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自觉的,安晴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她不知道是因为自己的孤独,还是这个男生的悲伤。
雪很大,它轻轻地飘落在男生的身上。渐渐地,他整个身体都染上了一层白色。可他依然在那里,一动不动。有的雪花慢慢融化了,他的衣服满是潮湿。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安晴知道,已经不早了,她要回家了。可是,她就是挪不开步子,她想在这里,想陪着这个第二次见面的男生。哪怕这个人并不知道不远处有一个人一直在陪伴着他。
终于,他走了。很慢很慢。望着他的背影,她觉得那个背影透露出孤独,以及……伤心。轻手轻脚的,生怕被他发现。她跟着他走了很久。然后,他在一个垃圾桶面前停了下来。他好像扔了个什么东西进去。
等他走后,安晴从垃圾堆里找出了一个盒子。是一个木质的盒子,长方形,上面刻着几个英文字母,很是精致。打开,里面是一条项链,细细的链子,圆形的坠子。正面刻着l,反面是forever。
那条项链,安晴一直把它收在她书桌的最里面。偶尔看书看得累了,她就会把它拿出来看。看着它,它仿佛就有了动力。
如同,项链是一个发电机,源源不绝的给她输入能量。当然,项链的能量并不是因为爱情,而只是因为它是一件奢侈品。是一个男生对于一个女生的爱慕以及承诺。只有足够优秀的女生才能配得上这样的奢侈品。
这样的诱惑对于安晴是无可抵挡的,她用这条项链来提醒自己。只有足够努力,才可能在某一天拥有同样的爱情。
那天以后的安晴,对于学习更加拼命。仿佛她是古代刺杀君王的勇士,不成功便成仁。考大学;要不考上,脱离这种生活。要不不上,永远沉沦在生活的底层,永世不得翻身。
安晴没有给自己丝毫退路,她知道自己一定要上。唯有如此,她才有机会拥有梦想中的一切。
高考之前所有的折磨,对她而言是快乐的。她知道自己正经历着凤凰浴火重生的过程。越痛苦,证明越接近重生。
安晴的成绩一直就很好,每次都在年级前十名。进入高二之后,她那股拼劲让所有的老师同学惊叹。自然,她的成绩也一跃成为年级前三。安、晴,这两个字坚强地挂在红榜的前头。
2002年的夏天,安晴升入高二。放假的前一天,人特别多,私家车把校园堵得水泄不通。安晴抱着一堆书,艰难地穿过那些各大名牌跑车。
这一次,她再次遇见了他。他开着白色宾利敞篷车,穿灰白条纹t恤,黑色牛仔裤,白色板鞋,戴了一副墨镜。
安晴见过那款墨镜,班上曾有个男生拿着它,四处炫耀,据说是暴龙的新款。安晴远远地望着他,不禁感叹怎么上天如此眷顾他,给了他如此漂亮的皮囊,又赐予了他支撑起他的外表和骄傲的财富。
安晴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生可以把每件看起来普通的衣服穿出那样风流倜傥的味道,想想那些模特儿看到他都该惭愧了。
他站在车旁,似乎在等人。不时的看着手表,与那天的寂寞相比,今天的他很明显是快乐的。虽然隔着百米的距离,可是,安晴能很明显的感觉到他的快乐。那种快乐是张扬的、是满的要溢出来的甜蜜芬芳。似乎,空气里都有他所传递的幸福味道。
安晴就那样看着他,静静地看着,不发出任何声音,也从未想过要去打扰。周围所有的嘈杂喧嚣那一刻都化作空气,这是两个人独舞的天空。
直到那个美丽的女生走进他的身旁。他为她开车门,为她挡住车门上方的碰撞。那样子的体贴呵护让安晴的心里生出一种酸楚。而那个时候的安晴并不知道这是爱情的开始。而上天却给了一个让爱情生长发芽的机会。
卷一 遇见你,在那个不美好的时刻 第三章 生长爱情
更新时间:2012-2-28 21:42:11 本章字数:2376
又一个秋天,深秋的季节有些凉,外面已是一片昏黄。安晴踩着一地落叶,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
忽然听到有人喊,抓小偷啊,抓小偷啊。一回头就看到有一男子抓着一钱包朝这边跑来。本能的,安晴伸出脚绊住小偷。小偷跌倒在地,后面追赶的人很快地跟了上来。
看到他的时候,安晴愣住了。从来没有想过会再次遇见这个人。安晴还是有些许的慌张。虽然时隔一年,但如果他认出了她。那会比杀了她还让她难受。
拿回了钱包,也放过了那个小偷。因为他说他有三个小孩要养,不管他说的是不是真的,他们都选择了相信他。很显然,他并没有认出她。
他从钱包里拿出几张百元大钞递给安晴以示感激。那一刻,安晴有被侮辱的感觉。她没有说话,也没有接过,只是瞪着他。
他见到安晴似乎是生气了,皱了下眉。又从钱包里拿出几张。可安晴依旧不说话,只是瞪着他。
最后,他憋不住了,终于问她:“你想要怎么样?”
