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能总停留在过去,赫兹这才发现,活了将近二十多年,她一直都停留在过去那个灰暗的时代,靠着何其带给她虚幻的梦想,自己活在那臆想的梦里,自得其乐,不曾真实过。
而这时,她要重生了,她不再是那个何其伞外的赫兹了,她或许,不,是真的,要放手过去了。
随手招了一下,一辆计程车停在了赫兹的边上,几乎是马上。赫兹顿了一下,默默的上了车,一脸郁闷的报上了一个地址,便噤声了。
看来,重生的力量,果然强大,连司机大叔都感受到了。灰暗的过去,连出租车都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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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车,关上车门,抬眼看向眼前,如眸的,是一片老化的住宅区。街道两边的梧桐树都足足有3个赫兹来环抱的粗大了。而路边几个年近花甲,两鬓斑白的老人们正在安静的下着围棋,围观的两三人偶尔发出一两声旁观者清的指点。再多的,便是那树上的一阵阵蝉鸣鸟叫了。
没有人认识她。她也没有和别人打招呼。
默默的上了3楼,一路上,楼道里的破旧和腐化,和她现在所住的公寓,已经成了鲜明的对比。墙上的白色石灰已经脱落,那些曾经的涂鸦,也渐渐的褪色,有鸭子,有兔子,有老虎,也有文字……
记忆最后一次飘向那个时候……
还是砰砰作响,稀里哗啦的小区住宅楼,每天早上,大人们上班,小孩儿们上学,忙忙碌碌,不亦乐乎。302室的黄阿姨每天早上都要做好早饭,洋溢着幸福的给孩子们装好盒饭,给老公放好午餐,然后叫醒儿子,还有“收养”来的“女儿”。当然,赖床的“女儿”不好叫,于是,小区里的人都知道,302室的小何其,每天都会背着书包,提着盒饭袋,站在楼下,皱着眉头,等着他的小妹妹。
后来,墙上,渐渐就多了小何其的墨笔。
“小赫兹今天是鸭子,昨晚说梦话了,学鸭子叫……”
“小赫兹今天是兔子,走路比家里的小兔子还慢……”
“小赫兹今天是小丑,吃饭弄得自己是小花脸,丑死了……”
当然,何其还会写一些文字,“赫兹,要是你再不下来,我就把你的盒饭喂楼下的阿黄!”“赫兹,今天你考试不及格!”“数三下不出现,我就不给你讲作业!”“明天要郊游,不带上你!”……
再往上走,赫兹又看到了一些更乱的涂鸦,她轻轻的慢慢的抚上那些小小画,无声的笑了,那是她的抗议。
“坏蛋何其,今天考试得不了第一,只能拿第二……”
“何其哥哥今天是大母鸡,因为他请我吃了茶叶蛋……”
“我讨厌何其哥哥,今天他骂我了,就因为我吃了他碗里的肉……”
当然下面也有一些画,老虎,母鸡,乌龟……
这些都被蒙上了一层层的灰,很厚很厚。就如她的心,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
现在她就是要来把这层灰给洗净,重新生活。没有何其的生活。
打开301室的门,门把手上,都有一层厚厚的灰尘,赫兹却没有在意,在进门之前,她看了隔壁一眼,大门,也是紧闭。
回到自己以往的小屋,她基本不曾在自己的房间住过多久,以前,都是住在隔壁的。后来由于爸爸的工作,而黄阿姨也早已离开,赫兹和爸爸搬到了现在的公寓。
草草转了几圈,赫兹觉得实在没有什么可回忆的,为什么她的心里,总是有那么多回忆在隔壁,在那个房间的主人里,在何其身上呢?她真是太不争气了!
正懊恼间,隔壁居然传来了一阵开锁声,微讶之间,赫兹立马奔出房间,往隔壁跑去,带着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怪异期许,入眼的,却是一个陌生女人。
没有太多的失望,本来就知道不是心里想的那个人,怎么还能带着期望呢?对方稍稍错愕,冲她微微一笑,她也回之一笑。
那女人年纪和黄阿姨相仿,很慈眉善眼。邀她去隔壁坐坐。她也没有拒绝,反正最后的回忆,就要永远埋在这里了。
一切都和以前一样,只是换了些简单的布置和新主人个人爱好的装饰。那位阿姨很客套,待她很热情。
“原来对面住的人是你啊,说来也奇怪,最近有位先生也常来这里,说是以前住在这里的,每天在我这里坐上半个小时,盯着你家对面发呆呢。”阿姨献宝似的笑谈。
啊?哦。赫兹现在的心境,也不过如此了。要是在今天之前,她会欣喜若狂,但现在,已经不重要了,真相,也不过如此。
赫兹笑笑,站起身,就要告辞。
“你不想知道那位先生是谁吗?他问过我好几次,说你会不会回来这里呢?”
