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春花祭_第42章 首页

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我很清楚的记得她最后跟我说的一句话:长大找男人的时候,一定要长住眼睛。别毁了自己和自己孩子的一辈子。

    她走得如此决绝,转身后,甚至不曾回头看我一眼。

    自从妈妈走后,爸爸便更加嗜酒成性,几乎变卖了家里所有值点钱的东西。但是无论他多么疯狂,他从来不打我。

    曾经有那么几个瞬间,我认为他还是爱我的。

    有一次我高烧不退时,他也曾急的背着我往医院跑,尽管他已是烂醉。

    我一直都是个叛逆的孩子,抽烟,喝酒,打架,逃课,在学校里凡是与坏事沾的上边的,几乎都有我的名字。

    我甚至还为了给奶奶买衣服御寒一点的手套,抢过低年级学生的钱,这个世界上除了奶奶,没有人还爱我。

    我恨我爸爸,他从来没对奶奶进过一丝孝心,每次只是想去奶奶那里拿钱,起初我队父亲的恨是因为奶奶。

    可是我没想到。

    在我十八岁那年夏天,他竟然用我去抵债。

    他强行把我塞给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不顾我的挣扎与哭嚎。

    看着父亲趋炎附势点头哈腰的奴才相,我真恨不得杀了他。这个人,毁了我一辈子。

    我永远忘不了那个老男人撕开我衣服的那一刻,

    他的笑声刺痛了我浑身的每一个神经。我知道,从此我便不再是一个完整的人。

    我的泪水也冲刷不了我的耻辱。

    从此我便开始恨,我恨这个世界,也恨这些伤害过我的人。

    这段经历成了我心里永远的伤痛。

    我曾经逃跑过无数次,自杀过无数次。可是还是无济于事。

    终于有一天,这个老男人带着几乎是全部的手下出去办事情。我努力避开看着我的两个男人奋力向外面的世界跑去。

    有的时候,我感觉老天是在玩我。

    在我就要感觉我就要得到自由时,竟然和那个老男人撞个满怀。

    他打着骂着拉扯着,

    我哭着闹着挣扎着。

    在这个时候,我遇到了焕晨。

    这个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的人。

    她就像一个天使一样,降落在我的身边。

    我不知道出于哪方面的信任,看见她,我就无比安心。好像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会让我遇到她。

    最终,焕晨用一张支票换取了我的自由。我的生命再次被唤醒……

    我清楚的记得焕晨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好了,妞儿,你自由了!

    接着,我便昏了过去......

    正文 第四十五章  eva 篇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2-4-17 16:40:01 本章字数:2446

    自由后,我再次回到那个让我无比厌恶的家中,为的不是把我卖掉的那个男人,是为了奶奶。

    奶奶是这个世界上,我所认的唯一的亲人。可是,在我离开的五天后,奶奶便离开了人世。

    我没有哭,因为我已经没有了眼泪。

    我越来越依赖焕晨,在她的陪伴下,我也逐步走出了阴影。后来,我去了英国学习彩妆。

    改名:eva

    慢慢的我也开始自信,开始我的新生。

    我喜欢浓妆,总是用各种色彩诠释着我的光泽。

    我觉得五颜六色可以掩盖我的肮脏和苍白。

    在我成为二级彩妆师时,我终于敢迎上大家的目光,不显得那么自卑和渺小。

    何秋染,焕晨介绍给我的第一个朋友,刚看见她的时候,我一句话也没有说。

    她是那么天真,善良,干净的如同一潭清水,和她比起来,我比黄河还不堪。所以,我决绝和她交流。

    但是她还是很热心的围在我面前问这问那,丝毫没有在意我的冰冷和不礼貌,我终于知道焕晨为什么那么喜欢她,这样一个简单善良纯净的女子,是无法让人不爱的。

    在何秋染面前,我总似一个黑无常,永远扮演黑脸的角色。

    没办法,我的爱就是这样表达的。

    我和秋染超过架,她的话深深伤害了我。可是我并不恨她,她说得对。

    如果不是焕晨,我还不知道被哪个老男人糟蹋呢。

    我愤然的离开仅仅是因为我感觉,我的尊严受到了撞击。

    秋染的讽言利语深深伤害了我的自尊心。我走掉了,可以说是逃掉了。

    无论我怎么努力,我还是缩短不了和大家的距离,我是肮脏的,从18岁起,从那个男人撕开我衣服的那一刻起。

    我没想到的是这个世界上海会有人在意我的感受。

    晓峰追出来的那一刻,我震惊了。

    第一次,有一个男人,真正关心我。

    晓峰的言语,温和的如一缕春风。那一刻,在他的眼底,我看到了一种叫做‘爱’的东西在缓缓流动,我不知道这是错觉还是直觉。

    也是在那一刻,我的心骤然被打开。

    一直我都像一个刺猬一样保护自己,把全身都不满荆棘的毒刺,让欲接近我的人伤痕累累,这是一种自我保护,也是一种自我屏蔽。可是面对眼前这个儒雅的男人,我的心墙瞬间崩塌,我才发现,我精心设立的伪装原来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那一刻,我直接扑向了他的怀里,拼命挥洒我这么多年的委屈和泪水。我哭花了妆,也弄脏了他的衬衫。

