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北菜场的其他人也纷纷上前要求和l哥合影。
林秋妮搞得跟l哥的经纪人似的,一一答应。
最后,大家又起哄着让l哥唱歌。
l哥早年是歌手出身,确实有一副好嗓子,不过他唱歌要求很高,平时在音响效果达不到的情况下,他是绝对不会开腔的。
不过,林秋妮可不会放过让众街坊开心一把的机会,她催道:“随便唱一首吧!没人会认真听的,不过图个新鲜罢了。”
l哥哭笑不得,落在林秋妮手中,还真没个好下场,他哭丧着脸清唱了一首自己的成名曲。
掌声雷动。
人越围越多,l哥的助手紧张得几乎要报警了,林秋妮也觉得再这样下去,局面会失控,于是,她安排菜场里的众兄弟们做临时保镖,将l哥护送回车。
l哥坐回车里,这才长出一口气。
不过想想也挺好玩,他笑着对林秋妮说:“你这里的朋友很有趣嘛,什么时候再带我来玩?”
“随时欢迎!”林秋妮笑道,“下次我提前组织他们,保证不会像今天这样混乱。”
第12卷 第135节:小子,离远点,姐不吃嫩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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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还来啊!”助手心有余悸。
送走l哥,林秋妮再回到闸北菜场,众街坊都围了上来。
“杀猪妹,你太了不起了,竟然连这样的大明星都能请得动!”
“啧啧,杀猪妹是不是以后也要进军娱乐圈啊!”
“喂,杀猪妹,你不会和l哥谈恋爱了吧?要不他为什么那么听你的话?”
“杀猪妹,我刚才没和l哥合到影,你什么时候带我去补一张好不好?”
……
天哪!我受不了了!
林秋妮只觉得耳边成千上万只蚊子在轰鸣。
好容易将众人的问题一一打发,林秋妮才想起李天佑一直没有露面,她忙往李天佑的土豆摊走去。
土豆摊前没有一个人。
林秋妮问大力叔。
大力叔说:“奇怪,刚才还在。你带着明星过来的时候,我也挤过去看,一回来就不见他了。”
“这个书呆子!”林秋妮恨恨地说,“见到我竟然不打招呼就走!哼,下次见他饶不了他!”
林秋妮很开心地赶回了家。
看到林昌业,想起今天尹子娟说的话,想到他为了给自己弄入场券,被别人嘲笑,她不禁很心疼,她告诉老爸,自己已经认识了不少上流圈子的朋友,以后就不用再去黑市买票了,他们会带她玩的。
“棒丫头!”林昌业听到这样的话很开心,“想吃什么,老爸给你做去!”
“今天我来做。”林秋妮破开荒地进了厨房。
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但林秋妮真的不会做饭。
没办法,老爸有一手好厨艺,而且又总宠着她。
不过这一次林昌业竟然答应了。
一番忙碌,林秋妮做好的饭菜端上了桌。
“速度挺快!”老爸向她竖起了大拇指。
至于效果嘛……
粥烧糊了,菜炒生了,肉忘加盐了……
最后还是林昌业重新加工了一遍才算能吃。
因为有了一个整日无所事事的朋友小优,林秋妮的空闲时间都被她温柔地夺走了。
歌厅舞厅游戏厅,厅厅都进;饭馆酒馆美容馆,馆馆不落……
原来,这个城市里,竟然还有这么多可以打发时间的地方。
第12卷 第136节:小子,离远点,姐不吃嫩草(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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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自己原来的去处,只有一个闸北菜场。
林秋妮热闹过后,又觉得无聊。
这日下午,她拒绝小优的邀请,自己到闸北菜场去找李天佑。
一连几天不见,他也不联系自己,林秋妮恨恨地去找他“算账”!
