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是大上海有名的人家,而冷家,只是几房人的大家庭出了一个书呆子文人。 甚至在那特殊时期还遭难,两家人相差有多大,不言而喻。biqubao.com 能嫁给杨卫国,冷暮雨修了几辈子福气。 可娶到冷暮雨,扪心自问,杨卫国从来也没后悔过。 男人在冷家扑了个空,居然没有找到女人。 冷家老爷子也的确跟考古队出去考察去了,剩下二房和三房人一大家子看见一身军装风尘仆仆的杨卫国,那双眼里殷勤热切自是不必说。 杨卫国觉得浑身不舒服,匆匆离开了冷家。 他为女人可惜,生在这样的家庭,一身傲骨遇上了趋炎附势之徒,想必是受了不少摧残。 冷暮雨最珍爱的那只手表,象征的不过是权势和财富,她蓄意露出一截腕子出来,怕就是给这一群人看的。 女人无心爱慕虚荣,却要给那群爱慕虚荣的人提个醒,万万不能叫人小瞧了去。杨卫国觉得她像【红楼梦】里的林黛玉,生活习性为人性情,都像。 1987年,【红楼梦】已经开播。 家家户户守在公共的老电视机前面看这出剧。 杨卫国起初觉得没什么味儿,看到后面,现端来的一碗饭,已经不知不觉吃完了。 他将饭碗放到一边,盯着电视里陈晓旭精致玲珑的面孔,脑海里浮现起另外一个女人来。 她是不是也在哪里的月亮下,葬她的花,哭她的命运? “冷暮雨……” 男人嘴里溢出一声叹息。 杨母走上前来,将他碗给收了,又留了个心思劝:“卫国,满打满算要把今年的年也过了,倘若人家骨子里的娇气病还没好全,那贾宝玉就该娶薛宝钗了啊!” 这是个警醒! 如果冷暮雨再傲气着躲着不见人,把今年年过完,杨卫国必须离婚,再找门好亲事。 几年没出孩子,现如今儿子回来了,到处找她,她还不见人影。 杨母对这个儿媳妇儿的心快死了。 杨卫国却不甘,“叫娶的人是你,叫离的人也是你,你把我的心意放到哪边?” 杨母了然地捏住手绢,擦了擦嘴角:“你的心意,妈明白,管饱找的是个处处合你心意的。” 这话没人能质疑。 先前看中的冷暮雨,可不就是合了杨卫国的心意? ** 七月天热,杨卫国架不住这天气,要离开上海,去承德避暑山庄学学皇帝。 一路坐着火车北上,在车厢里看见了一道熟悉的身影,再要去追,怎么也找不到。 难道是眼花? 男人苦笑,他还真是栽了。 ** 冷暮雨坐在窗边,看连绵的山和远处的云。 天边暮色四合,晚霞仿佛即将铺满整片天空。 她渴望浓烈的颜色渲染她苍白的人生。 她是个不甘命运的人。 因为不甘,所以拼命。 可惜父亲出事,把她打入到了谷底。 许多年,她忘记了有多久,受尽了亲人嘲弄和白眼,敏感脆弱的自尊,让她重视所有可以点缀自己分量的东西。 绝不轻易叫人小觑! 直到遇见他,她仿佛平静地接受了命运。 老天爷原本无情的嘲弄居然也成了作美。 从她拿着京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却被杨母一眼看中,选为了儿媳妇儿。 从她收到恩赐般的将就着,到m城大学读个书,实际上,却是随军。 一切,都在变…… 新婚夜里,他的疏离。 重逢里,他满脸和煦的笑和那声:“明川。” 她的傲慢和小脾气,他都可以包容,甚至于放低姿态去哄她高兴。 没有女人不喜欢这种温柔,没有人对她这么温柔。 她竖起身上的刺去防抗他,换来他更强烈的攻势。 从m城大学宿舍搬出来,她是欢喜的,也是紧张局促的。 冷暮雨,你将不再是完整,你要和他合二为一。 她所期待的,灵与肉的合二为一,最终也没有实现。 他们是天底下最最最貌合神离的一对夫妻。 她竟不知他喜欢养猫养狗养着一只逗弄的动物。 家里虽没有一只猫狗,却是因为,有她这个活人。 一滴眼泪从女人眼眶里落下来,她所有的自尊和骄傲,都在和他两年的亲密共枕里碾碎了。 她曾无数次听到他在夜里梦呓,嘴里叫的那个名字:“薇薇……” 但不知是哪个薇,又是哪个人。 她渴望改变他的生活,从衣食住行到身上的气味甚至于呼吸。 把那个女人留下过的痕迹完完全全地撵出去。 后来的后来,她在他宠溺的微笑里,在他诱哄般的声调里,看见了一个年轻幼稚的自己。 她还是个孩子! 而他,已经老了。 在他的生命里,她来得太迟太迟了! 迟得他不能把她当成一个伴侣。 他的心里住进了那个明媚倾城的女人,再住进来的,只能是阿猫阿狗。 “杨卫国……” 女人呢喃,她摘下腕上那只表,那是他母亲送给她的,眼光何其毒辣的女人,只是初次会晤,就看出来一个人的欲望和痛楚。 “暮雨,这是我作为婆婆送给儿媳妇儿的见面礼,你一定要收下,看见这只表,就代表看见我对你的祝福,相信任何时候,任何人和事都要为我对你的祝福让路!” 见尚方宝剑如见圣上! 见杨家人哪敢不给面子? 她需要一些虚浮名头来捡起父亲不在的那些年,被轻慢的自尊。 然而现在,她已经不需要了。 遇见他,她开始失去自己。 现灵魂下隐藏的欲望,渴望他在深夜里苏醒,看见她美丽的睡颜,渴望他的抚摸亲吻甚至于深一步的亲密。 她渴望他,全部的温暖和爱! 如果世上没有白薇薇这个人……会不会,她跟他之间能够有个美好的结局? 会不会有一天,他走出中年人的孤独,终于现躺在他身边的这个女人,她在日渐老去,因为他的喜怒哀乐,容颜日渐枯萎,变成一朵干枯的花静静躺在书架那格画册的书页里,和他在一起,永不分离? 好多好多设想和疑问,满腹的心事。 终于,都将在这场呼啸而过的青春火车里,化为灰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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