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你一颗子弹_分节阅读_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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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科长――而且是副的,一辈子也没扑腾起来的那种。哪见过有点前途的人被喊成老什么什么的――会有人叫张柏芝“老张”吗?会有人叫张朝阳“老张”吗?所以说,如果“诗意”有一个反义词,那就是“老张”;如果“希望”有一个反义词,它也是“老张”。

    但是我说的这个老张倒也不介意。仔细想想也是,他做的很多事,挺象一个“老张”才能做的事,比如他吃饭特别快,还把袖子捞起来;他特别快地吃完饭后,会说:今天我请客。再比如,他会使以下的句子听上去特别顺口:

    “老张,我要去中国城买很多东西,你帮我去扛吧。”“老张,今天有个哥们欺负我,你帮我去揍他一顿吧。

    总而言之,老张对“老张”这个词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地进行了发挥,使老张这个词中的社会责任感得到了充分的演绎。有一段他经常打电话给我,一聊就到深更半夜。谈人生。谈理想。谈鸡毛蒜皮。我也不知道象我这样一个人,一个拒绝成为“老刘”的人,和一个资深的“老张”,为什么有这么多可聊。

    “你别叫我老张了,叫我亦文吧。”有一天,老张突然跟我说。“好吧,老张。”我一哆嗦,答应了下来。

    我想,他的意思是说,我喜欢你。但是,作为老张,他无法说出这么诗意的话,于是他用一个及其委婉的方式,表达了这个意思。这个委婉的方式就是:叫我亦文吧。

    老张是不可能谈恋爱的――顶着“老张”这个词的人,顶多可以来个“中年丧偶,觅体健貌端的中年女子一名”,但是亦文可以。他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喜欢我,必须先把“老张”这个词从我嘴里扼杀了。但是我积重难返,喊不出亦文。而且,亦文,多酸啊。再说了,“亦文,你帮我去中国城扛东西吧”,听上去就不太对劲,是吧? “亦文”后面应该跟的句子是:“亦文,你为什么离开我?!为什么?!”或者,“亦文,这么多年了,我还没有忘记你。”云云。总而言之,我们这些穷光蛋的饭桌上需要一个老张,而“亦文”最好还是滚回琼瑶阿姨的小说里去。

    但是我又不忍心让老张失望。当我意识到张亦文恋爱的希望,与他的“去老张化”休戚相关,我就更觉得不忍心。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他,只有焦虑地在“喂”、“哎”,“嗨”之间颠沛流离。直到有一天,一个朋友跟我说:你知道吗?一只蚊子被拔掉腿之后,变得象一粒米,也就是“蚊米”。我突然茅塞顿开,“蚊米”,就是它了。

    我和张亦文谈判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说服了他,让我叫他蚊米。我的大意是:虽然蚊子不是很可爱,但是没有了腿的蚊子就不一样了,它变得象一粒米,而米是很可爱的东西,所以蚊米也是很可爱的东西。我说了很久,说得天都黑了。张亦文看着口干舌燥的我,起了恻隐之心。他哭丧着脸,好像自己的四肢给拔掉了一样,说:好吧,蚊米就蚊米。

    而我,则高兴得要死。蚊米多好啊,在我和他之间,建立了一个进退自如的距离。如果他是“老张”,那我就不能进;而如果他是“亦文”,那我就不能退。但是,现在好了,他变成了蚊米,既可以去中国城扛东西,又可以从地平线上诗情画意地升起。而且,下面这句话怎么听怎么合理:

    “蚊米,我要去中国城买东西,你帮我去扛吧。对了,现在街上百合花卖的特别便宜,你知道吧,蚊米?!”

    我爱饭扫光

    以前跟朋友聊天,她告诉我,当她早上起不来的时候,一想到起来之后可以吃什么什么,就心花怒放地蹦了起来。我说我怎么来到美国之后,从来不会为某一种吃的东西兴奋到这个程度呢?事实上,当我早上起不来的时候,一想到起来之后要吃什么什么,只会翻一个身,更沉地睡去。

