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人和潮水一样涌了过来围着渊国公主。
渊国公主愤怒了,这群人居然只看到她的衣服看不到她的脸吗?“不卖,而且卖你们也卖不起。”
“姑娘那可不一定,只要有价就一定有人买的起。”当然也要看买的起点人看不看的上。
“对啊姑娘,你就报个价来听听。”
渊国公主咬了咬牙,“三千两。”
周围突然一片安静,好几个原本性质勃勃的人捏着鼻子走了。渊国公主刚想说什么就发现那些走的人脸上带着可疑的笑意。
边上一个嗓门比较大的兄弟让渊国公主了解了自己为什么被嘲笑,“三千两?连莫忧馆的门票钱都不够,这么便宜的白狐裘皮大衣一定是假的。”
“应该不是,那大衣上可不是全白的,还带着灰白的杂毛。只是到底是不是狐狸皮还真的说不上。”
“这么便宜也许是狗毛?”
…………
渊国公主努力的深呼吸告诉自己不生气,一点也不生气。这里不是渊国她不能让侍卫把这些刁民都砍了,这里不是皇宫,她不能把这些碎嘴的刁民都掌嘴。她不能砸东西,不能扔东西……
啊啊啊啊,可是她忍不住了。
还没等那公主来得及发火,刚刚散退的人立刻又闹腾起来。因为有人嚷嚷,“少爷去了东门口,好像要接人。”
“啊呀呀呀,我要去看,我要去,相公我先去占位置,你带上小马扎马上来。”
“好的娘子,别说了快去吧,不然马上又看不到了。”
“爹我们也快点。”
如果刚刚问渊国公主买裘皮大衣的人们是热情过头,那现在的蜂拥而走的人群那就是疯狂了。
“少爷?”渊国公主皱了皱眉毛,“怎么听的那么耳熟啊。”
秦豫很好心的提醒:“公主您要买的那个小倌叫糖糖,京都的人不少人称他为少爷。”
渊国公主这才一笑,“不过一个小倌,居然尊称少爷。“
秦豫不置可否的耸了耸肩膀,那人用少爷两字称呼可算不敬的,恐怕天下间没有再比他高贵的人了。“公主不是说想领略京都风景民俗吗?不如这就和我去领略一下我们京都名人之姿?”
渊国公主笑的异常端庄,“可。”
东门口,嘲风还是带着他的面纱非常非常淡定的站在那里,被众人围观一点也没有不好意思。看样子早就习惯麻木了,他的身后跟着林染和无泪。
无泪手上非常凑巧的也碰着一件白色的狐狸皮大衣,只是一眼渊国公主就扯了扯秦豫的衣袖,“那衣服我要了。”
秦豫额头上的冷汗啊,虽然渊国富饶可是我的公主啊……“请恕小的无能为力,他是不愿意卖的,那是他先父的遗物。”
京都一向白贵,白说的不是银子,而是白色的皮草,从兔子毛到狗毛到貂毛,其中以纯白没有一丝瑕疵的狐狸毛最为昂贵。有京都五品官服不如一白衣的说法。
说到京都爱白的原因还要说到林家的家主迷醉,林家家主身体不好很少出门,当年每到冬日出门的次数就更少,只是每次出门一般都着蓝色绵衣外批白色狐狸皮大衣,手圈白色皮毛手筒。那神仙一样的风姿可是像烙印一样刻在京都人民的心上,虽然人早就走了,但是流行却一直延续着。
突然周围安静了下来,马蹄声响起,慢慢的一匹枣红色的马跑进人的视线中,马上伏着一个勉强看的出是个女人的家伙。
马像利箭一样向身材单薄的糖糖冲了过来。渊国公主这才好好的看着那个被人尊称为少爷的人。即使他就这么站在那里什么都没干却让人看了一眼就移不动眼珠,即使看不到面纱下的脸庞,却能知道那一定是个好看的人,那么漂亮眉眼下的五官一定不会差。
马没有停下来的迹象,渊国公主为糖糖捏了一把冷汗,心都揪起来,想叫叫不出。
在马差点要踩到糖糖的时候,马上的女子突然树起身子,抓住马的鬓毛一拉,缰绳一扯,马立刻厥起了前蹄。糖糖一转身,左脚一点右脚踹上了马脖子,马立刻翻然倒地。
拍了拍手上的灰,嘲风接过无泪手上的大衣,仔细给吃不饱披上,“回来了。”
那温柔的声音刮着在场每个人的耳朵,秦豫心一揪,原来那人也会这般温柔啊。
吃不饱立刻像团烂泥一样瘫在嘲风怀里,抬起几天没有洗的脸,揉了揉带着眼屎的眼睛,异常委屈:“我饿了……”
渊国公主对着表情无奈的秦豫一字一顿说,“这男人,我要了。”
……这么一句,秦豫不无奈了,心不揪了,只是脑袋快炸开了,我的好大姐大妈大婶姑奶奶,您能别添乱吗?
