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苍_分节阅读 2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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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思。”

    “嗯,对,整个故事的调子就是很抑郁的,这种结果也挺合适的。”

    “是啊。不过我总觉得有些地方写得很乱。”

    “不乱啊,这是你的生活呀!你自己也不知道什么事要怎么做才是对的。我这样说对吗?”

    “嗯,没错。我的想法是经常在变的,一会儿觉得这样好,过会儿才发现还是应该那样。我等到最后会整个儿改一遍的,整理一遍。不过那要等到全文都打出来以后了。”

    “我看你还是不要改了!”

    “为什么?”

    “因为你的想法总在变呀,也许你再看到自己的文章会认为它一无是处,那你就会做很大的改动。可我还是觉得现在这样儿就很好了。”

    “是吗?难得你会这么说。不过有不少错字和不通的句子总得要改呀。你看的时候没有发现是吗?”

    “没有,至少我不觉得。看小说是不能逐字地看的,如果那样做反而会看不懂了。”

    “哼,有道理。我还有事想问你。你看这篇文字有出版的希望吗?”

    “嗯?你难道是为了出版才写的吗?!”

    “开始时并不是,但现在是。”

    “不会吧,如果是为了出版你就不应该这么写。”

    “怎么讲?”

    “我觉得你这篇东西是写给自己的,以免将来忘了。”

    “我根本就不想看,连改都不大想改。”

    “很多事你总会忘的,到你真的七老八十的时候。”

    “可是我忘不了。”

    “那写出来会帮助你忘的。没写以前,你用心去想;写出来后就不用再用心了。”

    “说得对,还有别的么?”

    “还有,你写的这些毕竟不是大多数人所能理解的生活。”

    “我知道。”

    “你一定不看现代国内的小说。”

    “是的,不看。”

    “那就对了,你看不上那些东西或者说它们不能骗出你的眼泪来。”

    “嗯。”

    “同样道理,平常人是很难理解你的生活的,这些故事看起来出太戏剧化了。其实我以前的朋友圈里也从来没出现过你这样的人。”

    “每个人的生活终究不同呀,有时差异会很大。”

    “那是一定的。但是大多数人多的日子平平淡淡,你却不是。你如何才能让别人相信这是真的呢?总不能你走出去一块块地数身上的伤疤。,告诉他们这究竟是什么时候留下的。”

    “那当然不可能。”

    “对呀,那你要如何让你的读者动情呢?这很难。就算书能出版,也不会畅销的。”

    “为什么?”

    “你知道现在书里面太多的商业性,在你的书里全没有。没有实际意义又怎么会吸引读者?”

    我沉默了,突然有一个闪念。

    “你看过《生死朗读》吗?”我问她。

    “没有。那是什么样的书?”

    “讲述爱情的,德国人写的。”

    “怎么了?”

    “没什么。我想说的是我偶尔买到了这本书,接下来的半年我把它束之高阁。直到真的无聊时才想起来。当我看的时候就是一晚上把它读完,而后我又反反复复地读,遍数多于我看高中课本的次数。就是这样一本震撼我的好书,当我问起我的师长、同学、朋友进,竟然从没有人听说过,更别说看过。我当然不敢把自己写的东西和施林克的相比。他对于‘技巧的放弃赋予作品的东西比政治教育意义要更持久’。我不懂得技巧,更没有华丽的语言,我只记叙故事的想法。相信有一天它终会被人接受。”

    “那书叫什么名字?”

    “名字并不重要,在市面上也不易买到。如果你想看的话,我可以借你。”

    “太好了!长吗?要是长的话我可是不一定有耐心的呀。”

    “不长,保证你一夜读完。”

    辛馨是很单纯的女孩儿,这从她和新宇常在班里吵嘴的事就可以看出来。她是我最忠实的读者,我也喜欢听她对她所看到的抱有的感想。我需要尽量不受社会污染的原始思考固然是我要她发表意见原因之一,另外一点是我本身也很喜欢她的性格。

    通常我把稿子给她,她就会放下手里的事专注的看,看完了马上找到我提出建议。有时候这建议也不光是针对稿子的,更是指向我为人的。

    我每写完相互关联的几段,就会给她送去。当她看完白雲的故事,她的反应比什么时候都要强烈。

    “你,你混蛋!”她用手指着我,脸气得通红。

    我没说话。

    “有这么好的女孩儿你竟然还不知道珍惜,我咒你一辈子没人要,哼!”

    “你总不必这样说吧/”

    “为什么不能这么说呀!你就是!你说,凭什么你不喜欢她?”

    “这会有原因吗?你也不会喜欢每一个爱你的人。”

    “那好,不喜欢她你干嘛碰她……哼,不要脸!你干嘛还和她……哼!”

    “这是我的错,我不该……”

    “还有脸说呢。我就想不明白她怎么就看上你这么个坏东西了?你也不瞧瞧你那德性,配得上人家吗?”

    “我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知道就好。那我问你,你还去不去找她了?”

    “我不会再找了。”

    “啊?你就让她那么走了, 你倒真大方,你知不知道她有多么爱你。”

    “也许我真的不知道。但是最后她还是不要我了,她离开这里,带着孩子走了。从那以后我差不多扔掉了高考,只为找到她。我已经找了那么久,后来我们见了面已是无话可说。把你换作是我你又能怎么样?追她到美国吗?就算是去了,她也一样不会接受我的。”

    “呸,那是你自私的想法。我敢肯定,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你……”

    “为什么?”