    大多数人到美国来之后,都能或多或少地适应美国人的饮食习惯,比如,开始爱吃pizza,sandwich,pasta,cheese。只有我始终保持着爱国主义的胃口,对祖国的饮食怀抱从一而终的坚贞。这就导致了我要么可吃的东西极少,要么就得自己动手做。由于懒,也由于以前说过的厨房问题,我一个星期也就做一两次饭,而其他时候,就跟流浪猫似的,逮着什么吃什么,吃了上顿没下顿。每到吃饭时间,就端着空空的饭碗,遥望祖国的方向,脑子里翻滚着水煮鱼、麻辣烫、香辣蟹等等美丽的名词,喉咙里却不断地咽着痛苦的口水。

    当然,这种吃得生不如死的状态,是在我邂逅“饭扫光”之前。而自从认识了“饭扫光”之后,我在美国的吃饭生涯,就有了一个全新的起点。事实上,我在美国的生活,完全可以划分为“前饭扫光时代”和“后饭扫光时代”,与饭扫光的相遇相知,可以说是我吃饭历史中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饭扫光,顾名思义,就是一种能让你把饭一扫而光的辣酱。与一般的辣酱比,她比较有“内涵”――里面有蘑菇、萝卜干、大头菜或者干笋等等。她的辣,不象阿香婆那样杀气腾腾,而是辣中带点香、带点鲜、带点风骚。如果说阿香婆的辣,是一个大老粗站在一栋居民楼底下大喊“安红、安红,我爱你”,而饭扫光的辣,则是张靓影小姐的海豚音,在往上提升的过程中,还有那么一丝丝摄人心迫的震颤。

    我已经不记得我初识“饭扫光”时的浪漫情形了,重要的是,在认识它之后的那个星期六,flushing的香港超市里,多了一个恍恍惚惚、失魂落魄的女人,她穿行在琳琅满目的货架之间,嘴里喃喃地念叨着:我找饭扫光,我找饭扫光……

    从那以后,但凡我去flushing,第一使命就是搞到几瓶“饭扫光”。自从有了饭扫光,我的饭碗就找到了组织。即使不做菜,不叫外卖,我也不至于端碗四顾心茫然。一般我会在冰箱里储备一大锅饭,到吃饭时间,挖出几勺,热一下,然后,噌,从冰箱里掏出我的宝贝饭扫光,顿时,我的房间蓬荜生辉,而我也在饭扫光的感召下中,一个猛子扎入我的大白米饭当中,忘情地挥洒。等我再把头从空空如也的饭碗中抬起来,这个世界已经因为温饱问题得到解决,而变得温情脉脉,我嘴角的一滴饭扫光的红油,也在这脉脉温情中,悄然地坠落。

    虽然如果我妈知道了这个画面,肯定心疼不已,对我来说,这却是美国给我的最好的回忆之一。每当我为论文、为爱情、为事业、为工作、为前途而焦虑不已时,我知道,几个小时后,我的餐桌上,会有一瓶熠熠发光的饭扫光在不弃不离地守候我。在这异国他乡和被我过得一塌糊涂的生活里,饭扫光就是我的祖国,我的男朋友,我的宠物,我味觉里无穷无尽的小魔术。

    这一段时间因为忙,没有时间去flushing,所以饭扫光已经坐吃山空。大约有两、三个月,我吃饭的时候,没有了饭扫光。生活,也因此失去了滋味。多少次,我打开冰箱,冰箱里已经没有了她的倩影,而她的音容笑貌却不曾从我的记忆中抹去。我彷徨。我追忆。我憧憬。没有饭扫光的冰箱是寂寞的,正如没有子孙满堂的老年是无聊的。一天又一天,我和我的冰箱,在寂寞中面面相觑,聆听我的胃撕心裂肺的哀号。

    世无饭扫光,万古如长夜。

    好在有蚊米!蚊米同学昨天去剪头发,顺便帮我完成了买饭扫光的光荣使命。他一口气买了4瓶饭扫光,一把推到我的面前,我竟无语凝咽,唯有泪千行,感动地说:谢谢你,真的太谢谢你了!蚊米说,不用谢。我一把推开他,说,我不是谢你,是谢谢饭扫光。

    如果你现在来我家找我,你会看到桌上有半瓶饭扫光,桌子的旁边,沙发上,一个女人幸福地倒在那,怀里抱着3瓶还没有开启的饭扫光,脸上挂着死而无憾的表情……以后,她也会在她的遗书上写着:每年清明节,别烧什么纸钱送什么鲜花了,上坟的时候,别忘了捎上一瓶饭扫光!

