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欢看着地图沉吟起来,考虑着张献忠的建议。 西国打了这么久,打得兵疲民穷,债台高筑,张献忠肯定是希望尽快结束战争,然后打工还债,不希望再耗下去了。 一旁参军张煌言说道:“陛下,臣也同意西王殿下的建议!” “哦!”高欢看向他,“说说你的理由!” 高欢内心其实比较纠结,他也希望尽早取得胜利,不过现在乾朝乾军进入印度地位,海军逐渐掌握制海权,他只要对协约国军队进行封锁,使英法无法增援印度,那么战争的天平就会继续向联盟这边倾斜。 这也就是说,高欢稳一点的话,有八九成的胜算。 现在去决战,则会冒一定风险,胜了还好,万一败了,乾朝短时间内不可能再次集结几十万军队,那局势就彻底崩坏了。 因此高欢确实很想听听属下的意见,张煌言是高欢能够信得过的高参,他的意见高欢谁愿意听的。 张煌言先敬礼,然后说道:“回禀陛下,臣赞成决战,有三个原因!” 乾人说事,一般都喜欢整三点,高欢沉声道:“你说!” 张煌言整理一下思路,“其一是从实力的角度出发,臣认为以联盟现在的实力,完全有能力击败协约国的军队。其二,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联盟需要印度这个市场。印度地区的战争已经打了三年,对地方破坏很大,若是我们继续与协约国集团缠斗,恐怕会毁掉印度这个市场!其三,加尔各答乃我军必救之地。协约国也是知道这一点,所以才选择在南线决战!有此三点,臣建议决战!” 高欢沉吟着点点头,协约国主力向加尔各答运动,高欢确实不能坐视不理,而且把印度打烂,到时候还需要乾朝援助,确实不符合乾朝的利益。 况且,印度地区入夏后,天气炎热,不利于朝贡联盟军队作战,尽早结束战争,一战定乾坤,确实有诸多好处。 “哈哈哈!”高欢爽朗大笑,“好!协约国集团想要在加尔各答附近设伏,朕倒要看看他们怎么吃下朕几十万大军!” 孙可望也道:“陛下,印度地域广阔,就怕敌人散开了,逐城坚守。现在敌人集结主力,与我们打野战,我们求之不得啊!” “呵呵……”高欢微笑道:“不错!打野战,朕还没怕过谁!” 在场的大多都是知道乾军厉害的,听了高欢的话语,都是微笑附和。 高欢见此遂即一挥手,“那好,传朕旨意,大军休整三日后,拔营南下,与敌军大决战!朕要一战定鼎印度局势!” …… 高欢抵达达卡,拿下了沙赫舒贾后,与众多属下草草商议后,便决定向加尔各答挺进。 联盟以张献忠为先锋,朱聿键、朱以海副之,统领西国、新明国、孟加拉三国兵马,共计马步人马六万于众,气势汹汹的出发,铺天盖的向关中进发。 朝贡联盟这边兵马一动,协约国方面立刻就得知了消息。 加尔各答城外,协约国军队大营内,几名探子骑马奔回营地,然后被军官带入巴赫什的帐内汇报。 “启禀大汗,中华联盟的主力已经离开达卡,正向加尔各答而来!” 巴赫什听了精神一振,“确定是敌军主力?那个狗屁天子来没?” “是敌军主力,高欢也来了!我们远远发现了他的仪仗,而且他金盔金甲大白马,十分显眼,是高欢无疑!” 巴赫什见探子确定,神情严肃起来,站起身道:“背马,本汗要去商议军情!” 胡格利河西岸,协约国司令部内,军官云集。 莫卧儿皇帝奥朗则布,英国大使史密斯,法国大使马克,以及拉达舒科、巴赫什聚集在了一起。 这时,巴赫什道:“看来我们此前预料的不错,乾朝天子果然带着主力,向加尔各答过来了!” 史密斯问道:“消息属实吗?” 巴赫什沉声道:“应该不会有假,探子看得清清楚楚,而且几十万人马南下,也不好做假!” 史密斯与马克对视一眼,两人都从对方的眼中看见一丝慌张之色。 协约国集团将西线兵力,调动到南线,就是想要通过威胁加尔各答,来迫使高欢与他们决战。 不过,当高欢真的来了,史密斯等人却又有些怕了。 莫卧儿皇帝奥朗则布神情也严肃起来,当年秦始皇一扫六合,到唐朝时玄奘法师周游到天竺,天竺王还知道秦始皇的威风。 现在交通比那时便利,乾朝与印度地区往来平繁,高欢的事迹,奥朗则布自然也是有所耳闻,甚至是有些崇拜的。 莫卧儿帝国在经历内乱后,四分五裂,奥朗则布作为皇帝,自然希望能够重新统一莫卧儿帝国。 高欢抗击满清,扫灭国内割据势力,从新统一中国的事迹,奥朗则布专门找乾朝的商人了解过。 当年他被高欢击败后,为了知己知彼,打听了许多高欢的事迹,而越了解高欢,他现在就越有压力。 在得知乾军入印后,众人就立刻进行过商议,一直认为决战拖得越久,对他们越不利。 巴赫什看众人听说高欢真的到来后,一个个脸色都变了,不禁皱起眉头,“不是你们说,必须要趁着乾军刚进入孟加拉,逼迫乾军与我们决战吗?怎么现在乾军到了,却都不说话呢?” 大帐内,沉默一阵后,史密斯镇定精神,“巴赫什可汗说的不错!现在高欢既然按着我们的意图前来决战,对我们而言是件好事!” 马克也沉声道:“乾人取得了制海权,又修了入印的道路,他们的军队和物资,可以源源不断的通过陆路和海路,进入孟加拉,而我们短时间内,很难得到支援。这样下去,决战的时间拖得越久,高欢的实力越强大,尽快决战是我们唯一的希望!” 奥朗则布也沉着脸道:“不错!我们打了三年,越打越疲乏。这一战,必须取胜,否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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