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微地不被祝福地不敢见光地爱着一个人,曾经多少辛酸多少痛苦,只怕没人说得清,但倘若问后悔吗,我想每个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没有!
我的记忆开始出现断断续续的缺失,有很多事好像再也想不起来,想起来的一些事又好似梦幻,以至于我恍恍惚惚的,好像真的分不清现实的梦境里。我记得曾经在某一本书里看到过一个故事,大概是说一个什么国王的故事。他爱上了自己的母亲,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最后又因为内疚和悔恨,而选择了自我放逐。这个故事在我脑海里原本只模糊得像一场梦境,但随着时光的推移,我发现它竟越来越不像梦了,反而像是静男静贤从学校老师那里听来后向我转述的故事。可是当静男静贤会讲故事的时候,丁惜已经出生了,静男静贤大抵也不会向我转述这样的故事了,于是它便又模糊得像一场梦了。
还有一次,大概是某一次《化蝶》的下戏之后,灯光并不通透的后台和往常很多次一样,后台只剩下我和毓敏秀了。我问她梁山伯到底爱的是英台还是九妹。那种昏黄的灯光,营造出一种很梦幻的感觉。毓敏秀回答我山伯爱的应该是英台,当时他连九妹是谁都还不知道,又如何言爱呢。我听着觉得自己内心一片小鹿乱撞,又问她如果英台不是女扮男装,山伯又该如何自处呢?她沉默了很久,一面卸下头饰脱下衣服,久久才回答我说,爱了就是爱了,又何分男女,自古断袖分桃也是有的。这大概不像毓敏秀能说出来的话,于是我便认为这是我的一场黄粱美梦罢了。果然,日后我再言语试探的时候,毓敏秀便再也什么都不说了。梦始终是梦,想把梦变成现实的人,大概就叫做梦想家吧。
人的一生能有多少时间来重新整理归档往事呢?命运的脚步总是杂沓纷繁,匆匆而至。我想着时间越久,我能记住的事情就会越少,最后我可能会忘记我曾经用尽一生的运气和勇气来爱这个叫做毓敏秀的女人。在时光面前,很多东西都会黯然失色,比如我们的记忆。我唯有再次诉求于我的记事本了。生下丁惜之后,它几度变成了空白,偶有的只言片语变成了凌乱的涂鸦。一九八九年九月二十七日,沾满泪渍的页面上只留下了慈悲二字,是我最后的记录。整整三年的时间,我反复思量爱这个字。整整三年,我怀着微薄的希冀恪守着这个字。我不知道还需要多少个三年,才能向她证明我爱她这个事实。我不是等不起,我只是怕这段等待的时间充满了遗憾,而我又始终不够大度。三年时间做一个抉择,大概也是够了。
☆、第 60 章
一九九三年七月,我平静地向丁建业提出了离婚申请,正好是我们婚姻的七年之痒。那时候,离婚还没有像现在一样家常便饭,我也没有想好作为一个失婚女人,我的路该走向何方,但我终究是累了。因为知道这件事必然不会只是我和丁建业两人的私事,所以我在饭桌上将事情说了出来,那时候我们已经不再吃大锅饭了。毓敏秀平静地抬起头看了我两眼,又若无其事地继续吃饭了。也许聪慧如她,早已料到了事情早晚会发生。丁建业也冷静地吃着饭。只有王玉桂震惊地放下了碗筷。
“阿凤,你这是说什么傻话呢?”她说。
“我没有说傻话。”虽然我不知道该怎么像她解释这其中诸多种种。
“你不说傻话你怎么说这样的话。”王玉桂气急败坏了。
“这件事我是深思熟虑过的。惜惜已经长大了,再过一两年,她就可以完全自己穿衣吃饭照顾好自己了。我很放心。”
“放心什么?她还那么小,你放心什么?”她咄咄地逼问,眼睛在我和丁建业之间来回看着,“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什么事了,但是有什么问题不能大家一起想办法解决的?我们都是一家人,哪有夫妻一遇到一点小问题就说离婚的。”
“阿母,你别理她。她脑子烧掉了。”丁建业不耐烦地打断王玉桂的话。
“建业!”王玉桂责备地低吼。
“她脑子不烧掉了她能说这样的话吗?”丁建业更大声地吼回去,啪地一声将筷子摔在桌子上,满含怒气地瞪着我,“这样的话是应该放在饭桌上说的吗?离婚?你跟我商量过吗?”
