚子的大小来推测它的预产期。王玉桂只说乡下的土狗,自有它的生产之道,叫我不要过分担心。又以东家的身份,邀请我参加了丁建国的婚礼。我抱着就算来不及相爱,就算不能亲手给她幸福,也要亲眼看着她幸福这样的想法,也大概还因为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婚礼的消息对我来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撕心裂肺。我甚至因为即将到来的重逢而莫名的兴奋着。只因她曾经很喜欢那个香囊,我又去跟镇上的阿麽学习刺绣,然后数着手指头一天一天地算着重逢倒计时。

    戏班越来越忙,在歌仔戏逐渐没落的年代里,带着一股蒸蒸日上的劲头。丁永昌常年不见人,只是偶尔从风言风语中听说戏班即将常驻台北。这传言就像在一潭死水中注入了一股清泉,整个戏班的面貌都焕然一新。歌仔戏这种古老又草根的戏剧要进军大都市了,多么振奋人心的消息。最后的日子,人们几乎都是狂欢着度过。心里有了重逢的期盼,我也受到了这种热闹的影响。我开始热心地在厨房里帮忙,刷锅洗碗,打扫屋顶,整理餐具,天气好的时候把戏服都洗了一遍,劈柴,连烧热水的活都包了。徐红冷嘲热讽地说我终于改邪归正了,懂得感恩了,我都是一笑了之。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台北没传来常驻的好消息,反而是丁建国生意上的事情耽搁了,但没有人知道具体发生什么事了,婚礼延期举行。延到什么时候,也没有人知道。

    曾经近在眼前的重逢如今变成了遥遥无期的等待,我终于熬不住了。那时候我的绣工已近完结了,那双戏水鸳鸯就只差一片荷叶就完满了,我看着它无端生出一种再也用武之地的愤慨。我流了多少血,扎破多少手指才有了个轮廓,我就要眼睁睁看着它压入箱底了。谁知道再见光明又是几何呢?

    后来我的训练开始频频的出错。长枪落下来擦伤手臂,刀把抓不住险伤他人,徐红的冷言冷语我充耳不闻,后来我只能练习徒手对打。饶是这样,我还是常常失手,没有人愿意跟我对打,徐红便命令我再从最基本的压腿劈叉开始练习。纵是如此,我还是把自己弄伤了。最后徐红向王玉桂抱怨不想再带我的时候,我几乎已经遍体鳞伤了。

    王玉桂这样问我:“阿凤,这段时间你总是魂不守舍的,你到底怎么了,能告诉阿姨吗?”我们已经好久没有这样讲话了,让我恍惚回到了十六岁那年,她偷偷把一件生理裤和大号胸罩塞给我的时光。那时候,她的声音也像现在这么柔软,只是中间因为毓敏秀的到来,因为丁建国即将的大婚,还因为戏班即将常驻台北,这些人这些事都远远地隔开了我们。我觉得好痛,那些不小心伤到的伤口似乎同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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