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她穿的这衣服本身就小了点,显得肚子更大。
抹把汗,磨破脚皮的芙蓉,肚子也很配合的咕噜咕噜的翻腾起来。更是惹得过路的人们盯着她许久:“可怜啊,好好姑娘家如今被休,落得如此下场”。
“要是你这个没良心的敢这么对我,我就拿刀剁了你”。粗壮悍妇掐着腰咆哮。
瘦弱男子如同小耗子似的缩在牛车上,媚笑着:“哪敢,哪敢,我要是说了那么丑八怪媳妇,我也会休了的”。
“指不定是不守妇道,那肚子里的种还不知道是谁的呢”。也有人这么讥讽的说着。
“那么丑,就算水性杨花,是爷们都躲的远远的了”。
听着这些歪七八糟的碎语,芙蓉满脸抽筋!经常被夸美如仙子,冷不丁来个丑弃妇,如天堂掉地狱,不管谁一时间都好像接受不了。不过芙蓉也在庆幸,起码这德行不会被认出来。也不会再次被追着满街跑,想起在更城那群如蚂蚁扑象的人群,芙蓉就不寒而栗。
“大姐姐,吃点东西吧,饿坏了小弟弟可不好”。半大点的小女孩,眨巴眨巴眼睛双手举着白白的大馒头。
芙蓉真饿了,看着满头舔舔嘴角,没有犹豫抓起满头就啃:“谢谢小妹妹”。芙蓉脸变了,可声音清脆如泉水。惹得面前小女孩充愣跑回人群。
反应过来的芙蓉,立马如贼似的左右摇晃脏兮兮的小脑袋看看人群!她不敢保证在发出第二次声音会不会被认出来。
眼前的城池不算大也不是很小,却热闹非凡。可是芙蓉就感觉那人来人往的城门处,暗中有无数颗眼睛在盯着过往的每一人。镇定如芙蓉,她绝对没有在凌吴国人面前露出她的大肚子,此刻怎么也不会怀疑到她头上的。
入城她也不能在去投宿客栈了,拿回三岁前的老本行要饭安全的多。他们不会想到一个娇滴滴美如玉的公子会当街要饭。
安全入城,打狗棒一只,缺角的破碗一个!芙蓉窃笑,好似回到了十年前。
第五十二章
凌吴国‘锦户城’,不算富裕却也民风淳朴的小城市,人们衣衫还算干净鲜亮。整洁的街道两旁叫卖声此起彼伏,几名孩童吵闹嬉戏,参杂着小狗的吠声。
街边角落陆续可以听到类似:“打仗了”的窃窃私声。
拄着木棍,举着破碗的芙蓉,十几年前干过乞丐这行业,做起来也算得心应手。挺着大肚子,流几滴眼泪,就有不少人可怜她。其实芙蓉现在蛮有钱的,离开刑南王府,腰包塞满满的。在现代孤儿一名,钱的重要性她可清楚的很,要饭得来那点钱,她还真看不上眼。
几天锦户城的话家常就战争那点事,芙蓉早已听到耳朵长茧子了,无非就是两军目前战平。
芙蓉留在锦户城几天,完全是为了引人耳目。凌吴国的人一定会认定她会马不停蹄的赶回北境国,绝不会想到她本人还留在锦户城。几天的时间,芙蓉能清楚的感觉到城门口,街道上暗处的眼睛少了许多。
美美的睡了午觉,眯着眼睛打量天空。抚着沉甸甸的肚子站起身:“是时候离开了”。挪动缓慢的步子移向城门。
也难怪凌吴国人找到不到她。芙蓉现在这模样好比巫婆与天使的反比。圆圆的肚皮好似皮球,衣服脏的看不出原色,散发难闻的恶臭。黑漆漆的脸颊都能揉出药丸来,为了让眼睛继续肿着,芙蓉每天睡觉前都会哭上半个时辰。惹得破庙的乞丐都以为芙蓉被丈夫休了,在哭怨老天不公。
功夫不负有心人,几天的折腾下,芙蓉这双眼睛彻底失去了往日的灵动,肿成一条细缝。
隔壁那瘦干干,无姿色的泼妇乞丐,都比芙蓉在乞丐窝受欢迎!最起码人家二十个铜板换上一夜,而没人去找芙蓉。
芙蓉在庆幸,也有不甘!是女子都愿意漂漂亮亮出去见人,虽然芙蓉不常照镜子,也知道她这张脸还算漂亮。现在干巴巴三角眼悍妇都比她有魅力,短短几天时间自尊心彻底被打击没了。
乱糟糟发鬓上挂着几根枯草叶,哭丧着脸,出了城门:“哥哥还能认出来我吗?要是认不出我是蓉蓉怎么办?”一边走一边呜咽。的确,以现在这样子谁能还认出这是倾国倾城的刑南王妃?
