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法医_分节阅读_1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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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情况:老者用毛巾包着放在床头的四千余元现金不见了!我一边听着电话,一边在心里盘算着,嗯,这个案件对我来说应该不难,暴力致死往往损伤严重,我需要的就是尽可能推断出致伤工具,为破案提供线索就可以了,嗯,是这样的!县里的同志已经在殡仪馆的解剖间等我了,也来不及客套什么,披挂上阵!越检查,我就越纳闷,老者身上居然什么伤也没有,这就奇怪了,难道真有什么方法能杀人于无形?表面的检查没发现什么,解剖后倒是发现老者的冠状动脉闭塞得挺严重,但是,我知道冠状动脉闭塞不等于猝死,还有那么多冠心病的患者活得好好的呢!而且,就算是冠心病突发引起的死亡,那么是什么诱发了老者的心脏病,又怎么解释现场呢?我决定还是要去现场看看,做完解剖已经是晚上六点多了,我匆匆扒了两口饭,就跟着经办民警和他侄儿来到了老者的家。老者还真是住得挺偏僻,一个左邻右舍也没有,山风吹在屋后的松林里发出阵阵松涛声,老人家看来也不喜欢宠物,猫啊狗啊鸡啊鸭啊一概没有;房间的陈设也很简单,碗柜倒在地上,瓷碗碎了一地。那是一个三条腿的碗柜,另外一只脚是用绳子绑了一根木棍加固的,现在加固的木棍已经脱离了原来的位置,而外面的一条腿断了,很明显是最近新折断的,断端的外面居然有打击的痕迹,对比一下,正是老者的铁棍打的!这可不对劲了,从打击的角度看老者应该是蹲着打的,难道,贼变成了一只老鼠,躲到了根本不可能躲一个人的碗柜下面?我又让他侄儿找到老者包钱的毛巾,现在它正好好地包着几本破书呢!不对劲,更不对劲了!哪有小偷偷了东西还要拿本书包上的?难道他还怕死了的老者发现不成?我又蹲到了碗柜下面,仔细打量起来(后悔那天没带警用多波段光源,老者房间的白炽灯又太暗),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柜子腿的断端发现了一根毛发!我用放大镜看了一下,哈哈,这可不是人的,它的毛鳞太粗大,毛色也是灰黑色的,这可不符合人类毛发的特征!这时候我的心里有数了,我又叫他侄儿和经办民警一起去找钱,终于,在杂物间找到了!他侄儿拿着钱目瞪口呆,看着他发傻我就跟他讲开了:老者早就怕有小偷所以把钱藏在了别的地方,那天一定是一只小动物(后来他侄儿说山上松鼠挺多)进入了老者的房间,老者追赶小动物的时候打断了碗柜的腿,锅碗瓢盆撒了一地,老者气极攻心就......我决定下次让他侄儿抓一只松鼠和这根毛发比对一下。回到家已经是半夜三点,我没有了出发时的豪迈,但是我的心里却并没有感到失落,毕竟,在这个案件我没有看见任何罪恶。

    ;;; 网友评论选登

    ;;; 空空:哈哈,就是星期五,在聊天室里面正和我们说话呢,忽然就走了那次啊。当时还想呢,走得这么急是什么案子啊,现在就放出来了,满足偶们的好奇心了。

    ;;; 芸芸:驾驭情节进展的分寸越来越好了。

    ;;; 小马哥:关于“上海的刑警为了抓获两名杀人嫌犯耗费大量人力财力,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的事我觉得是个意识形态的问题。记得有个小故事说的好像是李嘉诚或比尔?盖茨我记不清了,他在一次停车的时候不小心把十元的硬币掉到马路边的下水沟里了,就是那种常见的有铁栅格封盖的那种,他无法取出这枚硬币,于是叫旁边的停车服务员帮他的忙,费了好大力气后终于把这枚十元硬币取出来了,服务员心里还暗笑他抠门,但他却给了服务员一百元的小费。服务员不解问其原因,他说如果这枚硬币掉到里面那么整个市场的流通里就少了十元,但我把它取出来,它就可以继续流通了,这对国家经济有好处,我给了你一百元,你可以用它进行别的消费,这仍然在流通,所以用一百元来取这十元的硬币是值得的。也许道理是相通的吧,道理不在于一加一大于一,而是维护了法律和正义的尊严以及社会的秩序。;