    “她之所以离开是因为她所承受的压力太大了,何况你们又有了一个孩子,她受不了才走的。”

    “压力?你指的是……”

    “我是说你岁数比她小得多!一个女人最可悲的就是找了个比自己小很多的男朋友。”

    “可是……我觉得丈夫比妻子小几岁,那样的生活会很幸福。”

    “那是你!你想让比你大的女人惯着。可是作为比你大的女人就不会那么想了。你想想,你现在刚20,她已经26了,很快她就到30了。女人一到三十岁就算老了;而你呢,就算30多岁也还是正当年,何况你还比她小不少。当她老的时候正是你有魅力的年龄,她拿什么去笼住你呢?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对你很照顾。可你不知道她一定费了很多心血让你觉得幸福的。一个女人,为了你的心满意足而甘心去扮演你的姐姐,在她心里却时时想着能成为你的妻子,她的负担会有大呀!你连这都不明白吗?!死货!”

    辛馨的话一下子叫我明白了“与她的‘小情人’相比太老的汉娜知道自己会失去恋人,因为她不能说出秘密”的那种凄苦。不过至少白格是爱她的,这一点她自己是知道的。可是白雲呢,她也要保守自己的秘密,同时忍受着我不爱她的这个事实。那么我给她带来的痛苦该怎样衡量呢?与这相比,她一声不响地带走女儿对我的伤害渺茫得近乎虚无。

    这些年里我又爱过谁呢?

    我偶尔会怀疑自己是否够坚定。有时会觉得自己真的像个老人,想的多了,做的却少了。我很希望自己能像兆威教的那些洋学生(他教他们中文)一样。他说过那些外国学生“没有我们(中国学生)那么多伟大的计划,甚至会较我们显得目光短浅。可是一旦他们决定了要做的事都能完成。”这一点对我们的学生而言很困难。

    想想看,也许我还是个坚定的人,昨天刚刚献完血,晚上就又回来学校接着写稿子。

    班里一共二十一个人献血(50%)。今天上午我把宿舍的男生叫到家里好好吃了一顿。下午大家闹了一阵就回来了。他们直接回了宿舍,只有我呆在自习室,为如何续写发呆。

    我想把开学的事挑拣着记叙下来,却又怕无聊而破坏了整部文章。不少的经历都写了,可这故事又很难就此收尾。我在记忆里搜索着生命里有意义的事儿(包括道听途说来的)。却没有找到合适这篇故事的。

    我尝试了编一段故事,可是写不了几页就扯烂了。脑子空空的,也许是献完血的原因?一阵子是写不出什么了,我想。

    我本不愿让这篇稿子拖得太久的,六月多还要考英语四级,我不想耽误了。如果等到考完了四级,我那时的心境只怕也全变了,就算是写下去了,也不是现在的味道了。

    在这自习室里我耗了两个多小时,一点进展也没有。我的眼睛开始疼起来。杨老师说的是对的:不该在献血后过度用眼。

    我放下笔,趴在桌子上。

    在我迷迷忽忽快要睡着的时候,肩膀被人轻轻地拍了拍。睁开眼,面前一片花白,过一会儿才看清原来是金海。

    “你也来自习?”我问。

    “不是,我来找你,刚接个电话是找你的。”

    “噢,不过你也用不着大老远地从宿舍跑来叫我呀,告诉他十点以后打过来就得了,那会儿我一定回去了。”

    “那主儿已经打了几次了,我问他什么事他也不说,我想没准儿是急事吧。估计待会儿他还会打过来,所以我告诉你一声。”

    “那好吧,谢谢你了。男的女的?”

    “男的。一开始就问‘四哥在吗?’我愣了一下,他马上改了口,直接称呼你名字。”

    “他叫我什么?叫我四哥?!”

    “嗯。是以前的认识你的人吧。”

    我一下子说不出话来。“四哥”这称呼还是我初三时手下的那些兄弟们用的。已经有六年不会有人这么叫了。会这么叫我的一定是以前那帮人里的,可是我什么都不是了,这会儿又找我做什么?

    “他没说什么吗?”

    “没有,他一听说你不在就挂了。过会儿又打来一个,我告诉他待会儿再打,结果没十分钟新宇又接到一个。”

    “都是那个人?”

    “应该是吧。咱俩儿先回去好了。今天也不早了,你也就别写了,再写眼瞎了。明天我早起叫你再补吧。”

    “对,我跟这儿也没写出个屁来。走吧。”

    金海帮我收拾好东西,我们一起下了楼。

    “叇,要我说这几天你少写点儿吧,多歇歇。”

    “怎么了?”

    “下个礼拜就校运会啦,你还报了项目。忘啦?! 献完血,总得多休息多吃点儿恢复体力,何况还有比赛。”

    “无所谓啦,我投铅球又不是跑五千。”

    “那也是注意着点儿好,别老嫌我多嘴。像你这么折腾谁受得了。哎,老师托你买那套仪器办得怎么样了?”

    “不知道,我爸帮着跑哪,我根本忙不过来,再说我也不懂啊。”

    “你可有一阵子没回家了啦,赶紧写完了多回家呆几天。”

    “呵,难怪我爸妈最喜欢你,你总想得到周全。”

    “是,你自己不想着,我还不替你惦记着点儿。得了, 你还是赶紧找个媳妇儿吧。”

    “不用啊,我现在这样就挺好的。”

    “呸,瞧你那德性儿,连胡子都不刮,瞅着就够郁闷的。要不要我让我嫂子给你找一个。”

    “你让‘圈儿’找啊?行啊,她要是愿意帮忙就麻烦她了。”

    回到宿舍是他们正在看《汉尼拔》(《沉默的羔羊》续集)——我带来的那张盘。女主角换了演员,赖克特博士仍由英国老牌影帝安东尼。霍普金斯扮演。在我看来博士要比《七宗罪》里凯文。史派西饰演的那个宗教疯子可爱的多。看电影之前我已看过《汉尼拔》原书,所以会觉得这片子拍得不太好,最失败的莫过于导演删去原书里描写赖克特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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