    他送我回家这是必然。

    然后我们喝了酒,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在酒精的刺激下,发生什么也是必然的。

    这些必然也需要条件,我,在晓峰的酒杯里,下了药。

    我知道我很卑鄙,可是,当我发现我不想离开这个男人时。

    我必须想尽一切办法留住他。

    那晚,是我最幸福的一晚,看着他熟睡的样子,听着他均匀的呼吸,我知道,女人最终想要的是什么。

    就是,清晨醒来是,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阳光,和心爱的男子。

    晓峰其实并不爱我,但是因为我们曾睡过一张床上这个事实。他对我的关心也是与日俱增。

    我知道,这对于他来说只是个责任。我管不了那么许多。我只要他能记得我,我只想留在他身边。我只想有生之年能与这个男子牵手,哪怕一瞬间。

    最终我还是失望了。

    晓峰从秋染公司提走五百万,跑了。

    这个消息如同惊雷,在我头脑上空炸开。我不相信,也不想相信。

    一个如此善良温婉的男子,竟也能干出这样的事情。

    如我所想,他是有苦衷的。

    再见到他时,他的人生已经彻底被毁了。

    脸上狰狞的疤痕,触目惊心。

    而眼睛再也看不到任何东西。

    整张脸几乎是血肉模糊,令人作呕。

    一切都是为了另一个女人。一个他深爱着的女人。

    我没有问,我只是恨,只是恨我们都太傻。

    看着晓峰的样子,我心如刀割,我把这种愤恨,发泄在秋染身上。我用最难听的污言秽语针锋相对。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我,疯了。

    晓峰出院后一直住在我家,我把他接过来。我愿意陪在他身边,我论他变成什么样子。

    我终于知道,原来我也是一个痴情的好女人。

    在我的精心照料下,晓峰在逐渐复原,康复。

    至始至终,我都没看过晓峰难过或者沮丧。他还如从前那样温婉的笑着,让我看不出他的喜和悲。

    和他在一起的这段时间,是我过的最安静,最踏实的时光。

    我们每天如一对小夫妻一样散步,进餐,我每天给他读书读报,陪他听时事新闻,财经报道。

    我可以赚钱,我可以养他一辈子,如果他愿意,我是多么希望他能陪我走完这一生啊。

    可是……在我第十几次提出结婚的时候,他终于用另一种方式拒绝了我。

    死亡。

    我参加彩妆展回来时,晓峰的尸体已经冰冷。

    他服下整瓶的安眠药。

    我轻轻抚着晓峰的脸颊。

    是不是,我让你太累。是不是,我太让你讨厌。是不是,我害死了你……

    抱着晓峰冰冷的身体两个小时,我才拨通警方的电话。

    晓峰走了,我的爱情,我的思想,我的灵魂,就此枯竭。

    如果可以,我想远离,离开时间的喧嚣,离开所有人的怀抱。

    我看了晓峰所有的日记,看到了他的爱情,看到了那失踪的五百万的消息。

    看到了他的过去,现在,可是,我去看不到他的未来。

    也许,他会进那个传说中叫做天堂的地方,带我我的心,一起流浪。

    《如果》

    那一天是谁先说了再见

    在那一天是谁说了不要再留恋

    那些孤独的夜晚

    那些回不去的从前

    而如今都成为记忆中的画面

    在这一年是谁依然在想念

    在这一年是谁回到熟悉的地点

    那些泛黄的照片

    那些无助时的泪眼

    而如今成为残念的梦在蔓延

    如果还有明天

    我会等你到这一天

    让我们完成未完成的心愿

    如果还有明天

    我会留你在这一瞬间

    让我们成为永恒的画面

    -------------------------------------------------------------------------------------------------

    正文 第四十六章  别、爱

    书香屋 更新时间:2012-4-17 16:40:01 本章字数:1223

    那天之后,eva便离开了大家,一个人回了英国。

    大家都知道她为什么走的如此决绝,诶eva走的时候,只有焕晨一个人赶到了机场。她们彼此什么都没有说,彼此沉默。

    机场总是格外热闹,飞机的起飞和降落,宣告的人们的悲欢和离合。

    青岛流厅机场的航站楼里,eva一身黑色风衣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衣服的领子立着,把脸挡住了三分之二,一副墨镜依旧卡在脸上,不知情的人肯定会认为这是某个大牌明星低调的出场,其实,谁都不知道,这是一种祭奠,从葬礼回来,eva就一直保持这种造型,无论大家怎样劝说都无济于事。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35_35538/5340933.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