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见车速渐渐慢了下来,抬起头定睛一看,觉得道路两边的建筑很是熟悉,更仔细地观察了几秒,一拍脑门:这不就是自己家里附近么!
她纳闷地斜睨了一眼简陵:“这不是我家嘛?”
“没错。”
胡夏觉得更奇怪了,骨碌着眼珠,问:“我家附近还有什么我没吃过的好东西嘛?”
“跟着我走不就知道了。”
简陵熟门熟路地找了个地方停车,车子熄火后又体贴地帮胡夏打开车门,两个人肩并肩地朝他带路的方向走去。
两个人再次陷入沉默,一声不响的闷头往前走。
胡夏刚从开了凉爽冷气的车里出来,空气中的燥热瞬间侵袭了她,让她有些透不过气来,知了孜孜不倦地蝉叫着,她再一次反应过来现在早步入夏天。
“嗳。”胡夏低着头叫了叫简陵。
简陵回过头,看她,“怎么?”
“我们有多久没这样一起走过了?”
胡夏是想起了小时候的事,有些怀念,她眨巴眨巴眼睛看着简陵,嘴角绽开的笑容带了些许苦涩,“好久了吧,以前明明都是小鬼头。”
那时候他们天天上学一起出门放学一起回家,胡夏在这样的夏日里总喜欢抓知了偷偷放到简陵的衣领上,吓得他乱叫乱哭。
到了晚上两家邻居到树荫底下乘凉,她就和简陵各搬了一只板凳,家门口的街灯底下佯装做作业的样子,其实是硬要抄简陵的作业,结果每次都被马晓芬赶回家说光线不好伤眼睛。
作业经常是抄了一半,水平明显的参差不齐。还有一次抄坏了,数学作业本上全是英文单词,结果被数学老师罚站了整整一节课。
她揉揉眼睛,兴许是这条熟悉而寂静小路的关系让她陷入愁思,街道两旁的梧桐树并没有比十多年前壮实多少,植物这种东西啊,对它们来说,十年就是忽然之间的事,但对于人类来说,可以改变的那就太多了。
简陵表面上本没有什么情绪,可听到她的话,眼神稍稍闪烁了一下,转瞬即逝,他伸出自己的右手,想去拍拍胡夏低着的脑袋,可犹豫了半晌,还是收了回去,语调颇有些僵硬道:“想什么呢,都多久的事了,提它干嘛。”
胡夏点点头,同意道:“这个倒是,话说还有多久才到呀?”
她落后一两步,边跟在简陵身后边环顾四周,这里确实是她家附近,但是现在走的却是一条她之前从未见过的小巷子,有些狭窄,大概两人宽,夹在两栋楼房的中间,看起来是条暗巷。
此刻天也黑得差不多了,这一眼隐约望去看不到尽头,对于胡夏这种在生活中做事不过脑子的性格来说,就算她再住上一百年,这条小巷子估计也发现不了。
简陵走在前边,见她又问,就啧了一声,有些不耐烦道:“你这急性子真得改改,就快了。”
“哼,要你管,这里阴森森的,都没人,你不是要把我带到什么奇怪的地方去吧?”
“……”
简陵无语,胡夏想象力丰富是天生的,他没法驾驭,只能闷着不说话。
可这静默的气氛让胡夏真的有些忐忑不安起来了,她越想越觉得自己说的有可能,万一简陵要把她带到小黑屋里先奸后杀怎么办!她是不是要打个电话给她妈,如果自己真有个什么不测还有机会被发现,晚了就惨了。
她真的是太笨了,怎么就听信了简陵的一面之词呢?
老母鸡被宰之前还得吼两嗓子才嗝屁呢,她怎么连挣扎都不挣扎一下就傻呵呵地跟着他走了呢?
想到这儿,胡夏心里默默骂了三遍:我是傻逼。然后赶紧拿出手机开始发短信,可还不等她多打几个字儿,简陵就说:“到了。”
她注意力还在手机短信,就随便抬了抬眼皮,这一看她就愣住了,原来他们早就穿过了小巷子,来到了一处小马路上,四周零零散散停着几辆车。
而就在他们十米左右的左前方有一排路边摊,有卖拉面炒面河粉还有关东煮的,有卖铜锣烧章鱼小丸子大阪烧的,有还有汤圆饺子馄饨一类的,全部清一色的流动摊位,自制的灯光照明设备洋洋洒洒的倒是将这片本应漆黑的空地照得十分通透明亮。
路边摊前摆放着三三两两的桌子凳子,看起来有些老旧,但别说,客人倒不少,平均每个摊位前都起码坐着四五个人,都在狼吞虎咽地吃着美味,大声地吵嚷着聊天。
胡夏看到这场景,半张脸就抽搐起来了,她拍了拍简陵的肩,问:“这儿?老兄,你确定?没带错路吧?”