他竟然不在闸北菜场。
打他的手机,一连打了十几个,他也没有接。
这个懒家伙,肯定又在睡懒觉呢。
林秋妮懒得再理他。她一个人散漫地走在大街上。
路过一个电玩城的时候,她忽然想进去玩。
小优带她玩过一次,感觉不错。她最喜欢里面的投篮球机。
可能是因为以前在学校时也喜欢打篮球吧,她在投篮球机前面,竟然能百分之百进篮。
林秋妮进入电玩城,换了一大堆游戏币,又来到投篮球机前,开始了她这个颇能找到自信心的游戏。
她出彩的表现,很快引来一群人围观。
在别人的叫好声中,林秋妮投得酣畅淋漓。
正玩得痛快的时候,忽然一个十六七岁左右的阳光小帅哥挤了进来,冲林秋妮一笑,露出一口可以做牙膏广告的漂亮牙齿。
“姐姐,不错啊!”小帅哥赞道。
“小意思。”林秋妮头也不抬,回答得颇为自得。
“那你敢不敢和我比比?”小帅哥下了挑战书。
“好啊。”林秋妮当即答应。反正一个人玩久了也无聊。
于是,两人开始血拼。
小帅哥也是个投篮达人。
第一局,730分比729分,林秋妮赢。
第二局,742分比741分,林秋妮赢。
第二局,746分比745分,林秋妮赢。
“姐姐,我服你了!”小帅哥擦一把额头的汗,“我输了,走,请你吃饭。”
“不去。”林秋妮懒得和小男生们纠缠,更何况本来也就没有定赌注。
“那我请你喝咖啡?”
“不去。”
“那我请你喝饮料吧。”
“不去。”
“姐姐,你太不给我面子了吧?”小帅哥不高兴。
“你有什么面子。”林秋妮白他一眼,继续投自己的篮。
小帅哥忽然笑了:“有个性。”他走到林秋妮跟前,伸出手,“交个朋友吧。”
“不交。”
第12卷 第137节:小子,离远点,姐不吃嫩草(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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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秋妮的不屑,反倒激起了小帅哥对她更大的兴趣。
小帅哥胶皮糖一样,林秋妮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
林秋妮休息的时候,他忙送上来饮料。
林秋妮的游戏币用完的时候,他把自己的一堆游戏币“哗”一下,全倒在林秋妮面前。
“小子,你想干什么?”林秋妮看着眼前这个长得比林志颖还奶油的小帅哥。
“我喜欢姐姐。”小帅哥直言不讳。
“戚,牙还没长全的吧?离远点,姐可不吃嫩草!”林秋妮说完,掂着自己的外套,往肩上一搭,踢踢踏踏地离开了电玩城。
小帅哥跟在她屁股后面,寸步不离。
“再跟我,小心我不客气!”林秋妮凶巴巴地冲小帅哥扬扬拳头。
小帅哥站在那里不动了。
林秋妮继续往前走,走了两步猛回头,见小帅哥站着没动,这才放心。
夜幕已经降临。
林秋妮拐进一条小胡同的时候,突然蹭蹭蹭,前面蹿出来三个戴着墨镜的壮汉,拦住了去路。
好汉不吃眼前亏,林秋妮知道情况不妙,扭头往回跑,可没路两步,对面又蹿出来两个戴墨镜的壮汉。
“你们要做什么?”看着他们步步逼近,林秋妮吼道。
声音虽然大,不过她害怕得心脏几乎都要跳出胸膛了。
“不干什么,只想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一个高大的光头佬,掂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嘿嘿笑着,走到林秋妮身边。
“救——”林秋妮刚喊出一个字,光头佬已经把匕首放在了她的脖子上。
“老实点!”光头佬恶狠狠地喝道。
林秋妮哪里经过这样的场面,不过她虽然心里害怕,却也没有吓到手足无措的地步。
她十岁的时候,杀猪刀就能在她手里玩出花来了。
她很注意锻炼身体,因为她知道,家里没有男孩子,老爸身体又弱,又无三亲四戚的帮衬,一切都得靠自己。
那时候,若有小混混、小流氓找她的麻烦,她从不告诉老爸,都是自己摆平的。
她知道,遇到这样的人,你越软弱,他们就越得寸进尺。
第12卷 第138节:小子,离远点,姐不吃嫩草(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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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秋妮从来就没把自己当成需要人保护的弱女子。
从小到大,她都告诉自己,自己没有软弱的资本,她不但要自我保护,老爸日渐衰老,她还要保护自己的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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