丁惜在我怀里哇地一下哭了起来,被丁建业愤怒地抱了过去。他在气我打扰了他的兴致,气我让王玉桂操心,气我不尊重他的主权,但他从来不觉得说出这样的话或许不是我所愿,这样的结果他或许该负有同等责任。
“都别说了。”毓敏秀沉声打断了我们的话,“有话吃完饭以后再说。”
她平静地放下碗筷,又平静地拿起来。没有看我们任何一人。王玉桂轻轻叹了一口气,起身离开了。毓敏秀又重新放下了饭碗。
沉默。片刻的沉默罢了。但这片刻的沉默深深地伤害了丁建业的感情。他烦躁地将面前的碗筷往前推了推,讥讽道:“现在怎么不说了?”
还是沉默。
“是不是她叫你不要离婚,你也会不离婚?”
我的心又咯噔一下漏了一拍。毓敏秀望向我的眼充满了震惊、疑惑和不安,那意思仿似我已经对丁建业招供了一切。而我,只是平静地回望着她。这一场无果的爱恋里,最愚笨的是我和她。我以为自己伪装得天衣无缝,我以为即使是舞台上的天长地久也算地老天荒,却原来只是一场愚弄自己的小丑戏。而与我同样耽溺其中的主角——我望着无辜的她,笑了笑,或许知晓,或许情愿不知晓,此刻彷徨无措。我心里突然涌满了幸福感。终于在最后一刻,得到了承认。就算死灰覆灭,也证明我曾经真的爱过。
“建业你……”她的声音欲言又止。
“我怎么会知道是吗?”话里掩藏不住的敌意,我甚至还记得很久以前他总是喜欢温柔地叫她二嫂,很尊重她的意见,不介意这个家和戏班都交到她手里。他尊重她,像母亲,像长姐,也像老师。但现在,充满了鄙夷。看向我们的眼睛,深邃、冷漠、隐忍,就像看着一对赤身裸体躺在床上偷偷摸摸行那苟且之事的男女。在他有可能说出更难听的话之前,我大声打断了他的话。或许我一辈子没这么坚定过,没这么大声讲过话,以至于她怔愣地望着我,忘了反应。
“我不会!我还是要求离婚。”我说。
丁建业皱着眉头,“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真是我见过的最自私最无耻的女人。丁惜才三岁,还要过两个月,她才四岁。你是她的母亲,你……你就……”他变得烦躁,急速地舔着他的嘴唇,“就为了一个女人,你就……她还是你的……”
“我知道。”我再次打断了他。他以为我离婚完全是因为毓敏秀。
他烦躁地站起来,抱着丁惜来回地转换左右手,“变态!真是变态!你真是不可救药!不可救药!你真是肮脏!”他又烦躁地抓了两下头发,“离吧离吧,最好都给我滚得远远的。”说完大步离开了。由始至终,毓敏秀始终低着头,没有看我,没有劝我,没有挽留我,没有说一句话。
我平静地站起来,平静地离开。周围静静寂寂没有人声,远处的某一个地方,仿似传来一阵时轻时重地鞋跟敲击地面的声音——王玉桂走路特有的声音。那个在年少青涩的年纪里,小心翼翼塞给我两件大号胸罩和生理裤说别叫人看见了、脸上却羞涩地升起两抹指甲盖大小红印的女人,她对我说过去的一切只是人生的一种经历,不应该是负担。那时候日子虽然也很彷徨,一样不知所措,目标虽然模糊不清但却还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念走下去。她曾经像海里的一座灯塔,指引我一条类似归家的路。多少年过去了,那个女人,她已经双鬓斑白垂垂老矣,佝偻了的身子,已经抱不起我三岁的女儿了。日子一去不复还了。
☆、第 61 章
人的记忆伊始大概是在两岁到六周岁的时候,忘却却是每时每刻的,而小时候的记忆大多都是短暂的,很快就会忘记。记得我大概三岁的时候,就在绕过村在的那条河湾对面的公路上,我坐着等爸爸回家。有一个男人走上来和我说话,他穿着一件干净的白衬衣,有一双非常修长的手。具体说了什么,早已完全忘记了。后来记忆就变成了一片模糊的剪影,只记得在红红黄黄的光影下,夹杂着一片干净的白色。我因此对修长的手指特别敏感,特别容易有好感,就好像被那样一双手触摸都会异常温柔和幸福。毓敏秀就有那样一双手。这,大概就是人小时候的记忆。
