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 江春红胸闷得厉害,脑子里嗡嗡作响。 “谁让你非要去上海把我生下来,你不是m城文工团的人么?为什么要去上海生孩子?” 杜鹃满口怨毒。 她的人生都被白薇薇给抢走了! 本来跟高峰仪有婚约的人是自己,自己才是跟高峰仪指腹为婚的未婚妻! 她一个6家弃妇生的种,算哪门子未婚妻? 可是她居然抢走了高峰仪。 还得到了白建国和江春红举世无双的宠爱,上了第一批大学,生了一对龙凤胎。 “我……我只是……只是在上海耽搁了一个月。” 江春红没法儿说自己那时候是铁娘子,干革命的热情太火,怀着孕还要带团演出。 “你知不知道你隔壁床,就是6家那个下堂妻,那个女人看出来你和我爹非富则贵,把我跟那个假货掉包了!” 杜鹃气得想打人。 江春红脑子里一团混沌:“我居然……居然被一个弃妇给套路了?呵,一个失败的女人,居然玩到我头上来了?” 居然骗了她接近三十年! 她疼爱了三十年的女儿,居然是别人的种! “杜鹃?呵,杜鹃就是把蛋下在别的鸟窝里的鸟,这是你告诉我的!怎么当时没想到,6家那个弃妇就是把蛋下到你的窝里面了呢?” 杜鹃声嘶力竭地控诉,她实在是被命运玩弄得太厉害了,就是这么一次阴差阳错,真正的“白薇薇”应该是她。 她才是白家的女儿“白薇薇”。 “灵儿,妈对不起你,灵儿……” 江春红赶紧抱住她,她要稳定下来杜鹃的情绪。 “快,把车开走,这里不能多呆,按我说的做,开走……” 杜鹃心情稍微平复下来,将车一路驶离了胡同口,江春红一边整理思绪,一边在想应对的办法。 ** 彼时,白薇薇已经被路人送进了医院抢救室。 谁也不曾料想,她居然就这么生了车祸,生命垂危。 病房外,秦向前和张大牛坐在长椅上抽闷烟,李翠花和孟老爷子两个人在那里着急干瞪眼。 “咋办?告诉她家里不?” 孟老爷子琢磨着:“告诉m城那边吧,她男人不是师长么?” 这会儿,他们都还不知道,白薇薇成了6家的女儿,6少薇。 抢救室里,白光打在毫无声息的女人身上,周围一片死寂,医护人员紧张的呼吸仿佛空灵成了一种招魂的灵乐。 “白薇薇……” 白薇薇仿佛听见有人在叫她。 她艰难地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张中年男人沧桑的面庞。 这一回,她总算是认清楚了,“峰仪?” 男人吃了一惊,随即喜悦起来:“你醒了?” “我……” 她摸了摸她的后脑勺,上回生产的时候,似乎也做过这个梦,只是那时候不知道那个满面沧桑的中年男人是谁。 这几年见了快奔四的高峰仪,反倒忽然想起来了,这是高峰仪呀! “峰仪,我怎么了?” 她想要爬起来,却浑身上下酸软得没力气,看了一眼四周,潦倒破败,这是东莞那个出租屋。 “我怎么又回到这里了?” 女人嘴角浮起一丝苦笑。 高峰仪将她抱起来,用自己的军大衣裹好:“我带你去医院。” 白薇薇伸手去摸他的脸:“到底是不是做梦?” 男人蹙眉,她怎么像是变了个人,从前对自己说话绝没有这么软糯。 “不是做梦,是真的,我来了,对不起。” 对不起,他来晚了! 高峰仪是何许人也? 他答应过白建国,要爱护白薇薇一生一世。 他父亲和白建国是过命的兄弟,怎么可以违背誓言? 走在破败的小路上,男人心潮澎湃。 他从未想过抛弃白薇薇…… 哪怕她再刁蛮任性,他都能忍受。 反正性子越差,越是一眼能看清心底,只要不使坏,算得了什么? 这是男人这么多年来的真实想法。 虽然好兄弟顾建设都劝他,受不了那口气,干脆离婚。 可是他断然否决! 他是个吃过苦的人,哪里受不了这点气? 只是……谁也不曾想,会生那些事。 白薇薇在他怀里开始浑身烫,整个人难受起来,魂魄飘忽着,一会儿看见手术室的医用灯,一会儿看见男人坚毅的侧脸。 直到,又是一束医用灯照在她脸上,热水和药灌进她嘴里,医生给她注射药水,然后马上输液。 病房外,男人紧张难耐。 他找了她好久,整整有一年。 以为她怎么说有点姿色,总该是嫁了个好人家,再要不就是被人骗去当小的,谁知道她流落到了东莞一个小厂子里当女工。 要不是吉普车经过一个报摊时,看见她在看杂志,他还真的一辈子也找不到她。 男人心乱如麻。 三个小时后,白薇薇才醒过来,坐在病床上,整个人处于懵懂状态,好像初生婴儿。 “你醒了?” 男人神色凝重走进来。 白薇薇转过头,一脸绝望地望着他:“我爸死了?” 男人点头,眼神里满是不忍。 白薇薇继续问:“我妈出国了?” 男人又点了点头:“你听我说,当初你太冲动了,实际上是这样的……” 白薇薇咽了口唾沫:“我妈是间谍,毒死了我爸,你拈花惹草的风言风语是我妈搞出来的,目的是对付搞反间谍工作的你?” 高峰仪差点下巴没掉出来,她通神了还是咋地? 智商咋十年忽然一下子在线了? “你……你咋知道?” 这不是军事机密么? “我……我做梦,我爸报梦给我的。” 白薇薇左手摸了一把脑袋,“最后一个问题,我俩离婚了是吧?” 男人犹疑着点下高贵的头颅。 白薇薇忽然朝他勾了勾手指。 高峰仪半信半疑地走过去。 只见她飞快地攥住他的衣摆,可怜巴巴地望着他:“解放军叔叔!你可不可以帮我这个小老百姓找个人?” 高峰仪震得差点栽倒! “谁?” “我失散多年的双胞胎哥哥,叫潘书峰的,我记得他在深圳开过公司。” 这一世她跟高峰仪都离婚了,他也不喜欢她,她太恶劣了,那些历史抹不掉,干脆算了。 她只想知道小潘在哪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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