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这样做太累人了…”
女孩们的聊天最终歪楼歪得她们自己都无法控制。
经过一番改革流云宗的面貌焕然一新,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的努力方向。有修炼天分得更加努力,修炼天分比较差的也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研究方向,所有人都为自己能够为宗门做贡献而自豪。他们面对这次改革的始作俑者陆丫儿姐妹则更加恭敬。
“你们总想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读书?想问我读这么多看上去很杂乱,似乎又没有什么用处的书籍到底有没有用处?今天我在这里好好解答一番,你们想知道什么可以随便问我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面对众多流云宗的年轻弟子,陆丫儿抱着小明月侃侃而谈。按照姐妹俩在流云宗的江湖地位以及强大的能力,很多人早就想听一听姐妹俩的修炼心得了,只是姐妹俩年轻得过分,邀请她们开坛讲道显得太郑重其事,只好以这种青年人的聚会方式与姐妹俩交流修炼经验。从场面上看和开坛讲道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了。
“在刚见到师傅他老人家的时候,我的修炼正好遇到瓶颈,在练气一层烤了很久了,就向师傅他老人家请教,如何才能轻松突破瓶颈…当时他老人家并未给我什么具体的建议,而是仅仅告诉我一句话,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大道可期也…说实话,直到今天我还没有完全悟出这句话的真谛。但事实却告诉了我,当我不遗余力地坚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之后,不仅增广了见识阅历,修为境界也在不断的提升…至于为什么我也说不清楚,这应该就是所谓的大道至简,却无法宣之于口吧…虽然迄今为止我所读过的书籍早已超过十万本,行走的道路更是超过百万里,但我仍然会坚持下去,并且督促我的妹妹小明月也这样做…”
☆、第五十七章 修真版流行服装
因为在周围盘腿而坐的青年俊彦们一边听陆丫儿谈玄论道,一边似乎所悟地点着头。有位漂亮的女弟子举手问道:“小仙子,请问您修炼的时候是否依靠丹药”
陆丫儿微笑回答道:“我从来没有使用过丹药。当然我并非排斥使用丹药辅助修炼,而是因为即使没有丹药辅助修炼,我的修炼进度也不是很慢。你们也都知道我对炼丹很感兴趣,了解的也比较多。既然叫做辅助修炼,那么丹药在修炼的过程中并不是主要因素,没人能完全依靠丹药飞升到天界的。”
有位男弟子问道:“那么您认为成就大道的最关键因素是什么?”
陆丫儿毫不犹豫地回答道:“道心。”
议论声嗡嗡响起,小仙子的回答太简单了,以至于众人有点无所适从。又有人站起来拱手问道:“我觉得在座之人都有一颗坚定的向道之心,为什么大家的修为境界却有所不同呢?”
陆丫儿毫不客气地严厉指出道:“我注意到你用了觉得这个词,所以在你的心中这样的认知并不坚定。修士们都有一定的向道之心,但除此之外还有名和利这两个字一直在不断的诱惑我们。修士们在成道之前无论境界有多高仍然还是一个人。既然是人就难免被名和利所诱惑,从而迷失道心…名自不必说,单单一个利就代表了许多东西,比如灵石,比如丹药,比如地位可权力,面对这些你们自问是否会迷失道心?”
一番谈玄论道之后,姐妹俩在流云宗的江湖地位再次提升。之前由于大部分底层弟子对于宗门这次变革之中小仙子姐妹俩所扮演的角色并不十分了解,仍然停留在来历神秘实力强大的这样一种印象之中。但经过姐妹俩的这次谈玄论道,很多年轻弟子都有所感悟,甚至有几位优秀弟子当场突破。
其实陆丫儿所说的这些,除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之外没有什么新鲜的东西。但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奇怪,比如说青春期的小萝莉小正太们对父母的谆谆教导往往不以为然,认为是老生常谈,但老师或者同学们的话他们却很容易听进去。所以在流云宗的弟子们看来小仙子的话句句在理,而且印象深刻,毕竟人家的修为境界在哪里,这就是最好的证明。若是换了一位活了几百年的老怪物说同样的话,这些年轻弟子会不以为然地反驳道,您老都已经金丹大成了,灵石丹药法宝什么的都不缺,修炼速度当然快了。我们怎能和您老比?
