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她可点吃两人份,她和她肚子里的宝宝的。
抬头看到对面的蓝衣帅哥皱着眉头看她。毕竟和这个男人,认识不过一天的时间,连忙收敛起饿狼扑食的怪样。微微一笑,不露齿,如出水碧莲。
学着二十一世纪意大利绅士贵族,举止间优雅从容流畅,看上去别有一翻神韵。小块小块将食物送入口中,细细的咀嚼,慢慢的回味。始之成为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轻轻合上眼睑,食指划过优美的弧度,轻轻拾起丝巾,擦拭嘴角。动作一气呵成,波澜不惊。其实只有芙蓉自己知道,她都快累死了,在现代上学的时候,有去学礼节。可是她向来讨厌那吃给人看的方法。而且没吃完,一桌子菜都凉掉了。可当这个男人皱眉看自己的时候,逼不得已把那套拿了出来。
而对面的子谦彻底傻眼了,原来人吃饭还可以吃的如此优美。刚刚那一气呵成的动作,他都做不出来,可面前这个粗鲁貌美女子好似很熟练。古代毕竟比现代落后千年,千年的文化积累,仅仅吃饭也随着时间而进化。
到底什么样才是她真正的一面,是粗暴的。还是高贵圣洁秀雅的。子谦自己都没发现,他对面前的女子有了重为有过的探究。
第四十九章
站在船舱外。两旁皆是连绵起伏的山脉,葱绿参天大树,和已经不见了的更城。眨巴眨巴双眸,在眨巴眨巴眼睛:“子谦大哥,你这是去哪?我的马呢?我什么时候离开的更城?”
这么爱自作主张,随便把她带离更城,让芙蓉心里着实不悦。其实芙蓉完全不用担心白风,白风会自己前往百里城。可白风毕竟救过她性命,本能的把它当成要好的朋友,多问了句。
一直陪在她身边的蓝衣青年子谦,淡笑道:“莲弟莫气,昨日莲弟睡的昏沉,为兄便擅作主张带你一路南下,前往百里城。子谦是生意人,最近百里的店面出了点事,所以急着赶路,还望莲弟不要见怪”。撒谎脸不红,心不跳,那算是技术到家了。
芙蓉一听是前往百里城,一口气舒到肚子里,还好没有离哥哥越来越远。如果走水路的话,还可以保证她肚子里的孩子不受到颠簸。不过,她最近遇到的人还都巧的要命,全部前往百里城。
等的就是芙蓉松口气的瞬间,子谦疑问道:“莲弟难道也赶往百里城?那还真是巧了,就让为兄送你段路可好?”虽然嘴巴上是让芙蓉选择,可芙蓉都已坐在他的船上,想跑也跑不了。
掳走人的最高境界,就是让那人自动跟着他走。而且还点感激他,送她一程。
“那就劳烦子谦大哥了,莲蓉正要赶往百里城。”这不芙蓉还真在谢谢绑匪。
虽然有船做是件好事。芙蓉看到男子那海蓝的双眸,心里就感觉毛毛的。可那清雅淡然的笑脸,怎么看都像穿越小说里扮演好人的角色。跟据小说的经验,虽然此人看着不舒服,但还是把他归‘好人’类。
甩着胳膊,坐在船头,流水潺潺,起伏山峦。一路上她遇到太多的波折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哥哥。她要赶快告诉哥哥,她有了他的宝宝。转过头,淡然道:“子谦大哥,我们什么时候能到达百里城”。
子谦站在芙蓉身后久久凝望那孤寂背影,被突如其来的闻话打断。渡了两步,依坐在玉椅之上:“走水路,不耽搁,一个月内应该就能抵达了。莲弟有什么急事吗?”
眩目的星眸弥漫迷醉的光泽,望向与山连成一线天边,深远幽长:“找我的亲人,最亲人的,和他永远在一起”。在遇到,在也不分开了,永远不分开。不管你去哪里,不能不带上芙蓉了。
“今生缘,来生缘,一瞬间,一千年,相逢离别,是情缘。心相悦,心相牵,此情不变千万年。是的,在也不分开了,来生,蓉蓉还会去来找你”。漆黑双眸微闭,长长睫毛如同凤羽尾翼,落在清丽的容颜上,嘴角弯起明媚的笑容,溢满幸福的温馨。
玉椅之上的子谦,静静的凝望那仿佛会即刻消失的飘渺不定人儿。情不自禁伸出手,想要拉回即将会消失的仙子。
然而在手伸到一般之时。芙蓉的脸就换样了,惊叫道:“子谦大哥,有鱼,好大的红色鲤鱼呢”。刚刚醉人漆黑深远的双眸早已不在,换上调皮欢快的笑脸,指着水面又蹦又跳。
醒悟过来的子谦看到他伸出一半的手,眉头深深皱起。顺势站起身,渡到芙蓉身前。虽然子谦不笑,可是嘴角总是微微翘着,给人一种儒雅浅笑的感觉,仔细看却不达眼底:“鱼出游从容,鱼之乐也。莲弟就好像这水里的鱼儿。”
水灵灵双眸淡雅无波折,仿佛刚刚的欢快蹦跳的不是她:“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子非我,固不知莲蓉也有不乐”。话闭,趴下身子,一把抓起水里的游鱼,嘿嘿笑道:“你看这鱼今晚要成汤了,它还会快乐吗?”
