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是深圳一个贼_分节阅读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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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人说,你也知道,香港寸土寸金,房子就像鸡笼子,以后你怀了我的孩子,咱们住哪儿?

    她妈觉得有道理,就跪着求七爷。可怜可怜我这个苦命的寡妇。她说。就这样,豆子在襁褓中就跟了七爷。

    豆子是在贼窝里长大的,在贼窝里长大的豆子伶俐无比。她从小就讨人喜欢,跟七爷的那帮弟兄最喜欢逗她玩。

    “来,豆子,翻个跟斗。”

    “豆子,阿叔教你一套绝活。”

    在当时,七爷有个弟兄叫杜小武,是个奇人。生得头大如斗,臂长过膝。练的功夫是祖传的,江湖上称“割术”。

    杜小武用的工具,是普通的刮胡刀片,薄如纸,锋利无比。无论什么东西,只要他一刀划过,就像木匠弹的墨线,一尺就是一尺,一寸就是一寸。深浅适中,不着痕迹。

    有一次,七爷和东北有名的贼王黄瘸子争地盘。当时是在火车的包厢里。

    黄瘸子说:“咱们别废话,手底下见真章!”说罢,架着双拐出门走了一圈,回来时从大衣里掏出二十七个皮夹。

    他咣地扔在桌上,“该你了。”黄瘸子说。

    七爷笑着不说话;杜小武不慌不忙从兜里摸出一串菩提念珠,轻轻放在皮夹上面;那是黄瘸子脖上挂的护身符,牛筋做的串珠线已重新打过结,显然用刀片划断过。

    黄瘸子楞了一会儿,仰头哈哈大笑,从此不再过长江以南。

    杜小武有这一身功夫,七爷自然爱惜,对他恭恭敬敬,待如上宾。杜小武心存感激,后来年纪大了,又没有儿女,便将这一身功夫传给豆子,自己归隐山林。

    在他临走之前,七爷又发现了一个秘密,敢情他的刀片还有个刀鞘,就是他的嘴巴;

    刀片藏在嘴里,藏在舌头下面!

    真是匪夷所思,闻所未闻。

    却说豆子得了他一身功夫之后,果然如鱼得水,很快在江湖上闯出名头。在她闯江湖期间,发生过不少有趣的事,现讲一件听听:

    那一年她刚满十七岁,独自过香港闯荡;在旺角地铁站,她刚上车就被人盯上了;一个瘦得像肺痨的青年,有意无意在她身上磨蹭。

    豆子以为遇上了同行,打个暗语让开。

    谁知道她走到哪儿,青年跟到哪儿;底下硬硬的,顶在身上。

    当时豆子少不更事,心想:“原来在香港扒窃还用工具。”低头一看,脸腾地红了。

    一恼之下,她从嘴里吐出刀片,围着他转了一圈;地铁一停,豆子冲他挤挤眼睛就往外走;

    那青年以为有好事,一追,裤子突然掉了,哗地褪到脚脖子,男人那话儿傻大黑粗,挺得都弯了。

    车上的人一见,***这小子光天化日之下耍流氓!顿时车厢里像开了锅,女人大声尖叫,男人高声叫骂,一群胳膊上刺龙绣凤的“蛊惑仔”冲上前,把他打得满地找牙。

    豆子讲这个故事的时候,笑得我们满眼泪花,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笑过之后,心里暗暗吃惊,这小丫头片子太厉害了,如果有一天她的小刀片……,我们不由自主夹紧裆部。

    第四章  偶成了深圳一个贼

    在深圳两千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七爷是个小人物;小的就像南山的一块石头,宝安城墙上的一张纸。但是,在深圳的另一块土地上,在江湖上,七爷绝对是个大人物;大到能主宰一些人的命运,大到在深圳跺跺脚,声音能传到北京城。

    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有两种势力存在,明和暗,黑和白,平行交叉,维持着这个世界的秩序。

    七爷代表的就是那股黑暗势力。

    所谓人有人王,蜂有蜂王;小偷也有小偷的世界,小偷的王。

    七爷就是深圳的小偷之王。

    你干这一行,不是想干就干,要经七爷点头;外地偷儿到深圳,要给七爷投名拜帖,给你划地盘。

    这就是深圳,这就是江湖,这就是我们这个世界的法则!