    ;;; 回楼上的小马哥,给小费的那个人是李嘉诚。

    ;;; 爱跑跑_:嗯,是得有颗仁慈的心,丢东西可不能砸到花花草草,伤到小动物更是罪过。

    ;;; 马兰花开:这个案例的最后一句真是点睛之笔。这样看来,法医在整个案件中发挥的作用至关重要。法医的研判水准直接关系到一个案件的性质。譬如在这个案件里,如果不是法医细心而敏锐地查证,也许这个案件的性质就会完全不一样,如定性为刑事案,就会浪费许多警力了。x奇迹:细心的男人,大概是很迷人的吧?在你找到那一根毛发的时候,眼睛里一定有让人难以释怀的眼神。起码,我敢肯定,认真的男人很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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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不该发生的矛盾

    我在网站上看到过两种完全相反的意见,一种认为现在医疗事故由医学会或者卫生局鉴定,这是自己人给自己判案,明显不合理也很难保证公正,法医应该参加医疗事故鉴定。另一种则认为法医和医生隔行如隔山,不应该参加医疗事故鉴定,我不知道谁是谁非,都有道理,但我们这儿法医是参加医疗事故鉴定的。

    ;;; 去年冬天就有这么一个案件,苍阳市卫生局医政科找到我们,说有一起医疗事故争议要我们帮忙。二话没说我先答应了下来,接着了解了一下基本情况。事情是这样的,死者是一位老年女性,前一段时间遭遇了车祸。车祸当天情况还是比较严重的,老人家多处骨折,神志也不是很清楚,但是经过抢救老人家本来已经稳定了,从重症监护室转到骨外科一周后的一个晚上,老人家叫家人拿来便盆要解手,突然发了病,三十分钟后就离开了人世。这种情况家属肯定是想不通的,特别是儿子,老人家含辛茹苦地把自己拉扯大,还没来得及享福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离开了人世,怎么能不心痛?不过说实在的,可能是做过医生的缘故,我对医院也很理解,当医生的没人想把病人治死,出了这样的结果他们也很烦。走上高速公路不到一小时我就到了,没想到的是院长办公室一片狼藉,看来冲突不小。我们让双方当事人都坐下来,我们需要了解情况。来的人有死者的儿子和其他近亲属三个人,院方也派三个人来介绍情况,包括主治医生。奇怪的是真的大家坐下来了气氛反而有点沉闷,居然没人肯先说话了,我笑了一下,让家属先说。家属说的情况和我刚才了解的情况一样,但是我注意到说话期间他接了一个电话,他说道:“爸爸现在很忙,你先在学校等一下,一个小时候后我开车来接你。”在他准备接着往下说的时候我打断了他的说话,对他说:“今天我来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大家一个公正的说法,这个请你放心。同时死去的人已经死去了,我也请你节哀顺变。另外,在这个时候请你格外注意你活着的家人,照顾好他们,你已经经不起下一个意外了,所以,请你先把小孩的事情安排好,另派一个人去接他,然后我们再开始好吗?”我的话显然让他思考了一下,安排好这件事情后他接着说了下去,我不时地做着一点记录,虽然这些情况我已经了解。下面接着讲的是主治医生,看得出他还很年轻,很紧张,时不时地舔一下嘴唇,腿也在下意识地抖动着,显然他没有考虑到家属能不能听懂,说了很多专业名词,我注意到的是他很敬业,因为星期六、星期天也就是案发前两天他都来查了房。等我了解完我想知道的一切,我知道下面该是我说话的时候了。首先我让医院把封存的病历拿出来,当着双方拆封,看完病历后当面复印了一份给家属。然后我要求家属中派出一个懂医的,医院方面也派一个人,一起参加解剖。我知道,揭开谜底的时候到了。解剖结果一点也不出乎我的意料,坦率地说跟我设想的一模一样,因为同样是在苍阳县,前不久我也遇到过一个类似的案件,只不过上回不是医生造成的,也就不是卫生局的管辖范围而已。听了案情我们就怀疑这是一个肺动脉栓塞的案例。原因是这样的:这种病往往出现在长期不能下床活动的患者,比如说骨折的人或者是重病号,长期的不能活动让血流减慢,他们的下肢或者其他的什么静脉会形成血栓,当然老年人血流本来就比较慢就更容易发生了;当由于某种缘故让这个血栓脱落的话,它会沿着血流的方向前进,首先是回到右心,这一段路程越走越宽问题不大,但是一离开心脏进入肺动脉,下面的路就越来越小了,往往会卡在肺动脉左右分枝的附近,这样整个肺就失去了血液循环,人虽然可以吸气,但是氧气无法运出,甚至有可能肺会坏死,你说人会不会死亡?这次和上次唯一的不同是,上次受伤的老者拆了石膏后迷信地找来了巫师,巫师装神弄鬼地弄了一番后对他的伤处挤挤捏捏,正是这几下挤挤捏捏让固定的血栓脱落,最后导致了老者的死亡,这个我们管它叫诱因,巫师多少是有责任的,这次呢,极有可能是患者要解手的活动导致了血栓的脱落,医院一点责任也没有。这时候法医应该注意的第一是要做到证据确凿,因此心脏和肺动脉必须原位切开,发现栓子后照相固定证据,因为如果是心脏已经离开了周围的解剖结构,血栓到底是哪儿来的就有点说不清了;然后还得找到血栓的来源,这个患者骨盆有骨折,因此下肢腓肠肌和髂静脉都要特别注意。血栓在横断切开的腓肠肌找到了。当场看到解剖过程的外科主任和患者家属(一个护士)都心服口服。死因已经找到了,但是这件事还没有完。没过多久,死者家属找到了我,这时候他们已经是追悔莫及了,显然这种情况下,肺动脉栓塞属于骨折后石膏外固定的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医疗事故是无法构成的了,医生的处理包括打石膏没有任何失误,那么他们现在面临的是两个问题,第一是医院会不会告他们扰乱公共秩序,第二是难道人就白死了?第二个问题是我的本行,当时我就答复了他们:这种情况第一是难以避免,这个病出现在任何医院都是回天乏力,因此家属不要过于自责,说什么换个好医院会不会好一些,再者,我们是这样分析死因的:直接死因是肺动脉栓塞无可置疑,但是这不是根本原因,根本原因还是车祸,因为没有车祸就不会骨折,没有骨折当然谈不到骨折的并发症,矛盾的根源还在车祸上,鉴定结论上我已经体现了这一点。第一个问题不是我的本行,但是,我还是做了一件事情:我给医院打了电话,告诉他们患者家属已经对砸了医院追悔莫及,愿意做出赔偿,教育目的已经达到了。我不知道我做的是对还是错?严格地说这不是我的职责范围。但是我常常想:如果大家特别是患者家属多一点医学常识,这个矛盾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