听了这话的子谦,微弯的嘴角抽蓄,破坏了原本的儒雅。他真想撬开这个小丫头脑袋,看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
短短一天时间,女子给他带来的意外太多了。如仙子般圣洁飘渺,如山野草民般饿狼扑食,后又那饮食又同美丽风景线一样让人心旷神怡。时而拿出刑南王妃端庄高贵威严,满嘴听都没听过的文质彬彬诗词。
漆黑晶亮迷人的双眸,载满无尽的快乐夹带世事的沧桑,无数次重死人坑里爬出来,还能纯净的无一丝杂质。如果世事没有她眷恋的东西,那么死亡对她来说是件吃饭大小可有可无的事。这到底是怎样的女子?
芙蓉则摇晃脑袋,渡到船舱内,回头微微笑道:“莲蓉手艺不错的,晚膳就由莲蓉在准备吧”。
不知道为什么,子谦有些期待晚膳的到来了。
重小没有父母的芙蓉,最拿手的不是诗词歌赋和大学课本那些内容,而是下厨房。
整个舱内厨房,所有仆人大气不敢喘的站了一排,呆呆看着面前十四五岁少年。灶边白衫男装的芙蓉袖筒卷起,熟练刮鱼磷,开膛破肚。那熟练的程度堪比舱内的大伙夫了。没多久的功夫,几样小菜,红鲤鱼烫出炉。诱人菜香溢满整艘大船。
芙蓉得意的拍拍手,扬起得意的清丽容颜,嘿嘿一笑:“搞定!算子谦大哥有口服,除了做给哥哥吃过外,我还没给别人做过呢。”如果这一次被烬刑知道了,烬刑都会好好惩罚芙蓉三天三夜。
几样不华丽,却各有特色的小菜散出的香味,直扑子谦心肺。没有犹豫的举起筷子,优雅的取小块,放到嘴里,细细的嚼着,慢慢回味。
芙蓉双手握住拳头,激动的问道:“怎么样,好吃不?”。
微微点头:“这些膳食,是莲弟研制的吗?为何为兄都没有听说过”?说着接二连三的夹菜,咀嚼。
“这些都是我家乡小菜,没事学来做着自己吃”。女人做菜,最大的期望就是人家能说好吃。子谦接二连三的咀嚼,使得芙蓉虚荣心溢满心窝,飘飘然然了。
“你的家乡不是北境国吗?北境国的菜肴并没有如此美味膳食啊?”疑惑的抬起头问道。
“略微改制,改成我喜欢的口味”。要是和他说我家乡在遥远千年后,这丫的不把我当妖怪烧了才邪门了。摸着光洁的下巴,做沉思状:“不过,以后在也不会沦落到乞丐的地步了,还可以混个伙夫当当,嘿嘿”。
当然事后几天里,一天三顿饭食,都是芙蓉在下厨了。芙蓉真的很后悔,为何闲的要替那个男人做那次饭。要不然她还可以天天懒倒在床上,好好睡几天。
而某人还一副理所当然,你既然坐了我的船,就应该付船费的态度,继续让芙蓉给他做饭。芙蓉无数次抗议无效。绑票的最高境界,让俘虏心甘情愿的付船费。
转眼半个多月过去了,在有三天就可以到达百里城直奔久霖城了。现在最激动的莫过于芙蓉,到了百里城她就可以见到哥哥了。
可摸摸已快有五个月的肚子,芙蓉汗颜。在过一个月她想装男子都装不下去了。挺着个大肚子,说你是男的,人家肯定把你当神经病看。目前为止紧身束腰的衣衫,她都不敢穿。被发现是女子外加大肚子,她到不怕什么。如果敌人发现她肚子里的孩子是北境国刑南王的,那无疑她和孩子是哥哥的软肋。
坐在船檐上,享受眯着眼睛吃着水果。几天下来,子谦真把她养的胖了不少,也许是怀孕的缘故,整体看上去微胖了点,却依旧不减灵动,仙子般的飘渺。
船舱内,子谦眼神复杂的看向那慵懒的人儿。一个月相处下来,他突然不想让她见到北境国刑南王,不想用她作为红莲烬刑的软肋威胁那个男人,更不想当着那个男人的面一点点杀掉这个女人。
仅剩下三天时间,也许这个女人知道他的身份后,会恨他,恨的想杀了他。拳头紧紧攥住,想到那纯净漆黑的星眸会恨他,心里一阵不舒服。如果这个女人知道真相后会恨她,那么他现在就杀了她。
海蓝的双眸转为幽深不见底,泛出点点漩涡。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35_35065/52583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