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伊灵和郭志远他们根本没法在这里多陪丹雪,家里的孩子还等着他回去呢。 丹雪可不知道郭志远这中间还生了假死一事,伊灵他们也懒的跟她说,都过去了,再提起也没什么意思,给她留了哥哥和母亲的地址之后,在丹雪的依依不舍中,父女俩个人背上行囊离开了。 临走的时候伊灵还是给丹雪塞了些票和钱,望着父亲和妹妹的身影,郭丹雪的眼泪无声无息的顺着脸颊滑落,如果可以重来的话,她宁愿跟家里的人一起面对困难,总好过逃到这里,那种孤单和绝望,只有她自己心里明白。 伊灵和郭志远已经在这里耽误几天了,爷俩个这次坐火车直奔老家。 虎子这些天,天天拉着小月亮站在村口等他爸爸回来,脖子都差点要伸长了。 在见到郭志远的那一刻,小家伙还不相信的揉揉眼睛,看到爸爸真的站在自己的面前,虎子哇的一声哭了,抱着郭志远哭的上气不接下气的。 郭志远只好让伊灵带着小月亮先回去,他抱着儿子到别去出走走,等回来的时候虎子眉开眼笑的,谁说他没爸爸了,他爸爸还好端端的活着呢。 伊灵到家之后才知道小翠已经生了,而且还是个大胖小子,把周和平给乐的,愣是请全村老少吃了一顿酒席,而且分文不收的那种。 别人或许体会不到周和平的心情,可是郭志远心里明白,老周已经年纪一大把了,再说他们这工作,有今天还不知道明天怎么样呢,有个后人总算没白来这世上走一遭。 看到周和平那大牙露在外面,郭志远也是真心的恭喜了一把。 “你小子总算是有个后了,不错不错啊还是个带把的,名字起了没?” 周和平笑眯眯的说道:“你儿子叫虎子,我儿子叫豹子,大名周天磊,怎么样,这名字取的好吧,我岳父他们一起商量起的。” 郭志远伸出大拇指“高,这名字大气,你小子就得意去吧,上面那头没来信?” 说起这个,周和平一改笑嘻嘻模样,表情有些严肃“头让咱们俩个休息一段时间,上面出了点差头,查到一半,人自杀了,断线了。” 郭志远吃了一惊“断线了,那岂不是连幕后的凶手都找不出来了,那我娘的事是不是也查不到了?” 周和平点点头“唉,情况挺复杂的,头好像也有些无奈,等咱们过去再说吧,这事都过去那么多年了,也不急在这一时半会,先陪陪孩子,到时候咱们一起走。” 郭志远就算再着急,可也知道,得好好的陪孩子几天了。 伊灵的回归彻底是把聂启贺给解放了,这段时间忙着给大家调理身体,伊灵回来了,他算是轻松下来了。 “唉吆,你这可是好东西啊,不错不错,没白去那里,得,这个我来上手。” 看到伊灵带回来的东西,老爷子又忍不住了,做饭,那也得有好东西才行啊,让他天天面对萝卜白菜,他也做不出啥花样来。 大家伙知道丹雪情况还不错的时候,也就不在谈论这事。 伊灵看了一下家里,少了乔远山,“唉,别提了,跟他孙子进山了,你不是让那孩子去种菜吗。乔梁这孩子也是个能吃苦的,冬天尝到甜头了,这不带着你爷爷跟小虎进去住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呢,明天,你要是有空过去看看,顺便弄点新鲜菜回来。” 没有伊灵,聂启贺他们更懒的进山了,他是怕万一蹿出头狼出来,那岂不是小命不保了。 顾子沫这一上午干活都心不在焉的,她知道她嫂子回来了,她也着急想见伊灵呢。 所以一下工,跑得比王大明都快,“你等等我——” 顾子沫才懒得理她呢,一跑进院子就是四处找伊灵。 “哈哈,伊灵,你总算回来了,怎么样,一切都挺好的,有什么新鲜事没?” 伊灵笑笑,“新鲜事是没有,不过礼物倒是有,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走,我带你去看看。” 伊灵饭也不做了,先给顾子沫看她带回来的东西,在s市伊灵给家里的人置办了不少的礼物,主要是那地方的东西全,款式更好看,而给顾子沫带回来的,就是她自己买的料子,亲手做的衣服。 毕竟他们离开这么久,家里这猪鸡鸭什么的,都是这两个人照顾的,外加上顾子沫是自己的小姑子,过年也没回去,6爱珍那边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听说也没邮寄什么东西过来,这不,她就想让顾子沫快点看到她准备的礼物。 “衣服,鞋子?伊灵,你太可爱了,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些?” 顾子沫也顾不上说其他的了,脱下棉袄就把伊灵做的毛呢衣服穿到了身上。 顾子沫迫不及待的跑到镜子跟前好一顿的照啊,因为这衣服的颜色和款式她哪一样都喜欢,而且这样式,她在外面根本就没见过。 尤其是小皮靴,在配上这衣服,让顾子沫美的差点都不想离开镜子了。 “伊灵,伊灵,你快跟我说说,这东西你哪里买的,我太喜欢了。” 伊灵笑笑“你喜欢就好,皮鞋是我买的,至于这衣服,是我买料子给你做的,主要是时间比较紧,等以后有空我在给你做。” 顾子沫是想象不出来这个比自己还小的女孩子怎么会这么巧啊,人有本事不说,这女红也这么厉害,难怪她哥会喜欢伊灵,要是她是男人的话,她也喜欢。 “你先别臭美啊,等天气缓缓才能穿,这个毕竟不如棉袄。” 王大明的礼物就简单多了,男孩子嘛,没那么多的讲究,给他买了一双大头鞋。 “我去做饭了哈,回头再聊。” 家里的情况王大明已经从外公的嘴里知道了,也幸亏聂启贺在一旁开解,要不然这孩子指不定得消沉多久呢,任谁的亲爹变成了特务,心里都不好受,尤其是亲爹还杀了亲妈,这种感觉只有亲身经历的人才知道是怎么滋味。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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