“不用了,我以后都不会回来了。”赫兹转身,便走出了这满是回忆的过去,或许,下辈子,就不会有这么悲伤的过去了。
可是,下楼之后的她,却没有听到阿姨的自言自语,“那位欧先生,应该是喜欢这位小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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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兹回到家先是发了几封长长的电子邮件,注销了自己在这个城市的账户,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自己的随身物品,给爸爸打了个国际长途,简短的道了声思念,便把手机从自己25楼的窗户扔了出去。
做完这一切,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赫兹打车去了机场,拿出爸爸早就给她准备好的签证,深吸一口气,
明天,我就要在这个城市蒸发,活在一个新的地方,一个新的人生了!
第28章 遇见,重叠(1)
一个月后。祖国大陆大西洋彼岸,加拿大温哥华哥伦比亚特区。
郊外的一座小型别墅屹立在红杉林中。典型的温哥华式矮型建筑。外形是以粉白为主的墙面,四周林林总总着一些或高或低的珍稀树木,尚在成型的圣诞树像是可爱的老头。黑砖白瓦的屋顶在蓝天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的有情调,屋前的草地或绿或泛黄,一丝浅浅的阳光斜射在这幢房子上,透过宽大巨型的上好百叶窗,直直的照在面朝太阳的这间卧室里。
床上的人儿依旧沉浸在自己甜甜的睡梦里。微长浓密的睫毛随着尘埃的浮动而一闪一闪,乌黑的短发胡乱的耷拉在脑袋上,雪白的鹅绒被胡乱的盖在身上,一点睡相都没有,极其不优雅。光洁的小腿被抛弃在被子外面,长裤的睡衣竟成了累赘。
达达的脚步声传来,接着房门被打开,一个中年男子带着幸福的笑意来到床前,一脸的无奈却又宠溺,帮床上熟睡的女孩盖好了被子,顺带捋了捋她额前的碎发,看着女孩带着甜蜜的睡意,他微微的叹了口气,厚重却释怀。要不是温哥华市的天气还不至于那么冷,她这丫头,肯定又要感冒了。来了不到一个月,竟然感冒了20天,唉,以前不是不感冒的吗?
男子又看了一会儿女孩,才慢慢起身,拿起自己的公文包和钥匙,轻声轻脚的出了门。走在有些湿润的大街上,一路的邻居不停地到招呼,
“早啊,赫先生,上班去了吗?”
“潜,今天天气不错,nice day!”
“早,潜,兹在吗?”
……
街道上的邻居很有亲和力,赫兹才不到一个月,就和这条街上的人都混熟了。每天他去上班,赫兹在家,也不会觉得无聊。赫潜一边很和气的打招呼,一边想着自己的女儿。
一个月前,他还在加拿大分公司这边上班,就接到了女儿的电话,问他的住址。他当时还纳闷,这女儿好好的,不上班,问他住址干什么,难道是懂事了,要寄东西给他?这样一想,便大大方方的把自己在这边早就准备好的一种小型别墅地址告诉了她,女儿一直想来加拿大,他就准备了这个惊喜,准备年底回国后,把她带来这里,给她一个big surprise。哪知,晚上回到自己的公寓时,却接到郊区别墅保安的电话,说是有人私闯他的宅邸。他风风火火的赶过去,就看到了自家女儿一把鼻涕一把泪,孤零零的坐在大门口,双眼泛着泪花看着他,等他诧异够了,回过神来时,她早就拿着他的钥匙,进了屋,躺在床上倒头就睡。
唉,自家闺女都这样了,他也就不再忍心对她说什么。他以后每天都会追着她问,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是,每次都会被她以各种借口堵回来,老爸,你什么时候在这里买了房子了,为什么不告诉我,难道你背着我给我找了后妈?或者,老爸,你怎么就忍心把我一个人丢在国内,自己在这里逍遥啊?再或者,你还想不想当我爸了,再问你就给我辞职!
好吧,老爸当到这种份上,赫潜自认没辙了,也就听之任之。只要女儿快快乐乐的,他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得过且过了。但一方面,他让自己国内的朋友帮了个忙,很快就知道事情的原委。原来又是何其这小子!赫潜心里的那股怒意骤升,他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大的错误,就是把小兹交给何其这小子。赫潜心里,暗暗下定决心,这辈子,绝不让何其再伤害到赫兹了,就算是见面,也不可能了。(赫兹:神马?老豆,乃吃错药了吧,万一,万一何其哥哥悔改过来了,他还要做乃女婿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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