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有好多是受伤了。” 张老道没有劝说文明遵纪守法,反而劝说文明来帮忙。 在张老道的赌场,还有那么一处地方,一处治伤的地方。 在这儿,张老道为人治伤,治枪伤。 没办法,老美的枪击案是非常有名的。由于美国不禁枪,警察是个高危险的职业,所以警察为了自身安全,总是先开枪。当然,警察有开枪的规则。只要符合开枪规则,陪审团就会判他无罪。 再来近期生在克城的一件事。一个12岁的小黑孩,拿着假枪在玩。别人不知道,以为是真枪,就打电话给警察。警察到了,叫他扔掉枪,举起手。小孩不听,拿着假枪举手,被打死。警方已经把录像给小孩的父母看了,基本没有闹事。 另外,各位有机会到美国来,自己开车时,警车追你时,你要把车停下了,千万别下车。警察会来问问题。千万别下车,再掏手机给家人打电话。掏手机的过程就是一个危险动作,警察会认为你掏枪,会把你打死。 但是可惜的是在咱们国内,见了警察招手不下车,这高冷的足够警察生气了。而警察一生气,司机就倒霉了。 所以初到美国,这类易犯的错误,足以让中国人的钱包大失血。 美国公立医院规模很大,每座城市都有几家,他们基本没有什么赢利,完全是作为公益目的,为美国公民看病。公立医院是非营利性、免税的,只按服务水平收费,收入用于医院的生存和展。公立医院的医生收入不是很高,绝大部分收入来自国家的拨款。 公立医院基本满足美国低收入阶层的最低保障。 但是这是对美国公民的。如果不是,只能去私立医院了。 私立医院则分为两种,一种是非营利性但不属于政府的,这类医院主要是各种慈善机构等组织成立的,作为对公立医院的补充。另外一种则是盈利性私立医院,这类医院收费较高,但水平一般很高,以专科医院为多。在美国,不是公民,去不了公立医院。 而慈善团体,人家也是对内不对外。 所以剩下的,荷包大失血。 除此之外,定居者遭受了流弹也是很正常的。 定居者哪怕是美国公民,去了医院,解释起枪伤来也非常麻烦。 如果受枪伤的再看到了枪手--恭喜他,他可以接受证人保护计划了。 是的,这是美国人的义务。为了国家的祥和统治。他们必须去当证人,为美国政府拼死拼活。 活着,没被枪手干掉,算他命大。如果被干掉了,算他倒霉。 这是妥妥的“牺牲小我,拯救大我”。 而这“大我”不过是国家的统治力罢了,与平民并没有太大的关系。 因为美国的枪击再有名,也比不上战场。 战场上说过,两颗炮弹不会有同样的落点。其实子弹也一样。 不做证,枪手并不会找看到他人的麻烦,这是有确实的概率数据支持的。可一旦做证,这个概率便几乎是百分百了,这也是有概率数据支持的。 所以,在美国,没人喜欢警察,就是死了,也少有人同情。 服务与国家统治的暴力机构,自然不受人喜欢,也没有必要去喜欢。 面对自己不喜欢,以及自己不乐意打交道的机构,老美的警长们会直接告诉对方,自己不喜欢,这儿也不欢迎他们。 而普通人,比如中国人,就会想方设法找老道士,这样的地下医院看伤。 地下医院并不仅仅服务于黑帮,它们是存着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的。 “这个家伙是谁?!” 不过陪同张老道一起回去,文明却看到了一个意外的人。 很熟悉,但是顶着一个大猪头……不好意思,文明的能力没有透过猪头脸认人的能力。 “怎么办?叔叔。这家伙头上出血了!看样子活不久了,我们要拖走他吗?” 看样子,他们也没有这样的能力,不然也不会用“拖走”的字眼了。 不过黑医院就是黑医院。这是认不出人来,担心结不了账,所以干脆不治吗? 咦?为什么这么强烈的即视感啊! 对方显然听到,只见他伸出手来,似乎是在指谁,又似乎是想抓住什么。 “别这样说,鲍勃,这可比你那时的伤轻多了。你觉得这点儿小伤难的住我吗?” 张老道不仅没有把人抛出去,反而露出了一丝温柔的笑意,“不用担心,别看我这个样子,可我的医术还是很强大的……” 一边说着,一边只见张老道轻轻将自己体内的一点儿灵气汇聚到了手中,顿时凝聚出了一团微弱的绿色的生命光芒。 “张,你根本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你这样是很危险的。”鲍勃挡住张老道。 不是他不想救人,而是白人的世界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哪怕是做了几百年的伪装。 如果让人知道张老道拥有这样的能力,只会引来窥视者把他切片了。 最多也就是给个“为了全人类,请你切片吧”。 至于到底为的是哪个。谁又真的在乎。 不要忘了,现在的世界本身便是他们抢来的,至少设定上是这样。 既然是设定了,看到自己没有的,可以抢第一次、第二次,又怎么会计较第三次与第四次呢? “还是让我来吧。” 正在他们争执的时候,文明出声了。 所有人愕然回神望去。 看到竟然是文明。他们都知道文明打架很厉害,还不知道他还会治伤。 辰,巳,卯,寅,申,亥……天地无极,乾坤借法。 紧接着,还不等张老道他们反应过来。 只见站在他们眼前的文明双手合十,一连六个复杂的手印在双手中迅成型。 这也是文明阻止张老道的原因。他的年纪不小了,修了那么多年,才拥有的灵气,基本上代表着他的寿命。 不像文明,直接抽取天地灵力。 治愈术!! 当所有人反应过来的时候。 一团散着勃勃生机的淡绿色灵气光团,已经在文明的手之中完全绽放。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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