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没有等到金并的回复,电话就挂线了,这让他们的心一下子提起来了,老大生气了,完蛋了,自己是不是该跑路了。 靶眼的手下猜的没错,另一边的电话挂断就是因为金并再次把自己的手机给摔了。 看来金并的手下确实是称的上精英。要知道在黑帮,这些个底层的家伙都不是这么有脑子的。有脑子的人谁干黑道啊!华尔街不是更好? “混蛋,混蛋,我要杀了他,立刻让人安排,我要回纽约。” 金并暴躁的说道,这么多年了,能够让他如此生气的事情真是屈指可数,文明的气运,不得不说真的是无效了。 不然,这些年来,FBa、netsc……找他麻烦的不要太多。 没办法,这位太狠了。 威尔逊·菲斯克(i1sonFisk)自小桀骜不逊,充满自我意识。他的父亲本是一黑帮小头目,因黑道火拼横尸街头。对当时的威尔逊而言父亲的死并没有让他感到多么悲伤,但他却对弱肉强食的社会法则有了更为深刻的体会,从那时他便蒙生了要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黑道帝国”的野心。在这目标的驱使下威尔逊加入了纽约黑帮,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终于登上了黑帮脑的宝座。然而这并不能让他就此满足,近乎疯狂的威尔逊利用他天生的邪恶头脑对其他帮派进行了屠杀似的洗礼,终于牢牢的把整个美国黑帮控制在了自己的手中。他的“黑道帝国”也由一个梦想而逐渐变为现实了。他把本名改为“金并”(kingpin),让人谈虎色变,而在得到一切的同时,金并也有了从没有过的寂寞,那时一个名叫凡妮莎(Vanessa)的女子进入到了他的生活,很快金并有了自己的孩子“理查德·菲斯克”(RichardFisk)。正当金并沉浸于正常的生活时,理查德却遭到了暗杀。 儿子的死让有退休念头的金并再次变成一头可怕的野兽,他疯狂的对自己的所有仇敌进行报复。几乎引第三次世界大战(主要是他的对头遍布世界各地)。在冷静下来后他终于明白到作为一个“王者”尤其是黑道的“王”。永远不可能得到正常的生活,而家庭妻子都是自己霸业上的绊脚石,了解了这一点,金并亲手掐断了自己妻子的脖子。 这在东方,或许是枭雄必备的素质。比如曹操杀叔叔,武则天亲手掐死女儿…… 但是这儿是美利坚。人一旦狠成这样,哪个不怕?不怕他哪一天化身为拉凳子叔叔啊! 谁又不担心万一自己哪一天惹毛了对方,对方会不会也掐死自己? 这一点,就算是与金并有合作的议员,也是担心的。 这其实也是金并出现在墨西哥,而不是纽约的原因。 “boss,我们和墨西哥政府的生意不能够中断,如果中断,下次再想要建立关系可就非常困难了,那个隐形人就算再厉害,也只是一个人,只要让我们的人都小心一点,就不会给他机会,等到这里的生意结束,boss你就可以全身心的对付他了。” 一个戴眼镜的手下立刻劝说,这单生意不容有失,虽然金并统治了大半个世界的地下王国,但是金并的行为在美国并不太受欢迎,所以他也需要墨西哥。至少这会是他的底牌之一。 如果说美国人最不愿意招惹的国家,墨西哥绝对排的进前三。如果是不愿意招惹的势力,呵呵……墨西哥人排第二,就没人排第一了。 拉凳子大胡子是狠,但他毕竟是过去式了,而且也就他一个,还是遥远到地球另一面的威胁。与他们(富人、议员)的安危并不大,除非他们作死,跑大胡子地盘上去玩。 然而墨西哥就不同了,有的是跨越国境,进入美利坚的方法。而且他们也一点儿也不在乎美国的大人物们。 因为从一开始他们便有利益冲突。 国家的就不说了,单是美国大人物们的孩子们是他们最主要,最重要的顾客,也就是“上帝”,便足以让他们不怕他们。 在基哥的世界,“上帝”才是真正的唯一。 “我们在这里还需要多长时间,我已经快要厌倦和那些白痴官员一起参加酒会了,这些人,每个都有一个猪脑子,居然还能够赚那么多,真想把他们的脑袋都给捏碎。” 金并努力的把火气压制下去,然后问自己的这个智囊手下。 “很快了,就差最后的一些条款确定之间,最迟一个月,我们就能够回纽约了。” 智囊手下立刻说道。 “好!再等一个月。回去后,我立刻便要杀了他!” 其实金并也知道,并不是墨西哥官员愚蠢。如果他们真的是蠢货,金并非笑醒不可。 金并恼怒的是他们的贪婪,他们的不走眼。 说白了,就是他们丝毫不在乎金并有多大的势力,他们只在乎他们可以分多少。 哪怕是杀鸡取卵,他们也不在乎。 因为他们是官,这儿是墨西哥,没了金并,他们同样会有别的“鸡”可杀。 而金并显然没有被杀的觉悟。如果他有这样的“觉悟”。那么他这一生也将变的没有丝毫意义。所以他才会僵在这儿--墨西哥他要,利益他同样要。biqubao.com 知道还需要一个月就能够回纽约,金并在屋里走了两圈之后,让人通知纽约的手下,蛰伏一个月,等他回去之后解决这些事情。 金并的决定让他在纽约的手下松了口气,他们是知道自己对手恐怖的。就他们身上那点儿气运可掩盖不住文明对他们的威慑力。 而金并并没有因为自己得力手下的死亡而动摇,不是他的气运不够强大。 相反,却是因为他的气运太强了,强到国际级的地下世界大佬,就是比皇帝也不次了。 而皇帝都是拽的二五八万的家伙,是属于“世界只有绕着他们转”,才是“正确”,才是“正义”的。 甚至连跟他们说上一句话,也需要“对等”的牛B人物。 他又怎么知道文明的气运会无效化。没有对等的气运,文明可不就是丫“小人物”吗? 至于被世界坑,文明会不会是隐藏的大鳄鱼。一个皇帝,哈,会怕这个?笑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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