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身之大剑仙_第13章:有些人连畜生都不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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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的大漠,带有超强的迷惑性。

    就比如飘荡在远处的萤火虫。

    “等等!萤火虫?!”柳庭安惊的汗毛骤立!

    这吃人不吐骨头的大漠哪里来的萤火虫?

    “是漠狼。”张庆欢眯着眼睛,缓缓说道:“看起来,这帮畜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啊.....”

    月光下,那枚漠狼王的獠牙泛着诡异的银光。

    似乎有点镇不住前面的那群畜生?

    “畜生就是畜生!”张庆欢冷哼一声,轻柔的抚摸着剑匣。

    “或许是狼群里出了新的狼王,那枚狼牙不管用了。”柳庭安突然想到九品芝麻官里面一句非常经典的台词。

    “包大人,你拿前朝的剑来斩本朝的官?!好大的官威啊!”

    现在的情况和电影里演的如出一辙。

    “嗷呜!!”一声狼嚎响彻整个大漠,只见那群漠狼从两边分开,一只体型明显要大出其他漠狼好几圈的狼王从中间走了出来。

    狼王眼睛的颜色是鲜血的颜色,硕大的獠牙从嘴角两边露出,厉爪刺进地面,犁出几道狭小的沟壑。

    漠狼既是夜间大漠的王者,夜视能力自然毋庸置疑,它一眼便认出了那枚被吊起来的獠牙是属于谁!

    几年前,一个人类单刀直入把整个漠狼族群杀了个三进三出,还斩掉了自己的父亲!

    那个时候,自己还小,没了狼王的狼群顿时陷入混乱,众狼为了争夺那狼王之位,谁会管你一个前狼王留下来的儿子?

    鲜血,尸体。

    那是它当时见过最多的两个东西。它想复仇!

    没有狼知道它是怎么逃出狼群后还能仅靠自己一人生活在大漠之中的!

    漠狼从古至今都是群居动物!因为祖先用血一般的教训告诉了它们,漠狼单拉出一只来的战斗力到底有多弱!

    合作是刻在它们骨子里的东西。

    西北大漠是弱肉强食最突出的地方,漠狼都常有发生同类相残的残局!更何况这里不只有漠狼!

    想要只靠自己在大漠之中生存下去?

    难!

    太难了!

    可现任狼王做到了!离开狼群的这几年里,种种经历使它完成了蜕变!

    收复了狼群的它,现在正值壮年!

    可它不知道在自己有生之年能否再遇见自己的杀父屠族的仇人。

    --系统(指江湖这款游戏的运行系统)是公平的。

    就算它只是一头畜生,死了还会有其他狼代替,无关紧要的畜生,系统也会给它一次机会。

    让它与仇人在这大漠之上相遇。

    它能在那枚獠牙上感受到自己父亲的气息!

    那个曾经多么意气风发的王者!

    发动进攻吧,现任的狼王。纵使,你知道眼前的仇人到底有多强!

    是的,它知道眼前的仇人到底有多强!

    仇恨能够迷住人的心智,同样能够迷住畜生的心智。

    但,狼王不会忘记当年那无敌之资!

    但它更不敢忘记仇恨!

    纵使自己粉身碎骨,也绝对不会退缩半步。

    冲锋吧,英勇的战士。纵使倒在前进的路上也不会有狼笑你的。

    就这样吧,就算最后的结果是死,等灵魂到了狼冢,也无愧于自己的父亲了。

    就这样吧。

    它动了,像一道闪电。

    “嗷呜......”停在原地的众狼仰首长啸。

    这一次,它们的嚎叫声中透露着凄凉。

    “畜生在明知不敌的情况下也敢悍然出击,而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这一点呢?”张庆欢不紧不慢的打开剑匣,微微偏过头来,像是在说给柳庭安听,又像是在说给这世界听。

    “我辈剑修......”

    “唰!”张庆欢出手,看也不看那冲来的狼王,一剑斩去!

    剑光闪过,跑动中的狼王身子断成了两节,炽热的鲜血喷了一地。

    满天的血雾。

    “宁折不弯!”

    “噗......通。”断成两节的狼王不甘的在地上扑棱,最终还是没了动静。

    只是那血红色的眼睛死也不愿闭上。

    “嗷呜~~~~”

    这一夜,西北大漠狼族没了王.......

    “有的时候,人连畜生都不如。”张庆欢将手中剑收回剑匣,望着狼王的尸体愣了愣神。

    “狭路相逢勇者胜,有的时候明知不敌对手,也要亮剑!”柳庭安打心眼里佩服那只狼王。

    如果这是个人的话,想必一定会是一位绝顶高手吧?

    “对啊,狭路相逢勇者胜,明知不敌也要亮剑。”张庆欢朝那狼王行了一礼。

    它当得。

    .......

    黑夜逐渐褪去,白天占据主导。

    热死人的时候即将来临。

    师徒俩加上一头驴子赶在正午阳光最毒辣之时到来之前,赶到了安南县。

    安南县依托整个西北大漠为数不多的绿洲而建,这里的温度比外边儿起码低了五六度。

    虽然还是热,但多少下去了点。

    县里唯一一间客栈的名字起的很有意思:“有间客栈”

    有间客栈平时几乎没什么生意,除了走商们抵达安南县会在这里稍作整顿之外,就是本地的一些居民在客栈里聊天打屁了。

    酒是不可能买的,最多上两碟炒黄豆。

    毕竟这里很缺水,平常用都不够,拿来酿酒的量就更加少了,因此这里的酒水很贵。

    如果不是看着平时客栈里冷清的不像样,有人愿意来聊天打屁掌柜的也就随他们去了。

    多少有点人气儿不是?

    诶,卖几碟黄豆是几碟吧,好歹有几个铜板进账。

    “掌柜的!上壶烈酒!一碗清水!再来点吃食!”柳庭安推开客栈的大门,扯着干燥的喉咙喊道。

    老不高兴正趴在柜台上数着今天卖黄豆进账了几块铜板的掌柜听了这话,立马满血复活,脸上因堆满了笑容而挤出的褶子可以说明一切。

    “诶~~~两位贵客里面儿请~~”

    因为客栈生意不好而舍不得顾人的掌柜只好又当老板又当员工,出了柜台他就是小二。

    妥妥的。

    师徒俩落座之后,一壶烈酒和一碗清水很快便送了上来。

    掌柜的站在一旁笑眯眯的搓着手。

    嘿嘿嘿,肥羊,肥羊啊!好不容易来人了,我可得狠狠宰上.....不对,生意人怎么能说宰呢?

    “我看二位面生的很,想必是从其他地方来的吧?这鸟不拉屎的西北大漠平日里可见不到几个人。”掌柜的见张庆欢将那碗烈酒一饮而尽,机灵的动手满上。

    嗯,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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