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在这儿养伤?” 涂菲媛张大嘴巴,自己就只有这一间屋,难道他要跟自己住在一起? “怎么?不愿意?” 高富帅拽得二五八万,实则心里犯虚,如果这个傻缺不愿意,他还真的走人。 可是他该去哪儿落脚呢? 大天桥? 还是桥洞底下? 现在到处都在淹水,就算想要饭都没地儿。 不过他要真想要饭,可以去火车站的地下通道,那里乞丐多。 “没没没,是你背我上岸的,让你养伤是我的义务。” 涂菲媛说话特别诚恳。 高富帅心里松了一口气。 “可是……我怕我照顾不好你,还有就是……” 涂菲媛小心翼翼地绞手指:“我可能没有什么时间照顾你。” “我不需要你照顾,你去忙你自己的事情。” 高富帅一口否决,他还没沦落到成一个废人,要一个小女孩照顾的地步。 “那……那你吃饭怎么办?” 涂菲媛忧心忡忡,“你现在腿伤着,又在发烧,肯定不能自己做饭啊。” 高富帅眨了眨眼,“我不想吃饭,吃水就饱了。” “啊?” 涂菲媛张大嘴,“不吃饭怎么可以?” “不吃饭你的身体缺乏营养会更差,病就会好得慢。” 她纠结了半天,还是下定决心:“算了,我就在家里照顾你,一直照顾到你病好吧。” 高富帅心里没什么波澜,他被人宠大的,身边所有人都对他好。 一般的孙子都被爷爷奶奶溺爱。 他光是外公外婆就有两对,还没算自己亲奶奶和一个姥姥。 涂菲媛对他好,他理所应当接受了。 ** 高富帅的烧吃完药睡一觉就退了,涂菲媛以为自己要留在家里照顾他最少三四天,谁知道两天就痊愈了。 期间她给他煮稀饭,加一个鸡蛋,还给他洗换下来的衣服和床单。 幸好那两天天晴,大太阳晒着,消毒效果好。 他那些衣服脱下来不到两个小时就晒干了。 不过其中两个小时光着身子躺在被子里挺尴尬的,高富帅一度羞愤欲死,可是涂菲媛始终是一副不咸不淡的模样,叫他心里压力少多了。 医生眼中无性别,她一个护士,应该也是吧? 这个屋子因为是平房,可能是地理位置的关系很阴凉,根本就不需要空调,哪怕吹一个电扇就很凉快了。 何况高富帅还生着病,吹不得电扇。 男孩躺在被窝里,脑海里昏昏沉沉,从前的回忆一幕幕闪现。 从小到大,他几乎没有遭遇过什么挫折。 考试很轻松就能拿第一,妈妈生意做得那么大,几乎是一个隐形富豪,爸爸今年即将当选为鄂省军区军长,这是铁板钉钉的事情。 唯一的姥姥把他当成命根子,什么好的都要留给他。 奶奶和保姆奶奶两个人都盼着他去看望他们。 舅舅和舅妈没有儿子,把他当成他们的亲儿子一样对待。 高家和陆家两家人就这么一个儿子,可是如今,居然成了残疾人。 思来想去,男孩还是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他不后悔参加救援行动,从他手底下活下来了那么多人。 可是……遭遇这种意外打击,他年轻的心,还是万分沉重。 如今他变成一个残疾人了,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呢? 他不想看见妈妈黯然神伤的脸,更不想听到奶奶和姥姥的叹息声。 ** 高富帅病好得这么快,涂菲媛真是万万没有想到。 她在一边坐着揉盆里的面团,高富帅躺在床上,一只腿翘着,一只腿平放,傲娇得狠,“我长这么大,几乎从来不生病,小时候几乎没有生过病,我妈说我除了有一次,她跟我爸吵架,没注意我,害我从摇窠里爬出来摔破了头之外,也就水土不服发烧过一次。” “水土不服?你不是本地人吗?” 涂菲媛认真地揉面团。 “我小时候在深圳住过好多年。” 高富帅脑海里还有一些深圳的回忆,蛮深刻的就是一个像鹦鹉一样喜欢学舌的陆子雯,还有一个对他很好的新哥。 “哇,这么巧,我也是上海人,初中才跟着我爸爸从上海来m城。” 涂菲媛甜甜地抬头朝他笑,好像勾起回忆似的。 高富帅不知为何,特别不好意思被她这么笑眯眯地注视,也许自己也十八岁了,是个男人,她毕竟是个花样年华的少女。 “上海好……我去过上海,我外公老家就是上海的,我一个叔叔家也在那里。” “你去过呀?” 涂菲媛来了精神,瞪大圆眼睛望着他:“跟你说哦,我小时候没有玩伴,很孤独的,后来有一天晚上,我听说有一家大官住的一个弄堂大院儿添了孩子在办酒席,我就偷偷溜进去想偷吃东西,谁知道在花坛边上遇到一个很好看很好看的小哥哥,他长得就像画报上的福娃娃一样。” 大官?弄堂大院儿?添孩子? 高富帅眯了眯眼睛,这么巧,全中! “福娃娃?一定很帅吧?” 男孩自恋地问。 涂菲媛狂点头:“嗯嗯,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比他还要好看的男孩子了,他回去睡觉前还给我留了一个小弹珠,说是只要把它放在水缸底下种着,它就会变成珍珠,然后我对着珍珠念小哥哥小哥哥小哥哥,念三声,他就会从那颗珍珠里面走出来陪我玩。” 噗! 高富帅忍不住笑出来。 这么神化自己来装比,正是他当年的风格呀。 “后来,我发现根本就是骗人的!那颗破弹珠根本就不会变成珍珠,它在水缸底下泡着一点变化都没有,再见到他,我一定要打死他,他骗了我那么久,害我总是守着那颗破珠子,不出去找其他人玩儿。” 涂菲媛悲愤得要命,她纯洁的少女心那么小就被一个小混蛋给欺骗了。 “咳……还不是你自己傻。” 高富帅为自己掩饰了一句,但是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浮起了一丝愧疚。 没想到小时候的一个小恶作剧,居然骗了一个可怜的小女孩那么久。 最重要的,他们居然在m城的洪水里相遇了,这是多神奇的缘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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