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毕,张献忠就要出去,高欢却叫住他,沉声道:“等一等!” 张献忠道:“陛下还有什么指示?” 高欢捋了捋胡须,“咱们是外来人,对于印度的情况,没有当地人清楚。你一方面要以雷霆手段,去镇压反抗的力量,一面要利用本地人,对他们进行分化,甚至有些事情不要自己做,让他们去做,明白吗?” 张献忠听了高欢的话,稍微沉思就明白了高欢的意思,怪不得高欢是皇帝,他太懂怎么统治了,“臣明白。” 高欢微笑道:“咔多其是地头蛇,朕让他给你打个下手,你不要污了自己的名声,否则今后不便统治德里。” 张献忠闻言心中吃下一刻定心丸,连忙答应,然后转身离去。 在得到高欢的指点后,张献忠与咔多其合作,设下几个圈套,先派少部分军队出城,然后抓获了送信之人,控制了内应,再设伏引来游击队,很快就打了几个漂亮的反击。 这让德里城外活动的游击队,有所收敛,不过印度地区广大,特别是南面的德干高原,北面的喜马拉雅山脉,西北方的兴都库什山脉和阿莱曼山脉,地形都非常复杂,统治起来十分困难。 眼下高欢不可能久留印度,主要的战争打完,剩下剿灭残余之事,他准备交给其他人去做。 不过,离开印度之前,高欢必须拿出一个方案,恢复印度的秩序,并为联盟攫取巨大的利益。 这时,在行宫内,高欢与张煌言秘密商议,两人站在沙盘前,高欢随口问道:“爱卿,你看印度地区的山河地理,你觉得朝廷该怎么处理?” 张煌言微笑道:“陛下心中应该早有决断了!” 高欢沉声道:“朕确实有了一个大致的想法。那么朕说一说,你听一听,再给朕一点意见!” “臣洗耳恭听!”张煌言严肃道。 高欢遂即拿起木杆,指着印度沙盘道:“印度地区人口众多,地域广阔,情况比较复杂。朕的意思是,直接统治成本太高,朝廷不如只进行经济控制!” 张煌言皱眉道:“陛下,恒河流域,土地肥沃,也不要吗?” 高欢摇摇头,“孟加拉地区,肯定是要的,至于其它地区,朕的意思是,全部建立封国,朝廷只控制他们的经济命脉!这样的好处有几点,第一朝廷没有直接统治,也就没有改善当地百姓生活的义务。第二,当地百姓过得不好,他们首先反对的肯定是他们的政府,而我朝以公司和贸易来谋取利益则比较隐蔽!第三,我们要进入工业化,需要原始积累,必然需要从印度赚取大笔钱财,而不会对这里进行什么投入,所以这种只获取利益,却不用付出责任的方式,无疑是最好的了!” 英国能够完成工业革命的原始积累,主要就是他们有印度这块殖民地。 在英国殖民印度期间,初步核算,他们在200年间,大概从印度掠夺剥削的财富多达五十四万亿美元。 这相当于现在美国三年的GDP,相当于现在英国GDP的近20倍。 谷正是有如此巨大的资本积累,英国才能完成工业化。 现在乾朝工业化才起步,就烧掉了大量的白银和黄金储备,特别是修铁路,造蒸汽机,需要投入巨额的资金。 现在房间内,就只有高欢和张煌言,高欢也就没说什么仁义道德,直接点出了本质,乾朝要工业化,需要原始的资本积累。 这笔钱高欢希望印度来出,这也就是说,高欢要剥削印度百姓。 张煌言微微颔首,高欢所提出的经济殖民,确实比直接殖民要更高级,更加隐蔽,不过却有一个前提,就是乾朝能够控制住这些国家。 “陛下的方案,臣是赞成的,只是陛下不直接军队控制,又如何能够实现经济控制呢?”张煌言问道。 高欢颔首,“爱卿这个问题问得好,朝廷必须能够间接的控制他们的政府,影响他们的政策,才有可能实现经济控制。否则,他们肯定不会愿意,大乾掌握他们的经济命脉!” 张煌言见高欢想到这点,不禁问道:“那陛下的办法是?” 皇帝露出他钢铁慈父的一面,残忍道:“朕的办法是分封,把印度分割为多个小国,然后在他们之间制造矛盾,使他们之间不能联合,而只要他们不是一个整体,单一国家想要摆脱大乾的经济控制,大乾便可以用资助亲乾派军事政变,或者直接暗杀反乾派,来颠覆他们的政权。” 高欢完全放弃了伪装,赤裸裸解释他的方案。 按着高欢的这个方案,普通的小国,乾朝即便不直接派兵控制,也能把他们玩弄于股掌之间。 一个小国想要摆脱乾朝的控制,乾朝可以利用他强大的影响力,通过许多手段,来牢牢控制小国。 高欢一直很讨厌帝国主义,但他不得不承认,他的灵感完全是来自美国对拉美的控制。 今后反对乾朝控制的小国领袖,也必然会成为,悲情的人民英雄阿连德。 张煌言道,“陛下,莫卧儿帝国几乎统一印度,几千年来印度也出现过多个几乎一统的王朝,陛下要如何才能将他们分割,并且制造矛盾呢?” 高欢解释道:“朕的手段有很多,首先就是制造民族分裂。印度地区本来就没有形成强大的主体民族,境内至少有一百个民族。他们有印度斯坦族、旁遮普族、奥里萨族、古吉拉特族等民族,朕在分封时,会故意模糊边境,制造争议地区,同时一个国家内,除了一个主要民族外,再安插一些,其它邦国的主要民族。最好,在让各国之间,打上一仗,双方之间结下仇怨,那么他们便永远不能联合了!” 这些都是历史上帝国主义殖民时,临走为了避免被殖民地区强大起来,给被殖民国家埋雷的手段。 高欢这是将帝国主义搅屎棍的技能全部学了过来,将要夺过大英帝国搅屎棍的名头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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