等到若干年后,丁惜长大成人,她对我的记忆也会只剩下一片恍惚的剪影。说是恍惚,是因为我们没有什么特别记忆深刻的事,我也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她会断断续续地从别人嘴里听说,她的母亲是一个歌仔戏演员,她个子小小的,瘦瘦的,不爱笑,除了在舞台上台下很少看到她笑,长得不难看(所以她不守妇道)。谣言也好,世情也罢,人们总是比较容易相信一个女人失婚是因为她不守妇道。她还会从一些老歌仔戏迷(如果那时戏班还在的话)口中听说,曾经有几出戏轰动一时,也算我的成名作了。她可能会一面怨恨又一面期待着什么,在一大堆废旧报纸中翻找出那小的可怜的娱乐版条,再在那小的可怜的娱乐版条中找到那更小得可怜的歌仔戏明日之星报道。静男静贤可能会帮她。除此之外,她没有其他办法能直观地看到我的面容了,因为就连结婚这件人生最重大的事情,我都没有拍下一两张照片作为留念。时间啊,真是无情。往事还历历在目,仿佛就在昨天,戏班所有人都笑着恭喜我新婚,毓敏秀握着我的手说很高兴我成为她的妯娌,婚礼要大肆宴请,费用由她全包。那时候我还一心一意想着和她白头到老,哪怕只是舞台上的伉俪情深缱绻眷侣。可一转眼,我们的女儿都各自长大了。
丁惜似乎感觉到我要离开,她变得爱哭了,不爱吃饭了,扎着的假发辫被她搞歪了,静男哄着她也不管用了。对于丁建业的勒令和责问,她置若罔闻,若是丁建业气极了打她屁股,她更是扯开了嗓子大声地哭喊。家里面一片乌烟瘴气。她似乎在以她的方式抗议我的离开,指责我的狠心,让我亲眼看到我加诸在她身上的叫做悲剧的遗传病。她不停地哭闹会惹来丁建业的烦厌,他还有两个孩子(虽然我没有亲眼看见),他不会再那么耐心和细心地对待她,她失去了母亲,同时也失去了父爱。她还没满四岁,相比当年的我,还小得很多。可我又无比侥幸,她还不到四岁,等她长大成人,她不会记得我,也不会记得失去我的痛苦。由始至终,我都是亏欠她的,但毓敏秀会弥补了我的亏欠。她会温柔地抱起她,哄她,像母亲一样疼爱她。静男静贤很乖,她们已经七岁,过完这个夏天就会升入国小二年级,到了足够长时间长篇幅的记忆人生的年纪。关于那晚的争吵王玉桂有无听到我不得而知,毓敏秀也再没提过。所有的一切,她只字不提。
一九九三年九月,丁惜四岁生日的时候,我终于和丁建业签订了离婚协议。在那个狭窄的街道办事处里,两张椅子,两支笔,那个女人象征性地劝我们慎重考虑之后,笔落协议成,就像当初签订结婚书一样轻巧。一本红皮书一本绿皮书,就是女人的一辈子。走出门口,和丁建业分道扬镳。我照旧沿着街道漫无目的地游荡,在一家音像店门口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乞者,给了他五十块钱。在一个陈旧的小杂货店门口,帮店主把被路人不小心碰翻的糖果整理好,她和我说了几句话。沿途是一排长长的相思树,花已落尽,结着小颗小颗的果实,有些落到地上,形成斑斑点点的污迹。阳光姣好,晒在身上暖洋洋。我在蛋糕店买了一个草莓蛋糕,返回家中。
丁惜的生日宴加上我的饯别宴,在丁家算难得一见的隆重,也算好聚好散吧。毓敏秀掌厨,我帮忙打下手。当她熟练地切好牛肉、生火、上锅的时候,我想起她刚到戏班的那一年。那时候她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台北城市姑娘,虽然丁建国生意失败,曾经有过餐不果腹的苦日子,却她从来没过过还要生火做饭的原始生活。她一到戏班就信誓旦旦地说要承担众人的伙食。那时候王玉桂全心全意扑在丁永昌的病危上,没有多做考虑就答应她了,但是第一天大家差点就饿着肚子排练了。她看到黑漆漆的灶台,足足有一米宽的锅,长半米的铲子以及有大半个人高的米缸就完全愣住了。她痴愣愣地对我说这种东西只在古装片里才看得到,根本不知道在民国竟然还有人会生火做饭。最后是班里心灵手巧的女人收拾了烂摊子,但不服输的她又不能完全置之不理,搞到整张脸像花猫一样只剩下一双灵气闪烁的眼睛了。被我笑了之后又恼羞成怒,追着我非要把我的脸也弄花才善罢甘休。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很轻快,仰起头就能感受到风,风中带着浓浓的花香。从她一九八二年回戏班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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