    求婚

    中国人好像不怎么求婚。两个人看顺眼了,然后在某天晚上,一家吃三鲜面的铺子里,男的抬起油乎乎的嘴,说:要不去领个证吧。

    然后一口把面唆了进去。

    然后就是一番分不清谁是谁也无所谓谁是谁的觥羹交错。

    然后就有了挂着鼻涕到处晃的小不点们。

    外国人不这样。外国人为了求婚这个事处心积虑。propose”这个瞬间的重要性,相当于我们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神六上天”。万众瞩目当中,神六冉冉地上天,观众掌声雷动,宇航员热泪盈眶。各家媒体,不,在求婚这个事情中,是三亲六戚,奔走相告。党中央,我是说,双方父母,欢欣鼓舞。

    在洋鬼子的求婚仪式当中,最重要的道具,当然就是钻戒了。这个钻戒,要求是真的钻石戒指,最好是tiffany牌的。据说它的价格,得是这个男人月工资的三倍。其实几个月的工资事小,重要的得让那个男人心疼。基本的原理大约是,让这个男人花钱花得心疼了,他才能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要是一个钻戒象一盒巧克力那么便宜,难保他不见个人就求个婚、哪天嘴馋了顺便求个婚什么的。那首歌怎么唱的来着?“你问我爱你有多深,钻戒代表我的心……”

    光有钻戒还是不够的,还得浪漫。吃三鲜面时候,从左边的裤兜里掏出一个钻戒,说:“老板,胡椒在哪儿?!……对了,小玉,嫁给我吧,这块金刚石,你拿着,三个月的工资呢!”这可不行。别听那流行歌曲瞎唱,什么“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纯粹瞎扯淡。结婚过五年,看彼此都跟看家具没区别了,还浪漫呢。所以最重要的,是把握花好月圆时的那一分诗意。趁着男人还没有完全变成混帐的时候,把该浪漫的都给浪漫了,以后就是两个人为了苹果该不该削皮吃而打的头破血流时,还可以“回首”当年他递给你钻戒时眼里的柔情。记忆这个东西,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靠这点回忆,再往记忆里添点油加点醋,没准能多撑个20年呢。

    为了满足广大女孩的浪漫需求,男人为了求婚的时机和场合绞尽脑汁。我的朋友里有一对,在金门大桥上,男的给女的单膝跪下求婚。这样的“公开场合求婚法”,好处当然是举世瞩目,盛况空前。就我的那对朋友来说,据说当时桥底下人们一看见有人单膝跪下,就知道发生什么了,立刻都停下来起哄鼓掌。坏处,当然就是这样的求婚,看上去有点象绑架。善良的女生们,多半不忍心当着众人的面,让男人下不了台。于是出于息事宁人的态度,说好吧好吧,你起来再说吧。结果这一再说,等了几十年,就没下文了。这一点,讲johnny cash的电影walk the line里面,有生动的演示,更别说我那位在金门大桥上的朋友了。不答应?不答应把你从桥上扔下去。这已经是赤裸裸的绑架了。

    更多的人,在求婚场合问题上,选择温馨地“私了”。比如,吃甜点吃着吃着,突然吃出了一颗钻戒。又比如两人爬山爬到山顶,极目四望,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男人掏腰包,于是男人突然掏出一颗钻戒,深情的说“小玉,嫁给我吧……”。这种“温馨私了”的求婚方式,好处当然是给女生压力较小,她可以选择拒绝,也可以选择拿起钻戒就飞速逃离现场,反正不一定非要说“yes”了。坏处就是不够耸人听闻,效果不够震撼,有可能若干年后,自己都想不起来自己怎么就走火入魔、嫁给孩子他爸的。

    要说我自己。我虽然已年过30,还从来没有一个男人拿着一枚钻戒说“嫁给我吧”。我等啊等啊等啊等,等得三鲜面铺子都关门了。不过总的来说,也没有什么遗憾的。我从小对求婚场景的幻想里面,从来就没有钻戒这种东西。就一个帅哥,和我。我们都才华横溢桀骜不逊武功盖世,所以我们彼此爱之入骨,又由于我们都刚愎自用顽固不化惟我独尊,所以我们又对彼此恨之入骨。由于这种爱之入骨又恨之入骨的悖论,我们今天爱得脑肝涂地,明天又恨得鸡飞蛋打。终于,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在一场翻天覆地的大争吵当中,他,突然,一把抱住我,说,嫁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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