结束了今天的谈学论道,姐妹俩尚未开始新的一天阅读工作,就迎来了含烟长老的拜访。
“陆仙子,小明月仙子,今日恰逢我丹器堂有上好的法宝出产,想请两位仙子品鉴一番,失礼之处请两位仙子担待。”含烟客气道,同时随手从储物装备中取出几件法宝摆在桌上。
小明月非常好奇,摆脱姐姐的怀抱飞上桌子一件一件的查看,对飞剑类的法宝场看得尤为仔细。如今小明月停留在炼气期大圆满已经有段时间了,突破到筑基期是迟早的事情,现在为自己准备几件趁手的法宝正是时机。
陆丫儿微笑感谢道:“含烟道友有心了,贵宗向来以丹器双绝闻名于天南大陆,出产的法宝定然不凡,你看舍妹那爱不释手的样子便可知一二。”
对于武器法宝陆丫儿向来并不介意,因为她偏重于防御,只要防御法宝的材料足够好,体积足够大厚度足够厚就可以了,普通法宝就已经能够满足陆丫儿的需求了,但小明月则不同,一是因为突破在即,法器需要更新换代,二是小明月擅长进攻,武器不犀利不足以发挥自己的进攻优势。
今天小明月的装束与陆丫儿的襦裙不同,换上了小姑娘所喜欢的小小道袍,黑色道袍和颇有喜感的丫髻以及小明月那粉嘟嘟的脸蛋儿,鲜红欲滴的红唇,盯着法宝不放的乌溜溜的黑眸,看上去简直萌翻死人了,活脱脱的小仙童啊,看得含烟长老忍不住在心中啧啧称奇,果然是来自仙界的小仙子啊!看这穿着打扮就和我们这土得掉渣装束不同,怎么看怎么觉得漂亮。
姐妹俩各自挑选了几件趁手的法宝,然后年龄相差颇大的三个女孩儿把话题歪楼到了服装方面。
“敢问陆仙子在您那儿大家的服装是否和我们天南大陆有所不同?”含烟忍不住好奇问道。
陆丫儿看着妹妹在试用新的法宝,稍显吃力的样子,脸色涨得红扑扑的无比可爱。对于所谓的试用法宝陆丫儿也不矫情,这是流云宗对自己姐妹的回报,不顺势收下,反倒会令对方尴尬。听到含烟长老的提问,陆丫儿随口回答道:“是啊,我们那流行的是道袍,正如道友所看到的舍妹的穿着那样。我也正好有几套这样的道袍,不如我换上给道友看看。”
“好啊好啊!正要见识一下仙界的服装风格呢!陆仙子还请速速换来,我都有点等不及了。”含烟的语气兴奋得像个小女孩,一改平日端庄典雅的形象。
修士们换衣服非常快,因为服装也是他们的随身法宝之一。陆丫儿进入卧室一分钟后就出来了,换上了一身崭新的黑色道袍。外出历练久了,陆丫儿最呆萌的双丫髻有点儿不感冒了,今天换成了普通的道士髻,发髻上还别着一根古朴的碧玉发簪,整体装束看上去简约大方,有种天然的道骨仙风。
陆丫儿改换成道姑扮相一亮相,差点就亮瞎了含烟的眼睛,这也太出尘脱俗了吧!完全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小仙子啊,难道这就是天界的主流装束吗?或许我也可以照着样子做一套嘛。
其实陆丫儿这套道袍除了外观好看之外,更是具有强大的防御功能和一些辅助效果,比如说可以随意变化适合身材,抵御寒冷酷暑寒暑入侵等功能,但这些统统被含烟长老无视了,完全被这种古朴大方的造型所深深吸引,以至于没有注意到这道袍还是一件难得的法宝。能不难得吗,这几乎是宝瓶中最好的法衣了。
收束心情,含烟长老按捺住激动问道:“听闻当初陆仙子首次进入流云城的时候,便是穿着如此这般的道袍,难怪会引起围观。当时陆仙子还使用了一种形状奇特的灵石支付进城税,不知可否让含烟见识一番?”
“有何不可?”