横行京都 第四十一章 史上最贵小倌(六)
这男人,我要了。
这男人我要了!!!秦豫揪着手绢咬着手帕郁闷了,他也想要啊。这男人在这里的人哪个不想要。只是要的到吗?要的起吗?他敢发誓这白痴公主的话那位一定是听到了,那位的耳朵可好着呢,只是现在没空收拾她而已。
吃不饱走了几步,嘲风就觉得吃不饱的走路姿势有点不对,走路歪歪斜斜不说,要不是嘲风拉着眼看着就要摔个大马趴了。嘲风转眼一看那匹马了然的笑了笑。当街就把吃不饱横抱起来。这丫头从来不爱骑马,骑了那么多天,恐怕早就直不起腰双手发麻双腿发软了。
周围一片抽气声。吃不饱不安的扭了扭身子,算是挣扎。扑腾扑腾,听着嘲风平静而定的心跳声,吃不饱只觉得即使再累,回来也是值得的。
嘲风看着吃不饱笑了笑,“不好意思了?”
吃不饱继续扭,和小媳妇似的期期艾艾的开了口“我最近胖了好多,我怕你抱着手酸。”吃不饱怎么可能会脸红害羞,无论是在嘲风身边也好还是糖糖身边,她什么阵仗没见过。
嘲风低下头隔着面纱亲了吃不饱一下。吃不饱立刻睁大了眼睛,到嘲风离开才反应过来,立刻红着脸捂住嘴巴,一脸的不敢置信。
“怎么?突然学会害羞了?还是今天人多你不好意思?”嘲风戏谑的对吃不饱眨了眨眼。当初一段时间吃不饱可是到哪都要自己抱着,还总爱偷亲自己。
吃不饱紧紧的捂住嘴巴,从指缝里蹦出几个模糊不轻的字,“我没刷牙,也没漱口。”嘲风乐了,什么话都没说,抱着吃不饱就向白家酒楼奔。
看主角们都走了,看戏的人也就拿起自己的小板凳小马扎散场了,不少女子扯着自己男人的耳朵让人跟糖糖学学,看公主身上那件裘皮大衣的眼神更是热情了一点。恐怕京城的白要继续贵下去了。
渊国公主再次恢复优雅姿态,“豫哥哥我累了,我们走吧。”
秦豫连忙点头,他是真怕了这姑奶奶再说出什么惊天动地的话了。他要赶紧把这女人送去该去的地方,然后去抚慰自己那受惊的心,还有……心底角落里的一点点酸味。
东门外再次恢复了冷清,一个时辰后一个男子骑着马,满身的风尘赶到了东门。看着已经站起来在优雅的踩着步子的枣红马时只是冷冷的笑,寒风中的男人心里泛着止不住的凉意,陆笑云你就那么不想我和你的他见面吗?昨天居然给他下药,自己连夜赶路。就是那么迫不及待的回到他的怀抱?不过一个小倌而已。他就不相信他会输给一个小倌,他的字典里没有失败这词。
只是周围的土地怎么好像被人狠狠蹂躏了几遍的。
看着面前一堆的清粥小菜,吃不饱觉得自己的人生还真不是普通的黑暗,可怜巴巴的看了看嘲风,“我不想吃粥。”她想吃红烧蹄髈,酱骨头,龙凤汤……
嘲风把粥放在吃不饱面前,只说了一个字:“吃。”
吃不饱异常委屈,刚要端起粥碗手就被嘲风打了手,心中的火蹭蹭蹭的就上来了,“又怎么了?”她这不是都听话的吃了吗?他还想要怎么样。
“洗手。”嘲风皱起了眉毛,小厮立刻端来了一盆温热的茶水。嘲风抓着吃不饱的手伸进了铜盆里仔细的洗着,从手背到指尖到指甲,嘲风没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原本应该温馨的感觉楞是被嘲风的冷脸搅成了冷场。见吃不饱的手都快洗红了,嘲风才罢手,拿了块白布仔细给吃不饱擦着,把吃不饱的手都要擦破的样子。
吃不饱纠结着眉毛,她再迟钝也明白了,她的未来夫君是多么的神通广大,只能连忙道歉:“对不起,我错了。”
嘲风挑眉,“哦?你错哪了?”她真的知道吗?
“我不该牵男人的手。”还没说完就被嘲风打断了,嘲风毅然牵起吃不饱的手捏了捏,“野男人。”
“啊?”吃不饱睁着无辜的眼睛巴眨了几下。
“野男人。”嘲风再次强调,吃不饱明白过来,连忙重复“我不该牵野男人的手,我不该让因为肉让野男人亲我手,我不该骑野男人……”
咯噔一声,嘲风的心纠结了,眉紧缩““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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