    七爷的家在宝安城,人住在深圳。在蛇口著名的旅游景区青青世界附近,有一座豪宅,坐落在山坡上,是一幢欧式风格的小白楼,依山傍海,山上山下长满了婆娑的棕榈树。这就是七爷的宅院。

    他这个地方特别适合疗养,阳光、空气、绿荫、鸟鸣、溪流交织成一个天然大“氧吧”,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尤其是山顶的瀑布和溪流,从花间草缝蜿蜒而下,一路上花瓣、叶片散落其中,香气迷人……

    我到深圳之后,就住在七爷这座宅院里。初到深圳,七爷没有安排我做什么,而是吩咐小吴带我四处走走。小吴挺客气,陪我到世界之窗、民俗文化村、香蜜湖度假村“视察”一番。这些景点对于久居京城的人来说,没什么吸引力;都是人造盆景,纯属浪费眼球。

    不过,这些话都是在肚子里嘀咕,嘴上还得哎呀哎呀,赞不绝口。人家好心好意掏腰包,免费解说,不能讲不利于团结的话。

    再者,虽然小吴满脸堆笑,活像弥勒佛,好歹也是黑社会,翻起脸来估计吃亏的是我。

    在我的印象中,黑社会都是又粗又壮,李逵式的人物,见到小吴才改变观念。他不仅外表文质彬彬,肚子里也是真家伙。尤其对深圳的历史掌故,那是随问随答,倒背如流。

    比如说我们开车路过岗厦,他会告诉我,这个村的人有不少姓文的,是南宋丞相文天祥的后人。一路上,小吴口若悬河,从岗厦文氏的来历,一直谈到当前局势,讲得头头是道。兴致所在,他还当场背诵了文天祥的千古名篇《正气歌》: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

    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

    於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

    背诗的时候,小吴连眼皮都不眨,嫉妒得我心里酸溜溜的,却又不得不佩服——瞧瞧,你瞧瞧,都说深圳人素质高,果然名不虚传,连当小偷的都能背诗。

    俗话说,才子惜才子。小吴展示完“才艺”,我也毫不客气地亮出绝活,稀里哗啦,哇哩哇啦,给他讲后现代主义,讲得他眼睛发沉,差点没把车开到沟里。

    讲到最后,我们双方都佩服得什么似的,大有相见恨晚之感,彼此称呼都变了,开始称兄道弟。接下来就是互相探对方的底。从此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当小偷也不容易,大都有一段辛酸史。

    小吴是新疆人,爷爷曾经是王震手下的爱将,可惜战争年代就死于沙场。他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在南疆的一个兵团教书,“文化大革命”学生揪斗他们,将三张课桌叠在一起,命令他们站在上面,脖子上还要挂一块重达十多斤的牌子。

    在一次揪斗中,他父亲因为患了重感冒,发高烧,刚站到台上,就觉得明晃晃的太阳陡然变暗,一头栽了下去。

    三张叠起的课桌足有四、五米高,一头栽下的结果可想而知。当场跌断脖子,撒手归西。

    他的母亲也在台上,眼看丈夫像鸟儿一般跌落,不顾一切地扑上前去。两个人几乎同时落到尘埃中。

    小吴的母亲连滚带爬,从尘埃中找到丈夫,紧紧将他搂在怀里,拼命叫他的名字;但是他已经听不到了,体温慢慢转凉。在那一瞬间,她万念皆空,脑子开始迷糊起来。

    当时小吴只有两岁半。从两岁半开始,他就看到这样一幅画面:一个痴呆的女人紧紧抱着枕头,坐在昏暗的窗前,从早晨坐到晚上,然后再从晚上坐到早晨。

    小吴一直看到十七岁。在这期间,幸亏好心的邻居们照顾母子俩,才没有饿死。

    小吴发誓挣钱为母亲治病。当时在新疆挣钱不容易,一是没有什么门路,二是工资很低,能吃饱肚子就算不错了,根本无法实现自己的愿望。

    后来,他的一位同学告诉他,附近和田地区的喀什河里盛产一种美玉,白如雪,细如脂,明如月,比黄金还要贵重。

    如果能淘到一块上好的和田羊脂玉,那就吃喝不愁了。他的同学眼睛里充满向往的神情。

    有道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从那一刻起,小吴就记住了“羊脂玉”这个词汇。

    不久,小吴来到和田地区玉龙喀什河畔,那儿的布亚象村聚集着一群淘玉人。不过,喀什河的玉不是谁想淘就淘的,早已被先来者划分了势力范围。

    “想淘玉可以,每个月给你500块钱,淘到的玉归我。”一个维族人说。他叫吐尔逊,是淘玉人的老板。

    “那,如果淘不到呢?”