把玩一番钻石状灵石,含烟长老忍不住赞赏道:“果然是天界出品,品相不凡。”
陆丫儿及时纠正道:“我可从来没有说过这些灵石出自天界。”
含烟长老赶忙附和道:“对对,陆仙子从来没有说过这些灵石出自仙界。”但她在心中补充道,没说过并不能否认你就是来自天界的事实。
见识玩天界的灵石之后含烟长老又迫不及待地把话题拉回到道袍上:“不知道陆仙子可否站起来转几圈让我好好观摩一番,然后回去照葫芦画瓢也做一套,给那些出身名门的女弟子好好看看,这才叫做真正的法衣。”
从姐妹俩居住的雅居告辞之后,含烟张老以及快的速度赶回丹器堂根据回忆立刻着手赶制自己的新法衣。转眼布料裁剪成型,但一针一线的缝制却是精细活,无法取巧。两个时辰之后新法一出布缝制完毕,只是相关阵法没办法短时间刻画,但含烟已经没有耐心等待了,仅仅做了一番必要的修饰之后,就迫不及待的穿在身上,在镜子面前转来转去,欣赏自己穿上新法衣的风姿。看来看去含烟总感到有一点不妥,最后才发现自己的发型不对,有点儿太过华丽不够简约了,无法和新的法衣匹配,衬托不出出尘的气质。
经过一番捯饬,含烟把自己的发型改换成为陆丫儿那种道髻,在对镜观赏一番,感到非常满意。对,就是这种清丽出尘的气质,仿佛来自天界的仙女,无比的出尘脱俗。顾影自怜一番之后,含烟迫不及待想到掌门师兄那儿去显摆一番。这下掌门师兄总该对我另眼相看青眼有加了吧,这可是天界的流行装束啊,掌门师兄没有理由再无视了。
一路上含烟长老遇到很多熟人,多数是他的弟子和晚辈。远远的看到含烟长老一身奇装异服,行色匆匆,晚辈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含烟长老今天这套装扮可真奇怪啊,看上去怎么就那么清丽脱俗呢?连急匆匆的赶路都显得那么飘飘欲仙,仿佛九天仙女谪落凡尘。
正赶路间含烟被另外一位女长老拦住去路,颇不耐烦,又不得不停下来打招呼道:“洛英长老在此拦住我去路所为何事?莫非也是拜访掌门师兄去的,如此我们可以同去。”
感觉到今天含烟长老颇为不对劲,虽然穿着打扮看上去简约不失清丽,气质为之一变,仿佛一位婉约安静的女冠,但一开口又原形毕露,恢复了往日泼辣的气质。洛英张老不仅开口调侃道:“寒烟妹妹原来是去拜见掌门师兄啊,怪不得如此行色匆匆。小妹今天还有事情,就不奉陪了。”
☆、第五十八章 傲视聚会
送走行色匆匆的含烟,落英长老不仅在心中嘀咕,这套装束虽然简单,但看上去能够最大限度的展示女性的曲线魅力,还有一种出尘脱俗的气质,自己是不是也要做上一套这样的衣服呢?
短短的两三天,女式道袍就在流云宗流行起来,甚至很多女修士根据自己的喜好作出了一些修改和变化,演变出很多流行款式。然后在随后的三个月之内,道袍以几何速度以流云宗为中心向周边扩散,迅速蔓延整个大陆,最后竟成为天南大陆女性的主流装束了,连世俗界者贵族女子也以拥有一套道袍为荣。
比利。史密斯是一位身材高大英俊帅气的美国小伙子,谈吐幽默充满自信,更加擅长运动,是学校橄榄球队的主力。饶是如此自负的美国男孩在看到杨柳第一眼的时候也被小小的惊艳了一下。如今杨柳身体日趋完美,身高也在美国长了一大截,再穿上富有简约风格的改良版道袍,挽上中国古典式的高髻,正可谓丽质天成难自弃。
略微惊讶一番,不等妹妹介绍,大男孩儿首先自我介绍道:“比利。史密斯,莉莉丝的哥哥,杨小姐的歌迷兼仰慕者。很荣幸认识你。”
杨柳递出戴着鹿皮手套的右手,用矜持而骄傲的口吻回答道:“杨柳,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杨柳的鹿皮手套出自手机世界,不仅做工精美薄如蝉翼略显透明,更兼有防御功能,可以抓住利刃而不伤手,单单看上去就显得非常高大上,令人爱不释手。
莉莉丝在旁边不满意地抱怨道:“比利你平时不是非常喜欢高谈阔论吗?怎么在大明星杨柳面前显得那么拘谨,以至于看上去像一位沉默寡言的绅士了。”
比利心中腹诽,我正是想扮演一位绅士来着,妹妹你竟然敢拆我的台。看来妹妹什么的果然不可爱。
灵机一动比利故作高深道:“杨柳小姐身份尊贵,是我们家的重要客人,也将是我们同学会上最耀眼的嘉宾,恰到好处的尊重,我认为是有必要的。”
有人恭维,杨柳同样需要恰到好处地表达自己的谢意,于是微笑感谢道:“谢谢你,比利,请允许我这样叫你。当然你也可以叫我柳。”
比利趁机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拿出一张杨柳的唱片请求道:“柳你是一位非常优秀的歌星,你创作的歌曲非常富有激情,非常富有感染力,以至于我的所有同学都在听你的歌曲。如果我能够拿出一张有你亲手签名的单曲唱片一定会引起那帮家伙的羡慕嫉妒恨的。”
即便戴着手套杨柳的手指仍然十分纤细,柔弱无骨,绝对会引起手指控患者的尖叫。优雅地接过比利递过来的钢笔和唱片,杨柳在唱片的空白处签下了自己的中文名字和汉语拼音。即便不懂中文的兄妹俩,看到杨柳这两个龙飞凤舞的汉字仍然觉得有一种,不可言状的美感。
莉莉丝忍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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