汗流浃背依靠在树下,怀孕后嗜睡,爱吃,不愿意走路。不知不觉就打起鼾来。缓缓睁开臃肿的眼睛,已是夕阳西下。面前一双明亮的双眸眨巴眨巴看着自己。
漆黑的爪子揉揉眼睛,定眼一瞧:“小妹妹,怎么是你?你怎么自己在这,家人呢?”小女孩正是几天前在城门外赠她白馒头的小萝莉。
“没有家人,哥哥打仗死了。叔叔他们嫌灵儿多吃饭,讨厌灵儿,就把灵儿赶出家门。灵儿看到姐姐出城,就一路跟着来了”。小萝莉说着说着眼角泛起水花。
学着哥哥摸着自己的脑袋一样,轻轻抚、摸面前的小脑瓜。自古以来,一将成名万骨枯,一旦家人传出死讯,只能在家里祭拜。父母,兄弟离散,哀伤家人战死异乡,望远哭诉!又有多少孤童流离失所?
幽长深邃的双眸凝望天边:“哥哥蓉蓉会去找你,哥哥必定会平安归来。”芙蓉是个感情自私到奇怪的人,只要哥哥平安她宁愿牺牲百万人性命在所不惜,要了她的命亦可。如果要她的命换百万人性命,她会毫不犹豫的去换。
嘴角微微翘起绚丽的弧度,看不出容貌灿烂的笑容依旧灵动异常:“跟我走,可好?”
紧盯着那柔和笑容,小女孩灵儿瞬间失神。那清纯无一丝杂质的笑容好似净化了心目中的孤苦,纯美不可方物。无知无觉伸出手,任由面前的女子拉住,仿佛触碰面前女子的手指,就得到了全世界。
夕阳古道上,一大一小身影缓缓移动。芙蓉刻意压住清脆如泉水的声音,改为低沉沙哑:“你叫灵儿!”
小女孩点点头:“这是哥哥给灵儿起的名字,哥哥说灵儿姓水,名唤灵儿”。说着,灵儿眼角泛起往事幸福的泪光。
小女孩城门外一个馒头,使得芙蓉心酸无比。那馒头可能是灵儿整天的食物,她把馒头送给自己,也许那天她就点挨饿。也许就因为那一个馒头,她的叔叔婶婶把她赶了出来。人如其名水灵儿,干净如泉。
出城门的时候,芙蓉可没有亏待自己,鸡鸭肉带了满满布包。她可以不吃,但她肚子里的儿子必须吃。好似有感知,她肚子里肯定是男孩,每次随口一嘟囔‘儿子’两字就冒出来。
灵儿嘴角泛着口水,大眼睛发直的盯着几年没有吃到过的肉。芙蓉哑然失笑,黑漆漆的爪子直接去劈开鸡腿,分给灵儿。一大一小两人吃的满嘴油腻腻,如果有人说这是姐俩,肯定没人不信。
久霖城边塞。
红莲烬刑满脸阴郁,狭长凤目远处飘渺。显然担心的不是战事,已经十多天没有芙蓉的消息了,平常芙蓉不管和谁在一起,他都能准确无误的探知她的一举一动。自芙蓉逃出景浩帝手中,在也没有那小人儿的一丝信息。
虽然不曾担心芙蓉安慰,但那只限制于在他掌握芙蓉动向。
不过红莲烬刑还有些欣慰,以芙蓉的聪明伶俐,既然都能躲过他的暗线,自然诸烈行,景浩帝无人能够找到她。几个人也只有诸烈行知道芙蓉有孕,不过芙蓉照成那样,诸烈行找到她的几率都接近渺茫了。
谁能想象的到,堂堂北境国刑南王捧在手心里的,美如九天仙女的正妃娘娘,十足变成一位被休了的弃妇,而且还在到处讨饭吃。众人的眼球早就被芙蓉那仙子般的身影迷失了脑神经,当然不会注意个大肚子狼狈女子。
路上有灵儿做伴,芙蓉行动到也方便的多,生性不喜人伺候的她,也点靠着灵儿照顾支持。一个月下来,肚子越涨越大,走几步就汗流浃背。遥望天边,:“以这样的速度在一个月,就能到达战场了。”
“姐姐,弟弟动了,动了”。灵儿小脑袋伏在芙蓉肚皮上,满脸笑开了花,惊喜的叫道。
“我倒希望他快点出来,在这样下去,我真要提前在去阎王殿报道了”。芙蓉摇头苦笑。都说女人十月怀胎不易,只有亲身体会,她才知道有多不容易。带着这个孩子爬山涉水,穿越树林,到处逃命,芙蓉都很佩服这孩子很抗折腾。
听到芙蓉的话,灵儿瞪起漆黑的眼珠:“胡说,姐姐是好人,所以会活几百岁。阎王是不会收了姐姐的”。
芙蓉满脸抽筋‘几百岁’,赶上老王八了,前世她没做什么坏事,年纪轻轻丧命。谁知道老天哪会心血来潮,在收她一次。可为了哄这小丫头不在生气,只能陪着笑脸:“灵儿,我们走吧!天黑之前应该能赶到下一个城池”。
慢悠悠扶起芙蓉,灵儿七八岁的小身板显得非常吃力。半黑天的功夫到达‘彼临城’一座凌吴国的大城池。
此城富饶繁华,衣着华丽公子少爷们手拿折扇,风度翩翩骑着高头大马!街上来往的小轿,马车接连不断。
芙蓉的存在另很多人闲恶的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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