    ;;; 网友评论选登过客:楼主的文笔实在精彩,太精彩了,怎么看都不像搞医的……

    ;;; 汗流浃背: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就有可能影响其他人的治疗甚至于害人。这样的人,不能姑息。这是法制社会。法理大于人情。空镜子生活秀:每天看你的文章成了我的习惯。虽然写的是各类案件,但从字里行间,看到的是对死去生命的负责。希望你能坚持写下去,这个世界总是存在丑恶的,但更多的是美好和希望。我相信生活终是温暖的,希望终是给有爱的人的。坚持下去,为我们百姓做更多的好事!也祝福你!

    ;;; 阿吴:能够把法医工作“轻描淡写”出来的人不多,法医工作的神秘也许是把“人”和“死亡”联系得比较紧密的工作。你讲故事注重细节,字里行间没有夸大现实的残酷、冷漠!这种平静不是一蹴而就的。��

    ;;; ss:今天偶然看了你的文章,有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我老公的同学也是法医,我以前遇到他,就会有一种神秘,诡异,甚至恐怖的感觉,可是读了你的文章后,他的形象好像霎时高大了许多。

    ;;; crazy2u:真是中国版的csi,现代版的宋慈啊。

    ;;; 雨燕:支持你!有你这么睿智的人,天下一定会少很多残酷的事情。感觉身边还是有坚固的盾牌的!

    ;;; 吸血妖皇:我想大家来这里不是因为你是什么权威吧,而是你能把亲身经历的案子用一种平淡的语气娓娓道来,没有故作高深,没有多么强烈的爱恨情仇,每人都能做出自己的评论,所以才会得到大家的关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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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庸医

    严格地说这不是一起医疗纠纷,因为行医的人根本没有医师执照。在我们国家这种情况叫非法行医罪,但是这个案件给了我太多的无奈……

    ;;; 那天一大早县里的一个法医同行打电话过来,说有个案件要帮忙,平时就挺熟的,我也没多说什么,就答应了。一路风景不错,他所在的县本来就是一个国家级风景区。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没觉得多久就到了,先是了解卷宗,这是一个卫生局转来的案件,一位外来民工的因为经济问题到私人诊所给老婆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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