    “工钱照给。”吐尔逊挺爽快。

    小吴一听,条件挺划算,一口答应下来。

    所谓淘玉,说白了就是下河去摸;每年八九月间,喀什河的湍流都会带给世人一些惊喜,平时深藏河床中的宝贝露出头来。不过,摸到摸不到,完全看运气。

    玉龙喀什河宽约百米,水清如镜,能从河面看到五六米深的水底。河床下的石头多如牛毛,想从这么多的石头中发现一块鹅卵石大小的美玉,确实比登天还难。有的人在水里泡了几个月,还是两手空空。

    不过,可能是老天偏爱小吴,他倒觉得不是难事,来到喀什河不到一个月,就让他捞上来一块上品好玉。对着太阳一照,通体透明,斑斓的阳光就像生长在宝石中。不到三个月,他就采集到40多块玉石,其中有六块属绝佳之品。

    小吴在布亚象村出名了,都说他有“宝石运”,好多淘玉人都想把他挖到自己那里。

    吐尔逊老板很紧张,生怕小吴另攀高枝,每月只给他50块零花钱,其余的工资扣住不放。

    淘玉的季节很快过去了,伙伴们纷纷领到工钱回家,唯独小吴那份老板只给了一半,而且还七扣八扣,到手的现金只有800块。

    小吴很生气,他要拿钱给母亲治病。但是老板说,其余的明年再给,可以打欠条。他想用这种办法拴住小吴,让他永远为自己卖命。

    小吴和他争也没有用,就是不给,你能怎么的。

    小吴越想越生气,自己几个月来泡在水里,顶着日头,踩着石头,忍受着风吹雨打,到头来却落了这么个结果。他想,如果自己偷偷藏两块宝石,到外面卖给国家,也能赚几千块钱,可是一切都晚了。

    他想了整整一夜,辗转不能入眠,就是想不通。

    第二天,他趁吐尔逊老板不在家,偷偷溜进他的房门,将给他的八百块钱和欠条塞进抽屉,撬开藏玉的箱子,拿回自己辛辛苦苦淘到的六块美玉,逃走了。

    吐尔逊老板回到家,发现箱子被撬,马上报警。小吴还没走出喀什河,就被河滩上急速的马蹄声惊住。只见两匹骏马驮着两个公安出现在自己面前,吐尔逊紧随其后。

    小吴以盗窃罪被公安收监,他拿走的六块美玉从身上搜出,当场交给了贪婪的吐尔逊。

    进了监牢的小吴恨死了吐尔逊,他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老板。在法庭上,他根本不承认小吴把工钱和欠条放回他的抽屉。反倒一口咬定自己是无辜的,是受害人,工钱早已两清。为此,小吴被送进劳改队。

    在劳改队里,小吴认识了很多偷窃高手。他想,既然说自己是盗窃,干脆就将盗窃进行到底。拜了很多师傅,苦练盗窃本领。一年之后,小吴出狱,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吐尔逊家,洗劫了他的所有财产。不过,他心中并无报复的快感,因为在这期间,他的母亲去世了。据说临死前头脑突然清醒,不停地叫他的名字。

    再以后,小吴成了职业小偷,四处飘零,后来在深圳遇到七爷,被收归门下。七爷见他为人老实诚恳,又喜欢读书,就让他跟在身边,成为他的助手……

    做官有做官的规矩,做贼有做贼的规矩。大约过了半个月,七爷为我举行了拜师仪式;挺简单,就在他卧室的客厅里,给供桌上的祖师爷磕三个头,给他敬一杯茶。

    小偷们的祖师爷叫东方朔。这个人我知道,他是汉武帝时一位有名的弄臣,有过前科,据说是偷王母娘娘的蟠桃;看来名人不能犯错误,不然永远抬不起头。

    在敬茶的时候,七爷说出一番道理。他说:“从古到今,有做正行的也有捞偏门的,都是老祖宗留下的饭碗;小偷这个名声虽不好听,但也有规矩。当小偷,不能任意胡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切忌一个贪字。太贪,事儿就会做绝;天怒人怨,必遭天谴!”

    七爷说这番话的时候,表情严肃,使人不由得低头沉思。

    既然拜了师,七爷就得负责任,教我一些本事。一连数日,他都和我在一起。

    七爷训练我的方法很特别,在他的宅院里有一间密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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