她还以为简陵会带她吃什么山珍海味呢,结果居然是大排档啊。虽然她对这些无所谓,甚至心里还松了一口气,毕竟像她现在这打扮,要她正儿八经在西餐厅里搞那套用餐礼仪她还不依咧,可……这也太……
简陵这次竟然笑了笑,二话不说一把拉住她的手往前走,有些兴奋地解释道:“这可是好地方,吃了保管你终生难忘,本来我之前也有些担心,怕你早就吃过了,可现在看来,你果然是个白痴,在自家门口的美食,都会这么活生生错过。”
胡夏被这么鄙视了一次,心里十分不爽,甩开他的手就怒骂道:“你才是白痴,谁让你卖关子,我还以为你会带我吃什么法国大餐呢,而且起码请客吃饭一般也不会选在这么寒碜的地方吧?好偏,说是离我家近,一路走来也要十来分钟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
“哦对,我忘了你是懒鬼,三岁看到大,果然改不了。”
这次轮到胡夏无语了,支吾了半天,却没能反驳一句,最后只能跺跺脚,道:“要是不好吃我饶不了你!”
简陵摆摆手,脸上带着笑意说:“就你这张嘴,给你一勺白砂糖都说好吃,要求这么低,找个不合你口味的也很难。”
不知不觉的打趣间,两人的氛围活跃了不少,隔阂似乎又少了一层。
胡夏的心情莫名其妙好了许多,也就懒得再争辩,跟简陵推推搡搡地来到了拉面摊上。
拉面摊就是一般的手推车,样子有点类似日本的“屋台”。
胡夏对美食很有好感,基本来者不拒,一靠近摊铺,就闻到一股子销魂的香味,肚子应景的咕咕叫起来,饥饿感全部排着队来报告了,顿时食欲就来了。
拉面摊的老板看起来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看上去三四十岁,长得也很是魁梧粗犷,怎么说呢,胡夏觉得这老板很不像是开拉面摊的,倒是像那种经常在黑社会恶斗里当肉脚的咖。
不过人不可貌相,他见到简陵,就亲切地哟呵了一声,看起来很是健谈开朗。
“哟,阿陵这次还带女仔来了,怎么着,女朋友?”
简陵没搭腔,只说:“带朋友来的,老李,来一份大碗的猪软骨,分两个碗。”
“好嘞!”
胡夏一听立马不乐意了,“哇靠,你好小气,咱俩认识多少年了,你就给我吃这么点啊,太小看我了吧?”
简陵鄙夷地瞧了胡夏一眼,“你着什么急啊,今天肯定管饱,张着嘴巴吃就行了。”
那个叫老李的面摊老板哈哈大笑了几声,对胡夏道:“面对阿陵这大帅哥也能把自己的肚子敞开了吃啊,没想到姑娘你还挺不拘小节的,我喜欢!不过你放心,阿陵说管饱,那就肯定管饱,他来我这儿这么多回,带来的女孩就只你一个,依我看他呀,就是计划让你在这儿吃上一圈,说句实在话,我家的猪软骨是人间极品,量多实在又便宜,半碗都能要了你的命,万一你小半碗就饱了,哪有力气吃别的?”
简陵幸灾乐祸地点点头,“啧,还是李老板聪明,不像某人,脑子简直是属微生物——啊——”
话还没说完,简陵就结结实实挨了胡夏一肘子,“嘿,给你客气当福气,想尝尝当年的滋味吗?”
简陵还没长开的时候,经常也是缺心眼的典范,或者胡夏偶尔不爽一下,招牌动作基本都是请简陵吃肘子,对方几乎毫无招架之力,经常是哭着上学,哭着回家,哭着上课。
对于简陵来说这并不是一段很好的记忆,现如今回想起来浑身还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心有余悸,幸亏是没长开,不然以胡夏的狠劲,他早变成太监了,她下手可从不知轻重。
他浑身抖了抖,仿佛身上有虱子似的,干笑着转移话题道:“你坐,我去别的摊子买点‘极品’给你。”
胡夏点了点头,随便找了个位子坐,坐下来才感觉到自己全身都已经泌出了薄薄一层汗,这个社会没冷气还怎么活啊。
正感叹着,身后就感受到一股很大力的凉风,她正奇怪哪里来的风,转过身便看到老李对她咧开嘴笑,手上正调试着一只巨大的电风扇,“姑娘,这风爽吧!”
胡夏被逗乐了,感谢道:“大叔,谢谢啊。”
“哎,别客气,不用跟我见外,阿陵中学的时候我们就认识了,那时我摊子就摆这儿了,不过每次都是一个人来,他来得多了,自然就熟了,熟了嘛,聊的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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