安晴这才笑了,甜甜一笑,“我要吃蛋糕。”
他请她去了一家叫“米”的甜品屋,装修得很漂亮,颜色以米色为主,搭配一些淡粉色以及淡绿色。进门是一个柜台,灯光把柜台上的图片照的让人很有食欲。
他推荐她吃这里的提拉米苏。黑色的巧克力上用白色的奶油做出一颗心的形状。咖啡的苦、蛋与糖的润、甜酒的醇、巧克力的馥郁、乳酪和鲜奶油的稠香,形成了一种味觉享受。
安晴的心也随着这种美妙的味道愈加快乐。那天,她知道了他的名字,林墨琦。从那一天开始,这三个字就成为了世间最美丽的音符,从嘴里轻轻吐出,便是一场绝无仅有的听觉盛宴。
林墨琦是一个孤傲的人,当然,一个同时拥有外貌和金钱的人很难不孤傲。和她聊天,他一直没有很多表情。两个人除了简单的自我,之后都没怎么说话。也许因为两人本就是不多话的人,气氛倒也不显得很尴尬。
安晴一小口一小口地吃掉了制作精美的提拉米苏,虽然很好吃,可是她吃得很慢。她不想让林墨琦觉得她像个村姑一样没有见过世面,她尽量让自己表现得淑女,表现得没有那样渴望。所以,当林墨琦问她是否还要来一份的时候,她拒绝了。
她从来都是好强的人,贫困的家庭让她越加感觉不能让人瞧不起,要重视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能让人笑话。
从“米”出来已经七点多。林墨琦虽然外表冷漠,但也是一个很有风度的人,他提出要送安晴回家。当然,她拒绝了,她无法想象当林墨琦看到她居住的那片贫民区他会有怎样的表情。
安晴的生活依旧是简单地三点一线,和林墨琦之间的相遇没有给她的生活带来任何改变。
虽然,在路上看到背影相似或者任何别的方面有相似的人,安晴都会停下来,或追上去看上一眼。看到过许多相似的人,却从来不是他。
每次,心里总会有一股失望。继而自嘲,现在的我,就算遇见,又能怎样?
之后,她曾一个人去过很多次“米”,隔着玻璃向里面张望,一遍遍地回忆当时他们的一点一滴。每次安晴呆的时间都不长,因为她没有太多的时间可以消耗,浪费一分钟,就意味着上大学的几率又少了一分。
秋去冬来。从学校回家的安晴再次遇见了林墨琦,不是任何与他相似的人,是林墨琦。安晴承认,在那一刻,她很激动。有一种想哭的感觉,她觉得很委屈。
这么久以来,一直一直,她都只能靠着回忆去想象他的样子。她甚至怀疑,是不是在某一天她会突然发现自己已经记不起他的脸。就如同郭敬明说的:曾经我们念念不忘的一些事就在念念不忘中淡忘了。
这种感觉太可怕,她从来不想忘记他。林墨琦,这是她十七年的生命里最灿烂的光芒。安晴知道,能给予她幸福的,除了他,不会是别人。
那天晚上的林墨琦似乎喝了不少酒,站在路边吐得厉害。安晴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走了过去。虽然她不知道自己该用什么身份去接近他,可是,她想任性一回。于是,她选择顺从自己的心。并且,他似乎是一个人来的,在那吐了好久,也没有人过来帮忙。
安晴慢慢地走了过去,扶住他,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林墨琦愣了一下,望向她的眼神充满疑惑。很显然,他已经不记得她。虽然一直都知道,林墨琦基本不可能记住相貌平平的自己。可是,当事实真的呈现在眼前,安晴还是感觉到心疼了一下。
林墨琦没有拒绝安晴的帮忙。安晴用试探性地语气问他:“你家住哪里?”还没有等到回答,只感觉身体一沉,林墨琦整个身体都压了下来。这个事实告诉她,他睡着了。
安晴只得扶着他,找到最近的椅子坐了下来,让林墨琦的身体靠着他。从没有和除了爸爸之外的男子有亲密接触的安晴,身体有一丝僵硬。
林墨琦身上有很浓的酒味,但他的头发有一股很清新的味道,淡淡的,很好闻。
原本以为他会很快醒来,却没想到两个小时过去了。他依旧沉睡,没有任何要醒来的迹象。
安晴有些着急,天已经不早了,她早该回家了。虽然她贪恋这种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时光,但是理智告诉她,这种贪恋不被允许。
将林墨琦轻放在椅子上,转身回家。走了几步终是不忍心,把自己的棉衣脱下盖在他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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